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標準《二氧化氯消毒劑發生器衛生要求》
(報批稿)標準解讀
一、標準出臺的重要意義
二氧化氯產品有二氧化氯發生器、穩定性二氧化氯溶液、片劑以及固態二氧化氯等不同劑型,廣泛應用於生活飲用水、醫院汙水、城市汙水、食品加工、醫療器械、空氣等眾多領域的殺菌消毒。
GB28931《二氧化氯消毒劑發生器衛生要求》於2013年5月1日實施。從2005年開始起草至發布歷經8年,其中幾個主要指標爭議較大,最後經反覆討論徵求意見及驗證最終得以實施。GB28931經過幾年的實施是否安全有效,技術指標的要求是否合理適用、推薦的消毒作用劑量是否有效,為保證二氧化氯在各種場合下的消毒效果,也為了防止二氧化氯的過量投加,保障公眾的健康和安全,正確指導企業的生產,所以需要將GB28931重新進行修訂。
二、相關的背景情況
國內有關二氧化氯消毒劑發生器的標準主要有兩個,為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發布的《HJ/T 272-2006 [S], 2006 環境保護產品技術要求:化學法二氧化氯消毒劑發生器》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的《GB/T 20621-2006 [S], 2007化學法複合二氧化氯發生器》,均以化工的角度規定了化學法二氧化氯發生器的技術要求、應用範圍、使用方法等。本標準與以上兩個標準編寫的角度不同,技術指標也明顯不同,通過參照有關的二氧化氯消毒劑發生器標準和其他相關標準規範,諮詢了多位有關專家並開會討論,進行現場調研,對現有的技術指標本著科學、嚴謹、實用的原則進行修訂。
本標準是針對二氧化氯發生器的安全與衛生標準,規定了發生器的消毒效果,檢驗方法及推薦使用的作用劑量。
三、重要指標的制定依據
1. 標準名稱及範圍
(1)按照消毒器械類標準格式將標準名稱修改為「二氧化氯消毒劑發生器衛生要求」。
(2)刪除「本標準中二氧化氯消毒劑發生器簡稱發生器」,調整至3.5定義中描述。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較原標準,對引用標準的版本進行了更新,消毒效果中增加GB 14930.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消毒劑》、GB 27948《空氣消毒劑通用要求》、GB 27952《普通物體表面消毒劑通用要求》、GB 27953《疫源地消毒劑通用要求》、GB 27949《醫療器械消毒劑通用要求》、GB 30689《內鏡自動清洗消毒機衛生要求》、GB/T 38502《消毒劑實驗室殺菌效果檢驗方法》的文件。
原料要求中增加GB/T 5462工業鹽和HG/T 4516工業硫酸氫鈉的要求。
刪除GB 338 工業用甲醇、GB/T 8269 檸檬酸、GB/T 9969 工業產品使用說明書、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消毒產品標籤說明書管理規範》2005年版。
3. 術語和定義
(1) 排列順序調整。
(2)二氧化氯純度定義修訂為:發生器在額定工作狀態下,出口溶液中二氧化氯濃度與所有氯氧化物質濃度總和之百分比。計算公式為:
註:所有氯氧化物質濃度總和是指:ClO2、Cl2、ClO2—、ClO3— 濃度之和,單位為mg/L。
由於參照美國有關標準(U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Alternative Disinfectants and Oxidants Guidance Manual[S]. EPA 815-R-99-014: 41.)中,採用的是質量比,而非物質的量比。並且徵求企業的意見,通常用質量比表示純度。二氧化氯的製劑標準,以及其他水消毒劑的純度也常用mg/L表示。
(3)「純二氧化氯消毒劑發生器」修訂為二氧化氯純度≥90%的二氧化氯消毒劑發生器,與技術指標的要求一致。
(4) 刪除原標準定義「氯的濃度」和 「氯產量」,按照標準編寫要求,標準正文中未涉及這兩個定義的內容,所以刪除。
4. 標準格式修訂
(1)原材料要求
按照消毒器械類標準格式的要求調整。將標準名稱內容分別進行具體描述。
(2)刪除原標準「名稱和型號」內容
按照消毒器械類標準格式的要求刪除此部分。
5、技術要求
(1)發生器結構
發生器結構5.1.1增加加熱系統,應有消毒劑取樣口。因為發生器應有加熱系統,才能使原料反應充分,避免更多的雜質產生。消毒劑取樣口利於消毒劑隨時採樣。
(2)氯酸鈉法製備二氧化氯的發生器用於飲水消毒的要求:
5.2.8修訂為氯酸鈉法製備二氧化氯的發生器用於飲水消毒時,應具有氣液分離(或稱殘液分離)功能,對殘液進行有效分離,分離出來的氯酸鹽等殘液可回收利用或適當處置。
原標準為氯酸鈉法製備二氧化氯的發生器用於飲水消毒時應配備相關的分離裝置,因為有的二氧化氯的發生器氣液分離裝置是在發生器內部,沒有單獨的裝置。所以修訂為應具有氣液分離功能,目的是將氣相消毒劑與殘液進行有效分離,並將分離出來的氯酸鹽等殘液進行回收利用或適當處置。特別是在發生器開機及運行異常,偏離發生器的技術要求時應具有氣液分離(或稱殘液分離)功能。
