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劉藝龍
12月10日,觀海解局發現,近日,河北省蔚縣「黑老大」劉建峰一審刑事判決書在裁判文書網公布,劉建峰獲刑19年。
2003年,劉建峰曾被公安部列為B級通緝逃犯。
值得一說的是,去年底,外逃15年的劉建峰被抓捕歸案。此前,為他充當「保護傘」的9名幹警已全部被判刑。
曾被公開懸賞20萬
劉建峰是誰?
資料顯示,劉建峰1964年2月3日出生,初中文化,原河北蔚縣永興煤礦礦長、蔚縣新橋煤礦股東。
自1995年始,劉建峰為達到聚斂錢財、稱霸一方之目的,糾集一批違法犯罪分子,在當地持槍械故意傷害他人、非法獲取經濟利益、大肆進行各種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了一個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組織。
觀海解局注意到,2003年2月4日中午,劉建峰與蔚縣一國有煤礦副礦長錢宗清在蔚縣蔚州大酒店發生爭執並廝打。當日下午,劉建峰糾集包括時任蔚縣公安局林業派出所所長梁靜峰在內的20多人,攜帶五連發單管獵槍1支以及雙管獵槍1支,對錢宗清進行毆打,直至錢宗清倒地不動。經法醫鑑定,錢宗清的傷情為重傷。
2003年6月,河北省公安廳成立專案組,最終打掉了該犯罪團夥。除主犯劉建峰在逃外,24名主要成員全部被捕。同年,劉建峰被公安部列為B級通緝逃犯,河北省公安廳還對其公開懸賞20萬元。
劉建峰被捕
2018年12月27日,外逃15年的劉建峰在青海德令哈市被抓捕歸案。
據劉建峰此次的判決書顯示,其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犯妨害作證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9年。
派出所所長充當犯罪團夥「二號人物」
劉建峰犯罪團夥覆滅後,牽出了蔚縣公安局9名「保護傘」,其中蔚縣公安局林業派出所所長梁靜峰竟是該犯罪團夥中的「二號人物」。
2006年,梁靜峰因犯故意傷害罪、窩藏罪、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
觀海解局注意到,2002年上半年的一天,梁靜峰看中了蔚縣糧食局暖泉糧庫下屬的黑財溝煤礦。不過,當時趙發是該礦的合法承包人。
為了達到霸佔該礦的目的,在趙發不知情的情況下,梁靜峰通過時任蔚縣糧食局局長邢清明的幫助,與蔚縣糧食局暖泉糧庫籤訂了委託開採黑財溝煤礦的協議書。
為表示感謝,梁靜峰送給邢清明20萬元。
同年10月16日,梁靜峰授意一伙人前去接管蔚縣黑財溝煤礦。因未見到趙發,遂強行住在該礦。兩天後,雙方發生打鬥。梁靜峰便找到「大哥」劉建峰,帶十幾人持鎬把毆打黑財溝煤礦的礦工,在這次打鬥中,有多人被打成輕傷或輕微傷。
劉建峰
值得一說的是,2003年7月26日,劉建峰被警方偵查期間,梁靜峰還為其外逃提供幫助。梁靜峰指使專人在北京麗都飯店為劉建峰登記客房,提供隱藏住所,以逃避公安機關的抓捕。
公安局長放走犯罪嫌疑人
充當劉建峰犯罪團夥的9名「保護傘」中,還有一人不得不提,他就是蔚縣公安局原局長孫文平。
2006年,孫文平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法院審理查明,2003年2月4日,劉建峰等人將河北蔚縣一國有煤礦副礦長錢宗清打成重傷後,劉建峰找到孫文平說,打人的是他的朋友,希望能給予幫忙和照顧。隨後,交給孫文平10萬元。
2003年2月13日,孫文平在聽取案件進展時對辦案人員說:「他們找我了,說要來投案,你們做做工作。他們來後,給他們辦取保,每人收取5萬元保證金。」次日,縣公安局收取了25萬元保證金後,將前來投案的人全部取保候審,最終導致他們二次在逃。
觀海解局注意到,一同被判刑的還有蔚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原教導員王飛、民警梁豐富。
經審理查明,2003年7月,在專案組對劉建峰涉黑案偵查期間,梁豐富接到犯罪嫌疑人劉建峰的電話,讓其找在專案組的王飛了解案情。在電話中,王飛把專案組要調查的情況通過一個叫辛玉林的人轉述給劉建峰。為此,王飛、梁豐富均因犯幫助犯罪嫌疑人逃避處罰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
據新華社報導,此外,另有5名幹警因犯瀆職罪獲刑。
資料 | 裁判文書網 新華社 新華網 中新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