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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過失致人死亡,被告獲刑1年6個月,檢方回應李心草案為何不涉猥褻
最初是以強制猥褻侮辱罪批捕、為什麼這項罪名沒有了,變成了過失致人死亡罪?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王爽表示:「因為強制猥褻侮辱罪主要是對一個隱私部位的保護,那麼我們通過對這個視頻監控的逐幀審查之後就發現,雖然說羅秉乾有俯身壓在李心草身上的這樣一個舉動,但是沒有隱私部位的接觸,那麼後來這個打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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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新久:李心草案中羅秉乾為何不宜認定「強制猥褻、侮辱罪」?
隨著案情的明了,案件的定性有三種意見:一種意見認為本案不構成刑事犯罪;一種意見認為羅秉乾的行為構成強制猥褻、侮辱罪;一種意見認為羅秉乾的行為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曲新久教授認為李心草案主要涉及過失致人死亡之罪與非罪的定性,在訴與不訴以及是否判處刑罰方面司法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間。在此法律領域範圍內,人們應當尊重司法官根據具體案情所做出的法律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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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委書記涉強制猥褻被逮捕,「No zuo no die」!
2020年3月31日,郴州青年女企業家在晚飯飯局後,被時任北湖區團委書記的楚挺徵拉到包廂內,按倒在沙發上進行猥褻。隨後,該企業家實名舉報,公安機關以涉嫌強制猥褻罪,對楚挺徵刑事拘留。4月6日,北湖區委決定免去楚挺徵黨內職務,由北湖區紀委立案審查其違紀行為,近日,其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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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心草案為什麼沒了強制猥褻侮辱罪?檢察官回應
2019年10月22日,昆明警方對羅秉乾以「強制猥褻、侮辱罪」和「過失致人死亡罪」向檢察機關提請批准逮捕。2020年8月12日,盤龍區人民檢察院以羅秉乾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訴。總臺央視記者:最初是以強制猥褻侮辱罪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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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發布案例:猥褻幼女嫌疑人拒不認罪照樣獲刑
猥褻幼女嫌疑人拒不認罪照樣獲刑 最高檢發布司法保護未成年人十大典型案(事)例 依法嚴厲打擊幼兒園「虐童」犯罪、懲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辦理校園欺凌案件、構建涉性侵人員執業限制機制……最高人民檢察院今天發布檢察機關未成年人全面綜合司法保護10起典型案(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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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李心草案」中被告為何不宜認定「強制猥褻、侮辱罪」
隨著案情的明了,案件的定性有三種意見:一種意見認為本案不構成刑事犯罪;一種意見認為羅秉乾的行為構成強制猥褻、侮辱罪;一種意見認為羅秉乾的行為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曲新久認為,「李心草案」主要涉及過失致人死亡之罪與非罪的定性,在訴與不訴以及是否判處刑罰方面司法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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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心草案」一審宣判|羅秉乾為何不宜認定「強制猥褻、侮辱罪」?
隨著案情的明了,案件的定性有三種意見:一種意見認為本案不構成刑事犯罪;一種意見認為羅秉乾的行為構成強制猥褻、侮辱罪;一種意見認為羅秉乾的行為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曲新久認為,「李心草案」主要涉及過失致人死亡之罪與非罪的定性,在訴與不訴以及是否判處刑罰方面司法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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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心草案」一審宣判|曲新久:羅秉乾為何不宜認定「強制猥褻、侮辱罪」?
隨著案情的明了,案件的定性有三種意見:一種意見認為本案不構成刑事犯罪;一種意見認為羅秉乾的行為構成強制猥褻、侮辱罪;一種意見認為羅秉乾的行為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曲新久認為,「李心草案」主要涉及過失致人死亡之罪與非罪的定性,在訴與不訴以及是否判處刑罰方面司法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間。在此法律領域範圍內,人們應當尊重司法官根據具體案情所作出的法律裁判。羅秉乾行為為何不宜認定「強制猥褻、侮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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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心草案今日開庭,被告人被控過失致人死亡,請用公正還李心草公道
9月16日,李心草的表姐陳女士到公安機關反映稱,李心草在生前疑遭猥褻,鼓樓派出所受案調查。2019年10月12日,李心草的母親陳美蓮將女兒的遭遇通過微博向外界發布,希望查出真相,迅速引發了網友對該案的關注和質疑。當天,澎湃新聞報導此事後,昆明警方成立工作組核查該案。10月14日,昆明警方提級成立專案組,對李心草的死亡立案偵查,對盤龍分局前期工作開展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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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強制猥褻同性朋友一審獲刑
而早就對小峰心懷不軌的吳某趁機拖住小峰,連哄帶騙又灌了好幾杯酒,小峰喝到腿軟,意識不清,吳某便帶小峰迴酒店房間休息。到房間後,吳某趁機對小峰上下其手,小峰這才察覺到不對勁瞬間清醒並開始反抗,但為時已晚。小峰想要趁機逃跑,卻被吳某一把抓住,以掐脖子扇耳光等暴力脅迫的方式對其進行猥褻、性侵害。直至凌晨5時許,小峰逃出酒店後立刻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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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妹毆打「小三" 強制侮辱獲刑
兩人不動聲色,想了一個「完美」又解氣的計劃基本案情2018年5月,被告人張某甲、張某乙懷疑其父親與受害人葉某有不正當關係,意欲對其實施報復。本案張某甲等人共同對葉某實施毆打,致其肋骨6根骨折,傷情屬輕傷一級,其暴力程度不言而喻,葉某正是處於被暴力侵害後無力反抗,才進一步被人實施侮辱。2、侵害了婦女對自己的性決定權和性羞恥心。強制侮辱婦女與一般的侮辱最大的區別點在於,一般的侮辱侵犯的是他人的名譽,而強制侮辱婦女在侵犯他人名譽的同時,更侵犯了與婦女性自由相關的權利,即侵犯了婦女對自己的性決定權和性羞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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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釋法】「李心草案」一審宣判|曲新久:羅秉乾為何不宜認定「強制猥褻、侮辱罪」?
