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妻子隱瞞愛滋病,婚檢機構竟沒告知丈夫!丈夫怒告至法院卻被駁回!?

2020-08-28 廣州市平安建設促進會

結婚本來是一件歡天喜地的事情,但對本案的男主人公來說,卻是幾近崩潰的事......

男子與新婚妻子結婚時,按照農村習俗交付了巨額彩禮、首飾等等,花光了所有的積蓄,辦了一場隆重的婚禮。


兩個多月後,妻子剖腹產生下了兩人的愛情結晶,就在一家人感情不斷升溫時,男子無意的一個舉動,讓他看傻了眼......


原來,男子翻閱妻子的病曆本時發現,裡面清楚記載了妻子為HIV感染!也就是人們常說的愛滋病!在男子的追問下,女方無奈地道出了她隱藏多年的秘密:在婚前她早已得知自己患病......


這個消息,對於為了結婚花光積蓄、付出真心的男子真可謂是當頭一棒。

一怒之下,男子便把婚檢機構給告了!請求賠償自己的彩禮損失10萬元以及精神損害賠償2萬元。


他的理由是:患有愛滋病是屬於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檢機構卻沒有及時發現和制止,存在重大過錯。同時侵犯了作為配偶的知情權,導致其為結婚花費了巨額禮金,要求婚檢機構賠償損失。


那麼,愛滋病到底是不是法律規定的禁止結婚的疾病呢?

答案:不是!

愛滋病防治條例》中規定,愛滋病病毒感染者、愛滋病病人及其家屬享有的婚姻、就業等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而《婚姻法》中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禁止結婚,但並沒有明確規定愛滋病是禁止結婚的疾病。《母嬰保健法》中規定:愛滋病屬於指定傳染病。經婚前醫學檢查,對患指定傳染病在傳染期內的,醫師應當提出醫學意見,準備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暫緩結婚。換言之,愛滋病病毒感染者、愛滋病病人並未被禁止結婚,而是暫緩結婚。


針對這個案件,網友們的質疑聲一片接一片。


01、有網友認為責任完全在女方,為什麼沒考慮過丈夫和孩子的安全和感受?



02、有網友認為婚檢機構更有責任,如果連這種這麼嚴重的病都不說,那還要婚檢幹嘛?


03、也有網友認為男方應該有知情權,質疑人命和隱私比起來哪個更重要?


法院判決是否正確?婚檢機構是否要擔責?男方該如何維權?對此,廣東五美律師事務所李小非律師進行了解答。

法院判決是否正確?婚檢機構是否要擔責?

李律師:

要求婚檢機構承擔侵權責任的前提是,婚檢機構有侵權行為,且侵權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具有因果關係。


婚檢機構未檢測出愛滋病確實存在過錯。


但是與婚檢機構建立服務關係的是女方,所以如果要來追責,也是女方來追婚檢機構的責任。根據《愛滋病防治條例》的規定,醫療衛生機構的工作人員應當將其感染或者發病的事實告知本人。也就是說,如果婚檢機構發現病情應告知女方,而無需告知男方。因此,婚檢機構的過錯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

那男方怎麼維權呢?

李律師:

男方可以維權,但他維權的對象是他的妻子。如果他認為女方隱瞞愛滋病的行為導致他們的婚姻破裂,他可以主張離婚。同時根據明年要實施的《民法典》的規定,如果男方無過錯的話,還可以在離婚的同時要求女方進行損害賠償。

《民法典》告訴你:隱瞞之心不可有,牽連愛人毀一生!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如果愛滋病患者隱瞞了自己的愛滋病史與他人結婚的,在法律上應當視為無效婚姻。愛滋病患者的配偶得知實情後要與愛滋病患者離婚的,法院應當宣告婚姻無效,並且愛滋病患者應當承擔必要的民事賠償責任。愛滋病患者惡意與他人結婚,並給他人的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應當依據《刑法》的規定,處以相應的刑罰。

本案件中,男方的彩禮損失是女方的過錯造成的,精神損害的產生也主要是因為女方的隱瞞欺騙。因此最終法院駁回男子請求,表示婚檢結果與後續損失無直接聯繫,法院的判決正確。

2003年10月,施行了17年的強制婚檢被取消,婚檢由新人婚前「必選項目」變為「自選項目」。然而沒有了強制要求,自願做婚檢的人越來越少。不禁引發我們深思的是:

為什麼當下很多人不願做婚檢?



