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是人口密集的地方,多年來,校園安全一直是我們努力的方向,防止校園暴力發生是我們的長效機制,但是完全制止是很難的,這需要我們家長和學生們加強對自我安全保護的意識,培養良好的求學心態,努力學習科學知識,不參與打架事件,禁止暴力情形在學校發生。現在我們談談青少年學生該如何加強自我保護意識,避免暴力在自己身上發生:
青少年心理尚未成熟,自我保護和控制能力較弱,遇事不能保持冷靜有效的控制自己的行為,很容易受不良的誘惑不考慮後果做出衝動之事。所以以下幾點供請參考:
一、青少年在人員密集的學校裡,遇事要學會冷靜,三思而後行;
二、平常間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要積極了解安全健康知識,參加學校組織的活動,通過這些活動來學習安全知識,培養自身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三、在遇到心煩事情而自己又無法解決時,要及時與家長或老師溝通,獲得老師和家長的幫助;
四、身上儘量不攜帶太多的錢物;受到暴力侵害時,要機智靈活、沉著冷靜,儘量不刺激對方,最大程度保護自身安全,並在事後立即報案。
五、由於老人溺愛子女對孩子避免不了存在錯誤的引導,孩子本身要充分分析誰對誰錯?
六、學生的家長要對自己的孩子正確引導,培養孩子產生正義感,學習好人的好事,插上理想的翅膀,走向美好的明天。我們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家庭教育對孩子身心健康起著及其重要的作用,我們有些家長在孩子的教育中方法簡單粗暴,對孩子常用暴力等方式,這樣的孩子的心理會有著極大的壓力。這樣的教育方式很容易將孩子引入歧途。我們家長需要的是正確的去引導孩子接受正確的價值觀、人生觀,科學觀。從自身找原因,做到不卑不亢,不要將被欺凌當做命運,在行為上思想上強大自己。
導讀:《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一條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根據憲法,制定本法。第二條本法所稱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第三條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權利,國家根據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特點給予特殊、優先保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權,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權。未成年人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權利。第四條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對未成年人進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紀律和法制教育,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的教育,提倡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公德,反對資本主義的、封建主義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蝕。
那麼, 我國刑法對未成年犯罪的量刑?或許我們都知道在法律上對成年人的認定年齡是十八周歲,很多罪行針對成年人。對於未成年的犯罪在法律上是如何規定,量刑上是否會適當減輕?還是不需要判刑?我國刑法對未成年犯罪的相關規定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實施的犯罪行為。我國《刑法》第17條規定:"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