隨著案情的明了,案件的定性有三種意見:一種意見認為本案不構成刑事犯罪;一種意見認為羅秉乾的行為構成強制猥褻、侮辱罪;一種意見認為羅秉乾的行為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曲新久認為,「李心草案」主要涉及過失致人死亡之罪與非罪的定性,在訴與不訴以及是否判處刑罰方面司法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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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丨「李心草案」一審宣判 曲新久:羅秉乾為何不宜認定「強制猥褻、侮辱罪」?
隨著案情的明了,案件的定性有三種意見:一種意見認為本案不構成刑事犯罪;一種意見認為羅秉乾的行為構成強制猥褻、侮辱罪;一種意見認為羅秉乾的行為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曲新久認為,「李心草案」主要涉及過失致人死亡之罪與非罪的定性,在訴與不訴以及是否判處刑罰方面司法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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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心草案宣判,南昌資深律師以案說法
2019年10月22日,昆明警方對羅秉乾以「強制猥褻、侮辱罪」和「過失致人死亡罪」向檢察機關提請批准逮捕。2020年8月12日,盤龍區人民檢察院以羅秉乾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訴。我們看到昆明警方最初是以強制猥褻侮辱罪和過失致人死亡罪批捕,為什麼檢方提起公訴變成了過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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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褻未成年人有「網絡途徑」!最高檢用這個案例明確了
最高檢未檢辦主任鄭新儉在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一批指導性案例》答記者問時解釋,只要行為人主觀上以滿足性刺激為目的,客觀上實施了猥褻兒童的行為,侵害了特定兒童人格尊嚴和身心健康的,應當認定構成猥褻兒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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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秉乾的行為不構成強制猥褻、侮辱罪
22日,以羅秉乾涉嫌強制猥褻、侮辱罪立案偵查,變更任某燊、李某某昊強制措施為監視居住。29日,經檢察機關批准,對犯罪嫌疑人羅秉乾執行逮捕。偵查期間,昆明市公安局邀請多名全國刑偵、技術專家到昆指導,縝密開展現場勘驗、走訪調查、屍體檢驗、電子數據勘驗及審訊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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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心草溺亡案後續:昆明檢方對羅秉乾涉過失致人死亡案提起公訴
此前報導李心草案最新進展:昆明公安對羅某乾強制猥褻侮辱案立案偵查央視新聞報導,根據云南昆明李某草家屬收到的立案通知書顯示,近日,昆明市公安局對羅某乾強制猥褻、侮辱一案立案偵查。9月11日7時20分許,昆明市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報警稱,在滇池東碼頭發現一具女屍,經法醫初檢、民警走訪調查、家屬到場辨認系李某草(女,18歲,曲靖師宗人,大二學生)遺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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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男教師猥褻男生案」將開庭:檢方查明7人受害,2人未成年
新京報訊(記者 朱必勝)11月9日,「四川男教師猥褻男生案」的受害者李帆(化名)告訴新京報記者,已收到成都成華區法院的傳票,案件將於11月12日在成都開審。起訴書顯示,2016至2018年期間,被告人梁某利用教師身份對7名男生實施猥褻,其中2人為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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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母案」涉黑團伙頭目吳學佔獲刑25年 涉強制侮辱婦女等罪
據媒體此前報導,吳學佔團夥涉「於歡案」。聊城市東昌府區法院官方消息,5月11日上午,山東省聊城市東昌府區人民法院對吳學佔等15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一審公開宣判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制侮辱婦女罪、強迫交易罪、故意毀壞財物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吳學佔有期徒刑25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數罪併罰,分別判處被告人趙榮榮、李忠、郭樹林、郭彥剛、吳風磊、林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