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語云,「奸近殺,賭近盜」。因男女通姦而引起的性命相搏,自古而今都不少見。一朝姦情敗露,當事男女往往要承受道德譴責、輿論壓力。近日發生在河南的一起通姦案件,導致一對夫妻雙雙殞命,唯一倖存下來的通姦男子卻聲稱是正當防衛,豈非咄咄怪事?
據媒體報導,這起血案發生在河南南陽南召縣某村。血案發生在今年的5月27日,而姦情卻已經持續了數年之久。某土地所長張某與女子陳某2016年相識,於2017年底發展為情人關係。陳某的丈夫譚某,常年在廈門打工,一年中僅春節前後回家生活一陣,常年的兩地生活,為婚姻埋下了隱患。
今年春節回家後,譚某就聽到風言風語,對陳某出軌產生懷疑。5月22日,譚某聲稱回廈門打工,卻悄悄藏在家裡二樓小屋內,裡面存了食物,伺機尋找妻子出軌的證據。結果,5月27日,張某來到陳某家中行奸,二人被陳某的丈夫譚某捉姦在床。這時,情夫張某抱住了丈夫譚某,妻子陳某前來奪刀,丈夫譚某持刀刺死了出軌的妻子陳某,並與姦夫張某進行打鬥。打鬥中張某持鐵叉刺死了捉姦的丈夫譚某,成為這起血案中唯一的倖存者,後被警方以故意傷害至人死亡罪送交檢方起訴。
張某的律師認為,張某道德層面有過錯,但法律層面屬於正當防衛。律師的觀點,似乎是在說,通姦是小事,批評教育一下就可以了;刺死捉姦的丈夫,事出無奈,屬於正當防衛。不知是律師的見解過於高深,還是網民的水平太低,總之,報導發出來之後,律師被網民一片抨擊。
來到他人家中偷情,導致人家夫婦雙雙殞命,雖有被互毆之情節,卻又如何說得出正當防衛的話呢?無論譚某當時如何的衝動,這一切皆源於二人當初的悖德行徑,如果這種情況也能以正當防衛而脫罪,法律又將如何安撫那些為死者譚某而鳴不平的人?
死者譚某和妻子陳某有兩個女兒一個兒子,分別在讀大學、高中和初中,這個家庭全靠譚某在廈門當電焊工的收入來維持開支。如今,夫妻二人雙雙殞命,三個子女成為孤兒。一次出軌亂搞,代價何其慘重!倘若真如張某的律師所稱,張某被捉姦而實施正當防衛,導致捉姦之人譚某被殺死在譚某自己的家中,聽起來是不是有點是非混『淆、黑白顛倒的味道?
6 月24日,張某被批捕;8月21日,警方以涉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將此案移送檢方。按此罪名,張某可能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理無外乎人情,法律有關於人心。一個因敗德而導致他人家破人亡的人,倘若還能以正當防衛這樣一個堂皇的理由免於刑罰的懲治,法律對世道人心的引導規範,還會有人相信嗎?法律還有什麼尊嚴可言嗎?
道德對於人們行為的規範約束,一靠良知,二靠輿論。當一個人良知泯滅,臉厚如牆的時候,道德就失去了作用。一個人道德淪喪進而造成人間血案的時候,倘若法律也來裝糊塗、和稀泥,這個社會還會有公平正義嗎?
法律之作用,無外乎懲前毖後,通過懲治既有之罪行,使受害者得到撫慰,使後來人心生忌憚,不敢效尤。在道德已經失效之時,一件本應由法律來評判的事情,假使仍被劃歸於道德的領域,豈不是道德與法律雙雙蒙羞?
律師拿人錢財,替人辯護,無可厚非 ,但是也要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不能信口開河。一樁血案,兩條人命,而且就發生在死者的家中,「正當」二字你也說的出口?
(本文作者:李金田)
(此文為「湯計典頻」工作坊原創,未經允許不得轉載。圖文編輯:王躍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