1.難言之隱。

首先可能是女方存在著某一方面的難言之隱,比如說曾經流產過,畢竟現在的風氣還是非常開放的,很多人在婚前不小心懷孕也是常有的事情。而婚前流產畢竟不是什麼好事,因此大多數女性都會想要隱藏自己的過去,希望開始一段新的生活,自然就不希望將這些隱私透露給未來的另一半。

2.害羞排斥。

其次就是害怕檢查的過程比較痛苦,一些女孩子不願意做婦科檢查,尤其是男性醫生來給自己做檢查的時候,就更加害羞和排斥了。其實這也主要是因為婚檢的宣傳不到位,讓大家對婚檢的認識不夠,沒有主動要婚檢的意識。

3.害怕被拋棄。

還有就是害怕自己身上的某些遺傳病或者是傳染病被對方知道,害怕對方以為自己是在欺騙他的感情,讓兩個人之間產生隔閡。認為結婚後再發現的話,反正木已成舟,只要自己做出一點讓步就可以了。其實隱瞞自己的疾病才是對另一半最大的傷害,以後兩人之間的感情也會受到影響。

4.盲目信任。

最後就是不好意思和對方提要婚檢的事情,害怕對方覺得自己不信任他,或者是讓對方尷尬。現實生活中,很多年輕男女為了證明自己是真的愛對方,不計較對方的身體健康,而選擇忽視婚檢這一項工作,其實根本就是在自欺欺人!

人生而平等,每個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但是,這個幸福和甜蜜不應該建立在威脅他人生命安全的基礎上。如此,只會造成兩個人的傷害,一家人的痛苦。

