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看到John Doe時,可別把它當成了一個人名,事實上,John Doe指的是「某個身份不明的人」,也就是「某約翰」,和中國人習慣用的「張三、李四」差不多。
John Doe來自英國愛德華三世統治時期,在當時《驅逐法案》的討論中,虛構了兩個人名,一個是John Doe,代表土地所有者;另一個是Richard Roe,是租地的人,他將租來的土地據為己有,而把John Doe趕走了。
可見,John Doe最初就是個虛構的人物。後來,John Doe和Richard Roe被廣泛用於訴訟程序中對不知姓名當事人的假設的稱呼,John Doe通常指收回不動產訴訟中假設的原告,Richard Roe指被告。因此,John Doe現在常用來指「訴訟程序中不知真實姓名的當事人」,也常指代「某人或普通人」。有趣的是,Doe和Roe都是一種鹿,doe是母鹿,roe是歐洲的一種鹿。
來看個句子:The alarm went out for a John Doe who stole the diamonds from the store.(警察發出命令,搜捕一個從商店裡偷盜鑽石的傢伙。)
(中國日報網站編譯)
(責任編輯:徐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