(3)技術指標
5.3技術指標的修訂是依據標準制定的科學性、實用性的原則,同時進行現場調查表的數據進行匯總分析及標準修訂會議各方面專家討論形成的結果。
其中:產量波動範圍:原標準±15%,修訂為±10%。
純度:純二氧化氯消毒劑發生器,原標準≥95%,修訂為≥90%。。
二氧化氯與氯氣的質量比值:二氧化氯與氯混合消毒劑發生器,原標準≥0.9,修訂為≥1.0。指標要求主要說明二氧化氯的質量比值。
收率:純二氧化氯消毒劑發生器,原標準≥70-75%,修訂為≥80-85%。由於純度和收率理論值相近,所以對兩個指標值進行調整。二氧化氯與氯混合消毒劑發生器,原標準≥55-60%,修訂為≥60-65%。
指標的修訂是依據標準制定的科學性、實用性的原則,同時進行現場調查表的數據匯總分析及標準修訂會議各方面專家討論形成的結果。
(4)在飲用水消毒時出廠水的指標:
5.3.3修訂為在飲用水消毒時, 出廠水的微生物指標、二氧化氯餘量、亞氯酸根、氯酸根應滿足GB 5749的要求。
標準中是要求二氧化氯出廠水的具體指標,所以將鉛(Pb)、汞(Hg)、鎘(Cd)、砷(As)刪除。
(5)發生器調試穩定後採樣量:
5.3.4修訂為發生器調試穩定後,每次採樣的測試結果,實際產量與額定產量均應符合表1、表2要求。具體的採樣要求見8.3.2 ,每小時採樣一次,連續採樣三次,每次三個樣本平行檢測。
(6)飲水消毒控制方式及要求
5.4.1修訂為當處理水(管道中)的流量恆定時,增加消毒劑投量、流量串級控制的方式。因為在實際運行中,同一水廠待處理的生活飲用水,水的加氯量並不是完全恆定(尤其處理水為地表水時),春秋、夏、冬時節因為水體的水質變化需要的消毒劑投加量並不一樣,尤其夏季,一場大雨過後水的水質可能就會發生比較大變化,因此單純的靠聯動,並不能保證處理後的水的消毒劑餘量值恆定。
(7)消毒效果的要求
按照消毒器械類標準格式的要求加入此項內容。二氧化氯產品應用於不同用途的消毒,包括水(如飲用水、遊泳池水、汙水等)、物體表面、餐飲具、食品加工工具和設備、醫療器械、空氣的消毒效果應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
5.5.1修訂為發生器製備的二氧化氯消毒劑的消毒效果應按照產品使用說明書規定的使用方法進行試驗,其作用劑量下的殺滅微生物指標符合應符合殺滅大腸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白色葡萄球菌和枯草桿菌黑色變種芽孢的要求。通常是指企業生產的發生器在出廠檢驗進行消毒效果測試時,或者監督檢驗機構對發生器進行消毒效果評價可參照5.5.1的基本要求進行測試,如果對具體對象的消毒效果評價可按照相應的國家標準或規範的規定,符合5.5.2~5.5.8的要求。
6. 使用範圍
書寫格式進行修改,二氧化氯產品應用廣泛,6.2增加用於其他對象消毒時應有實驗依據。
7. 使用方法
由於隨著水資源汙染程度的日益加重,在實踐過程中,原標準推薦的使用濃度,已經達不到理想的效果。各企業對生活飲用水推薦濃度差異也較大,標準第7章修訂為二次供水的生活飲用水作用濃度和作用時間可低於生活飲用水的作用劑量,出廠水消毒劑餘量及微生物指標應符合GB 5749的要求。醫院汙水經二氧化氯消毒後,微生物指標應符合GB 18466的要求。
8. 檢驗方法:
(1)出廠檢驗
8.1.2出廠檢驗項目和結果應符合5.3.1~5.3.2技術指標的要求,刪除5.2.1~5.2.6發生器設計、材料製造等要求。因為監督部門主要檢驗發生器指標是否達到要求,設備的工藝及材料企業應符合相關規定,否則產品最終不能達到要求。
(2)在線監測與控制要求
原標準為發生器用於連續工作的場合,應配置在線監測和連續控制設備,8.4修訂為發生器配套的各控制單元應具備接收在線監測信號。具備接收在線監測信號,可實現自動連續運行的功能,並且對不符合設定參數部分具有自動報警停機功能。
發生器用於非連續工作的場合應配置二氧化氯在線監測設備或提供二氧化氯測定方法,與本標準要求一致。
(3)消毒效果的檢驗方法
按照消毒器械類標準格式的要求加入此項內容。
9、運輸、貯存
按照消毒器械類標準格式調整。
10、銘牌和用說明書
按照消毒器械類標準格式調整。
11. 附錄B 二氧化氯含量測定方法
參照已修訂標準《二氧化氯消毒劑衛生要求》修改附錄B的內容。
四、徵求意見和採納情況
2018年5月,在全國範圍內向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檢驗機構的專家和監管人員、醫療機構以及和二氧化氯發生器生產企業徵求意見。發函徵求意見52份、回函52份,其中疾病預防控制機構25份、回函 25份,衛生監督機構4份、回函4份,研究院所2份、回函2份,醫療機構6份、回函6份,相關企業和協會15份、回函15份。
收到意見和建議135條,其中採納111條、部分採納4條、經修改後條款變更21條、暫不採納20條。標準起草組對反饋的意見逐一討論,並對標準進行了修改,完成報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