真正的愛情並不是鋌而走險,而是坦誠相待。

你隱瞞愛滋病,不僅僅是欺騙那個愛你的人,也是在透支公眾對愛滋病人的信任。


來源:廣州市廣播電視臺、廣州日報、杭州日報

相關焦點

  • 新婚妻子隱瞞愛滋病,婚檢機構失職嗎?丈夫怒告至法院竟被駁回
    換言之,愛滋病病毒感染者、愛滋病病人並未被禁止結婚,而是暫緩結婚。針對這個案件網友們的質疑聲一片接一片01有網友認為責任完全在女方為什麼沒考慮過丈夫和孩子的安全和感受?婚檢機構是否要擔責?李律師:要求婚檢機構承擔侵權責任的前提是,婚檢機構有侵權行為,且侵權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具有因果關係。婚檢機構未檢測出愛滋病確實存在過錯。但是與婚檢機構建立服務關係的是女方,所以如果要來追責,也是女方來追婚檢機構的責任。
  • 新婚妻子隱瞞HIV,婚檢竟沒查出!丈夫怒告至法院卻被駁回
    男子與新婚妻子結婚時,按照農村習俗交付了巨額彩禮、首飾等等,花光了所有的積蓄,辦了一場隆重的婚禮。兩個多月後,妻子剖腹產生下兩人結晶,就在一家人感情不斷升溫時,男子無意的一個舉動,讓他看傻了眼...換言之,愛滋病病毒感染者、愛滋病病人並未被禁止結婚,而是暫緩結婚。針對這個案件網友們的質疑聲一片接一片01有網友認為責任完全在女方,為什麼沒考慮過丈夫和孩子的安全和感受?
  • 新婚妻子隱瞞HIV感染 婚檢竟沒查出!丈夫怒告至法院卻被駁回
    男子與新婚妻子結婚時,按照農村習俗交付了巨額彩禮、首飾等等,花光了所有的積蓄,辦了一場隆重的婚禮。 兩個多月後,妻子剖腹產生下兩人結晶,就在一家人感情不斷升溫時,男子無意的一個舉動,讓他看傻了眼... 原來,男子翻閱了妻子的病曆本時發現,裡面清楚記載了妻子為HIV感染!也就是人們常說的愛滋病!
  • 新婚妻子隱瞞患愛滋病史,婚檢竟沒查出,丈夫怒告至法院卻被駁回!
    婚檢機構是否要擔責?李律師:要求婚檢機構承擔侵權責任的前提是,婚檢機構有侵權行為,且侵權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具有因果關係。婚檢機構未檢測出愛滋病確實存在過錯。但是與婚檢機構建立服務關係的是女方,所以如果要來追責,也是女方來追婚檢機構的責任。
  • 新婚妻子隱瞞患愛滋病史,婚檢竟沒查出,丈夫怒告至法院卻被駁回
    他的理由是:患有愛滋病是屬於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檢機構卻沒有及時發現和制止,存在重大過錯。同時侵犯了作為配偶的知情權,導致其為結婚花費了巨額禮金,要求婚檢機構賠償損失。那麼,愛滋病到底是不是法律規定的禁止結婚的疾病呢?
  • 新婚妻子隱瞞這個病,婚檢竟沒查出!丈夫怒告至法院卻被駁回
    男子與新婚妻子結婚時,按照農村習俗交付了巨額彩禮、首飾等等,花光了所有的積蓄,辦了一場隆重的婚禮。兩個多月後,妻子剖腹產生下兩人結晶,就在一家人感情不斷升溫時,男子無意的一個舉動,讓他看傻了眼...換言之,愛滋病病毒感染者、愛滋病病人並未被禁止結婚,而是暫緩結婚。針對這個案件網友們的質疑聲一片接一片01 有網友認為責任完全在女方,為什麼沒考慮過丈夫和孩子的安全和感受?
  • 【以案釋法】新婚妻子隱瞞患愛滋病史,婚檢竟沒查出,丈夫怒告至法院卻被駁回!
    也就是人們常說的愛滋病!在男子的追問下,女方無奈地道出了她隱藏多年的秘密:在婚前她早已得知自己患病......一怒之下,男子便把婚檢機構給告了!婚檢機構是否要擔責?李律師:要求婚檢機構承擔侵權責任的前提是,婚檢機構有侵權行為,且侵權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具有因果關係。婚檢機構未檢測出愛滋病確實存在過錯。但是與婚檢機構建立服務關係的是女方,所以如果要來追責,也是女方來追婚檢機構的責任。
  • 新婚妻子隱瞞HIV!丈夫怒將婚檢機構告至法院
    他的理由是:患有愛滋病是屬於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檢機構卻沒有及時發現和制止,存在重大過錯。同時侵犯了作為配偶的知情權,導致其為結婚花費了巨額禮金,要求婚檢機構賠償損失。 那麼,愛滋病到底是不是法律規定的禁止結婚的疾病呢?答案:不是!
  • 新婚妻子隱瞞愛滋病,丈夫崩潰:我知道就不會娶她,起訴婚檢被駁回
    2個月前,妻子小娟(化名)剖腹產生兩人愛的結晶,一家人喜氣洋洋之際,小李卻在無意間翻閱到妻子的病曆本,竟然發現妻子患有愛滋病,追問之下妻子承認自己早已知曉病情,小李一氣之下把婚檢機構告上法庭,卻遭到駁回。
  • 新婚妻子隱瞞愛滋病,丈夫崩潰起訴婚檢隱瞞,遭法院駁回
