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銅川訊(記者 周沐輝)這兩天,在銅川市耀州區進行電信光纜施工的溫先生遇到了煩心事:放在路邊準備施工用的光纜不見了,好不容易報警找到了這些價值1萬多元的光纜,派出所卻代「撿回」光纜的村民索要500元「勞務費」。
溫先生納悶:300多公斤重的光纜怎麼就能被人「撿」走呢?想不通的溫先生只能眼睜睜地看著光纜放在耀州區王家砭派出所院子裡,自己卻無法取走。溫先生單位負責施工的是「電腦下鄉工程」中的鋪設光纜,19日早上,溫先生將一卷光纜放在距董家河鎮政府不遠的路邊,就到附近施工。上午10點左右,溫先生發現光纜不見了,旁邊一位農用車司機告訴他,看見兩名男子推著光纜向派出所方向走了,當時路邊還有一輛警車。無奈的溫先生打110報警,經銅川市耀州區刑警隊巡查後,發現丟失的光纜在距施工地點約200米的王家砭派出所。溫先生大喜過望,不料派出所一位姓馬的所長卻說,光纜是附近村民撿到的,必須付給500元勞務費,否則不能拿走光纜。
昨日下午5點半左右,記者來到王家砭派出所,撥打了該所長的手機,電話一直沒人接。記者以施工方身份與派出所協調,一位民警叫來了撿光纜的村民,該男子說他是董家河村村民,在路上看到光纜沒人要,便與朋友將光纜推到派出所,他表示,自己辛辛苦苦地推了半天,當然該得到「勞務費」。負責協調「勞務費」的民警承認光纜確實是溫先生的,但是派出所不能墊付勞務費,因此溫先生不付錢不能取走光纜。
到王家砭派出所兩次都未能取走光纜的溫先生表示,他經常在各地施工,從沒有遇到這樣的事情,一卷光纜重達300多公斤,普通人怎能隨便撿走?拋開光纜是偷是撿不說,警察是幫助群眾尋找失物的,怎能幫人代要「勞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