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馬祖南竿機場和北竿機場改善設施評估案,近來地方評論有所延宕,連江縣政府提出說明表示,此項規劃由地方政府來執行可說是打破臺灣慣例,因為這是臺灣「中央」權責,又是極專業工作,但是部分鄉親對於臺灣「民航局」所作的評估報告,強力質疑其正確性,因此在民意要求下,連江縣政府方接下此案。
經過「民意代表」曹爾忠協助,2005年爭取項目補助新臺幣1200萬元規劃經費,即成立項目之規劃小組著手推動,原先設想很單純,這是外包勞務採購案,照一般程序辦理即可,事實不然,因為這是極專業工作,光是投標須知內容的訂定,已超過同仁能力範疇,所以經評選委員會之建議,於2006年9月間,聘請臺灣「民航局」法令顧問之航空法學專家加入規劃團隊,協助作業,不料因評審委員來函告知身份外洩,本案緊急停止執行,並移請政風室調查,經向公共工程委員會釋疑,建議重新遴聘委員,並重新審查先前相關內容後上網,預計7月4日開標。
近來有部分鄉親質疑連江縣政府對於「南北竿機場改善規劃服務案」執行不力,連江縣交通局表示,除影響連江縣政府團隊士氣外,對於參與此事的地方民意代表亦不公平,因此特藉此機會澄清事實真相,以正視聽,亦對於參與評審的學者專家及協助本案所有工作人員表示謝意,也希望熱衷參與本案件鄉親了解事實真偽,作出正確判斷。
現今本案,已完成顧問公司投標之前置作業,正依採購法之行政程序準備開標,有關南竿、北竿機場改善評估規劃案,規劃顧問公司規劃結果尚須呈報臺灣「交通部」主管機關「民航局」核處。連江縣交通局表示,希望鄉親多給予指導鼓勵,縣政府團隊將本著工作熱忱完成本案任務。
「南北竿機場改善規劃服務案」過程說明
(連江縣政府提供)
(一)2005年12月7日臺灣「民航局」項目補助新臺幣1,200萬元辦理評估案。
(二)2006年1月13日召開規劃服務案第一次評選委員會。由陳縣長主持,曹爾忠辦公室曹爾文主任列席,專家學者共計10員,重點決定如下:
1、先請臺灣「飛航安全基金會」王董事長,協助邀請島內外專業人員項目了解評估最可行的努力方向,或先請島內學術機構先行作最可行性評估後,再進一步辦理改善評估。
2、俟確定可行方案後再進一步委託島內外專業公司進行模型與測試,並將島內外現有類似南幹機場和北竿機場之航空研究納入。
(三)2006年4月17日召開規劃服務案第二次評選委員會。由徐副縣長主持,出席專家學者共計10員,重點決定:
有關南竿機場和北竿機場功能改善評估案,招標之工作項目照下列三個方向進行。
1.場站設施改善評估。2.助導航設施加強。3.航空研究。
(四)2006年5月5日召開規劃服務案第三次評選委員會。由陳縣長主持,曹「代表」等專家學者共計10員,重點決定:
有關南竿機場和北竿機場改善評估服務內容以下列五項為主:
1.基本資料搜集現況調查。2.場站設施改善評估與規劃。3助導航設施加強改善評估與規劃。4.航空研究。5.歸納各種可行方案建議與討論。
(五)2006年7月7日召開規劃服務案第四次評選委員會。由陳縣長主持,出席專家學者共計10員,重點決定:
請連江縣交通局儘速完成招標文件修正,再進行上網公告招標。
(六)2006年8月15日召開規劃服務案第五次評選委員會。由劉局長主持,曹「代表」等專家學者共計10員,重點決定:
依採購法規定委託律師,重新草擬招標文件。
(七)2006年11月10日召開規劃服務案第六次評選委員會。由陳縣長主持,曹「代表」等專家學者共計9員,重點決定:
1.完成招標配分。2. 採用序位法評分。3.將評選委員所提意見修正後,儘速辦理公告。
(八)2006年12月7日進行南竿機場和北竿機場改善規劃服務案招標文件書面審。
(九)2007年1月4日完成規劃服務案公告上網招標。
(十)2007年1月31日截標,投標廠商計3家。
(十一)2007年2月1日開標,經審核計有合格廠商計3家。
(十二)預訂2007年3月13日進行優勝廠商評選,因故廢標重新辦理。
(十三)2007年4月30日完成南北竿機場改善規劃重新招標第一次評選委員會。本案評選委員全由臺灣「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建議產生,主席由評選委員互選產生。
1.南竿、北竿機場飛安現況具體書面分析報告。
2.搜集世界各國機場,可經公開取得為原則之現況資料。
3.南竿、北竿機場改善評估之各項可行性方案分析規劃及各項方案經費估算:
近程目標:
(1)、提出達到南竿機場得以非精確儀器進場《降低能見度限制至3,200公尺以下,雲幕高限制降低至1,300英呎以下》。
(2)、提出可行之規劃方案北竿機場取消雲幕高及降低能見度限制並改善北竿夜航條件,開放北面進場之細部評估及具體執行建議。
(3)、以上兩座機場改善評估之各項可行性方案分析規劃及各項方案經費估算。
遠程目標:提出南竿機場或北竿機場提升得以精確儀器進場成本初部規劃分析。
4.其它應提供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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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馬祖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