    但還有一種病——愛滋病,即使醫療條件顯著改善,我們也無法徹底治癒它,只能採取一些輔助措施。近日有一男子將婚檢機構告上了法庭,究其原因竟是自己的妻子曾經得過愛滋病,而自己竟然一無所知。等到兩人結婚後,男子才偶然發現妻子的病歷卡。這時情緒奔潰的男子只好起訴維權,但遭法院駁回。
  • 新婚妻子隱瞞愛滋病史 丈夫把婚檢機構告了
    廣州一新婚男子結婚兩個月之後竟然將某婚檢機構告上了法院。男子無意間翻閱妻子病曆本時發現,妻子為HIV感染,知道這一噩耗,仿佛晴天霹靂一般。在男子的追問下,妻子在婚前就已經知道自己患病的事實。醫院無權告知配偶,否則就是侵犯了愛滋病患者的隱私權。
  • 新婚妻子隱瞞傳染病,丈夫怒告至法院卻被駁回,結婚時,一方有病是否需要告知另一方?
    換言之,愛滋病病毒感染者、愛滋病病人並未被禁止結婚,而是暫緩結婚。針對這個案件網友們的質疑聲一片接一片01、有網友認為責任完全在女方,為什麼沒考慮過丈夫和孩子的安全和感受?婚檢機構是否要擔責?李律師:要求婚檢機構承擔侵權責任的前提是,婚檢機構有侵權行為,且侵權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具有因果關係。婚檢機構未檢測出愛滋病確實存在過錯。
  • 新婚妻子隱瞞患愛滋病史,丈夫把婚檢機構告了
    原來,男子翻閱妻子的病曆本時發現,裡面清楚記載了妻子為HIV感染,也就是人們常說的愛滋病。一怒之下,男子便把婚檢機構給告了他的理由是:患有愛滋病是屬於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檢機構卻沒有及時發現和制止,存在重大過錯。同時侵犯了作為配偶的知情權,導致其為結婚花費了巨額禮金,要求婚檢機構賠償損失。那麼,愛滋病到底是不是法律規定的禁止結婚的疾病呢?答案:不是!
  • 新婚妻子隱瞞愛滋病,丈夫怒告婚檢機構被駁回:究竟誰該負責?
    前天,颯姐在鳳凰網看到了這麼一則熱榜新聞:男子為了結婚,給了女方巨額的禮金首飾,還花光了自己的積蓄來辦婚禮,結果生完孩子才發現,妻子竟然隱瞞了自己患有愛滋病的事實!女方承認自己早就知道患病是有意隱瞞,一怒之下,男子把婚檢機構告上法庭。他認為婚檢機構沒有檢測出來應該承擔責任,要求賠償損失,但是卻被法院駁回。
  • 婚檢沒查出妻子愛滋病!生孩子暴露真相,丈夫狀告婚檢機構卻敗訴
    甜甜蜜蜜的新婚生活過了四個多月,孩子出生,一家人圍繞著寶寶把李四照顧得無微不至。然而沒過多久意外陡生,張三收拾房間時無意翻到了李四的病曆本,之前都不曾注意過病曆本一直被李四收得好好的,於是抱著好奇和關心想法的張三打開了它。
  • 妻子患愛滋與丈夫結婚 娃出生後才發現 起訴婚檢機構被法院駁回
    因為一些孕期的關係,妻子要剖腹產,剖就剖吧,這對於一般正常家庭來說是在正常不過的事情只要孩子和他母親健康就好,轉眼間,四個月就過去了,當小新無意翻看妻子住院的記錄是發現了一個情況,看到這裡猶如五雷轟頂。這怎麼可能呢?不是做過婚檢嗎?妻子怎麼會有愛滋病呢?是妻子隱瞞?還是婚檢機構故意隱瞞?
  • 隱瞞之心不可有,牽連愛人毀一生!
    新婚妻子隱瞞患愛滋病史,婚檢竟沒查出,丈夫怒告至法院卻被駁回!婚檢機構是否要擔責?李律師:要求婚檢機構承擔侵權責任的前提是,婚檢機構有侵權行為,且侵權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具有因果關係。婚檢機構未檢測出愛滋病確實存在過錯。但是與婚檢機構建立服務關係的是女方,所以如果要來追責,也是女方來追婚檢機構的責任。
  • 婚檢"善意隱瞞"致男子感染愛滋病 醫院該告知嗎
    原標題:婚檢"善意隱瞞"致男子感染愛滋病 醫院該告知嗎 婚前檢查是為了婚後生活更幸福。然而日前,河南永城市一對年輕夫婦到醫院做婚前檢查,女子被查出疑似愛滋病,丈夫因不知情受到感染,將婚檢醫院告上法庭,引發輿論熱議。 原本可以避免的風險,卻因「善意的隱瞞」而釀成更大的傷害。醫生是否該向患者配偶隱瞞愛滋病?
  • 【熱議】孩子兩個月了,才發現老婆居然有愛滋病,丈夫怒訴婚檢機構索賠12萬被駁回...
    一怒之下他將婚檢機構告上了法庭並索賠10萬元彩禮損失和2萬元精神損害賠償在結婚前告知他的丈夫是否侵犯原告對其配偶身體是否健康以及是否決定與其配偶結婚的權利實無意義因此法院駁回了男方的賠償請求一審判決後原、被告在法定上訴期內均沒有上訴該判決已生效也有律師認為女方在婚前故意隱瞞患愛滋病的事實
  • 丈夫隱瞞愛滋病被撤銷婚姻,你覺得婚檢有必要嗎?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關注#男方婚前患愛滋未告知婚姻關係被撤銷#一案?作為妻子,在已孕領證第二天後知丈夫患愛滋多年。還是是婚檢結果出來了,醫生發現丈夫有愛滋病,要求其向妻子坦白,否則自己將告訴她真相,丈夫眼見瞞不下去才坦白。如果按照之前相關法律規定,愛滋不屬於導致婚姻無效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