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以前上高中的時候,老師說得最多的一句話便是:努力這陣子,等以後上了大學就輕鬆了。然而,踏入大學的朋友們都清楚,大學並不是高中老師所說的那般輕鬆,考勤和功課也抓得特別嚴。
大學好就好在,你可以選擇自己喜歡的課去上,而這在高中時期是做不到的。幾乎每個大學生大學都逃過課,但是有些學校對逃課的懲罰卻相當嚴。近日,小歐因為逃了一節課,被輔導員罰抄校規十遍,抄得懷疑人生的他覺得這很不合理。
那天因為睡過頭了,趕不上第一節課,小歐便索性不去了,可卻偏偏碰到輔導員查考勤。隨即他被叫往辦公室去,輔導員要求他抄校規十遍,並說他違反了校規。
小歐覺得很過分,哪條校規說曠課就要抄校規了,更何況是十遍。據理力爭後,輔導員甩下一句:只要做了校規上沒寫的事便是違反了校規,罰抄十遍很合理。
回到宿舍後,小歐上網查了查學校的校規,可是還是沒有一條明確規定逃課罰抄校規。但想到以後可能會被重點觀察,他還是抄起了校規,不想因小失大。但對於這項罰抄的手段,他還是忘記不了,感覺好倒黴。
天涯覺得罰抄確實不太合理,雖然我也畢業好多年了,但是大學時期裡從沒聽說過違反校規被罰抄的案例,輔導員的處理方式不敢苟同。而小歐曠課也有錯在先,懲罰也是應該的,只是剛好遇上了這麼「剛」的輔導員,只能算是倒黴了。
你們覺得罰抄校規的要求合理嗎?如果你是小歐,你會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