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燕郊冶金一局的退休職工,今年五月份我和家人去燕郊冶金農行去取定期存款,存單是三年一轉存,2007年存的,銀行要求存單本人到場,原因之一是銀行換公章了,原因之二是當時存單留下的身份證號碼是15位。就這兩個原因必須讓存單本人到場,我就不理解,這兩個原因與我們有什麼關係呢?銀行換公章 身份證號碼生位是我們決定的嗎?再說了錢在銀行存了十年了,你銀行變更公章或者身份證號碼升位怎麼不通知儲戶去更換呢?況且儲戶還留下了聯繫電話。就這件事我和家人一直想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