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幾千年封建思想以及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很多女性尤其是家庭主婦,很難在離婚後得到應有的保障,甚至有些圖謀不軌的人故意利用法律的漏洞來逃避責任,導致我國女性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
這時候,一部《民法典》突然出世,針對婚姻家庭有了新的法律規範,有以下幾點,我們一定要牢記於心,時刻保障自己的利益!
一、出軌將受懲罰!
在過去,婚姻法並沒有規定出軌一方需要承擔「淨身出戶」的責任,甚至連少分財產的表述都沒有。
舉個人盡皆知的例子:正因為法律對於婚內出軌的過錯行為沒有明確界定,所以馬蓉跟王寶強的離婚案才如此轟動,硬是拖了近三個年頭才徹底結局
民法典第五編「婚姻家庭」針對原有的《婚姻法》做出了部分修改,並新增了部分規定。其中,涉及到無過錯方的權益保障,體現在以下兩點:
1.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應當照顧無過錯方權益
對方存在過錯行為,無過錯方完全可以主張分多財產,並且很大程度上能實現這一訴訟主張。因此可以說,出軌行為將能成為財產少分或不分的法定理由。
2.有其他重大過錯行為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即使不能證實對方有重婚或同居的行為,若對方有:(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有以上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就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二、彩禮被取消
「彩禮」原本只是一種好彩頭,但是漸漸的發展成了一個攀比的標準,收了30萬彩禮的往往會比那些收了10萬彩禮的人更驕傲。越來越多的家庭在彩禮這件事上變得越來越不單純了。
包括這些年法庭上經常會出現女方不退還男方彩禮的官司,這已經說明,傳統的彩禮習俗現在已經「烏煙瘴氣」。
針對這樣的現象,針對婚姻彩禮的新規終於來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這便就是指以結婚為由,索要的天價彩禮。
不過除了天價彩禮,還有一條禁止家庭暴力,在此也呼籲受傷害,被家暴的女性,及時通過法律維權。
三、多做家務多分錢!
鍋碗瓢盆、老人孩子,這是很多家庭主婦的生活重心。然而,一旦離婚,她們平時的付出可能完全被忽視。
《民法典》給予了家庭主婦和全職太太一把最強大的「尚方寶劍」!
無論夫妻採取何種財產制度,也無論承擔家務勞動較多的一方是妻子抑或是丈夫,離婚時都可以得到家務勞動補償的救濟。
既,無論是家庭主婦,還是家庭主夫,在離婚後都能得到自己勞務上的賠償!
都說,「一典立、九法廢」,《民法典》的出臺,意味著《婚姻法》、《繼承法》、《收養法》、《物權法》等九部法律同時廢止。有律師更是調侃道,「半生所學,毀於一旦」。
新條款與你我息息相關,比如以下幾條:
1,見義勇為免責,不讓英雄流血又流淚;
2.設置離婚冷靜期,協議離婚30天內可反悔;
3.婚內單方舉債:自己借的錢自己還;
4.小區電梯廣告收益、停車場收益歸全體業主;
5.快遞員不上門導致貨品丟失,由賣家承擔責任;
6.「熊孩子」任性打賞主播的錢,平臺必須要退回;
7.物業管理者不得以停電、停水、停熱、斷燃氣等侵權方式催繳物業費。
《民法典》將於明年元旦正式執行,也就是2021年1月1日,這是一本與14億人民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典,號稱「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幾乎囊括了你自出生到讀書、到工作、到買房買車、到生兒育女、到分家析產、到安享晚年的一切大事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