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校與臺灣東吳大學籤訂校際學術交流合作協議,兩校就師資交流、學生互換等方面開展合作。我校2016年秋季學期可選派學生赴東吳大學交流學習一學期,具體通知如下。
一、東吳大學開放學院及我校相關專業:
人文社會學院:中文系
法學院:社會工作學系(秋季班不接受法學專業申請)
外國語文學院:英文學系、日本語文學系
理學院:數學系、化學系、物理學系、微生物學系
商學院:經濟學系、會計學系、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財務金融學程
二、學習內容及學分:
研修內容可選擇學院系所開設的專業課程及共通課程,具體網址如下:http://web.sys.scu.edu.tw(一般服務→教務→全校課表暨授課計劃查詢進入→點選需查詢之學系別,即可查詢,不需登入帳號和密碼)。實際選課待到東吳後,進行人工選課。
三、學習時間:2016年秋季學期2016年9月8日-2017年1月中旬
四、名額:1名(至善生優先)
五、費用
(一)免學費
(二)住宿費:校內宿舍,東吳大學尚在安排中,確認後會提供具體信息。
(三)入臺證辦理費:600新臺幣
(四)保險費:意外醫療險+醫療保險3000新臺幣
(五)生活費:約10000新臺幣每月
備註:詳見東吳大學2016年秋季班交換生簡章(附件4)
六、申請條件
(一)本科在讀1-3年級
(二)涉及專業:東吳大學相對應的我校專業
(三)所有課程成績必須合格並達到我校學位授予要求
(四)學生應愛國愛校,身心健康,具有較好的溝通能力
七、申請材料及流程
(一)有意向的同學填寫以下申請材料交至學院,學院匯總後於2016年4月18日(周一)前將學生的報名紙質材料交港澳臺辦公室(行政樓A411)。
1.江南大學校際交換學生申請表(附件1)
2.江南大學校際交換學生推薦表(附件2,需註明GPA,是否為貧困生)
3.江南大學交換學生學分互認申請表(附件3)
(二)校內選拔,4月22日前確定推薦名單(至善生優先,多名至善生申報則按GPA排序,同等條件下貧困生優先)。
(三)準備好下列電子材料,並4月29日前完成網申,網申地址為:http://icae-exchange.scu.edu.tw/files/87-1025-118.php。
1.個人簡歷(pdf)
2.在讀證明(jpg)
3.居民身份證正面(jpg)
4. 居民身份證反面(jpg)
5.成績單掃描檔(pdf)
6.交換生學習計劃(pdf, 若申請外國語學院,另附外語讀書計劃)
7.最近1年內2寸半身正面脫帽照片電子檔(jpg,4M以內,照片要求直4.5 公分,橫3.5 公分,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 公分或超過3.6 公分,白色背景正面半身彩色照片。請務必提供完全符合規格之照片文件,以免影響入臺證的辦理)
(四)等待邀請函、入臺證等其他材料;
(五)省臺辦辦理批文;
(六)大陸人民來往臺灣通行證。
(七)按照東吳大學要求,自行體檢。
(八)網上提交航班信息及體檢報告掃描件。
想了解詳情的小夥伴可以上江南大學國際交流合作處(港澳臺事務辦公室)官網的通知公告裡查看相關項目,或是隨時私戳小編,又或者直撥江南大學國際交流與合作處電話,會有女神老師幫你一一解答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