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檢官網消息,內蒙古自治區兩名女廳官同日被公訴,分別是滿洲裡市原市長許愛蓮,烏海市委原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武鳳梅,兩人都被指控巨額受賄。
「70後」許愛蓮今年49歲,是蒙古族女幹部,在滿洲裡任市長3年。今年1月被責令辭去內蒙古自治區人大代表職務,6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許愛蓮被批「為黑社會性質組織充當『保護傘』」,而此前,她曾多次去公安局調研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
「65後」武鳳梅今年55歲,北大研究生畢業後紮根內蒙古,曾在紀檢系統工作7年,還曾擔任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常委。2018年1月晉升為烏海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去年10月被免職,近日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在任內,她曾組織給領導配偶上廉政課,組織整治「雁過拔毛」式腐敗。
許愛蓮
禁不住誘惑,甘於被「圍獵」,被控巨額受賄
許愛蓮。資料圖
日前,內蒙古自治區滿洲裡市原市委副書記、政府市長許愛蓮(副廳級)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一案,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向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許愛蓮利用擔任通遼市科爾沁區紅星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通遼市科爾沁區區委常委、宣傳部長、政府常務副區長,通遼市體育局黨組書記、局長,通遼市科左後旗旗委副書記、政府代旗長、政府旗長、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被告人許愛蓮作為與國家工作人員關係密切的人,通過該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請託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許愛蓮1971年7月出生於內蒙古通遼,蒙古族,籍貫山東陽穀,歷任通遼市體育局長,市經信委主任,科左後旗旗長,旗委書記等職。
2015年10月,許愛蓮離開工作了23年的通遼,來到滿洲裡,任市委副書記、代市長。2016年年初,許愛蓮獲任滿洲裡市市長。
許愛蓮最後一次公開露面,還停留在2019年12月。
據當地媒體報導,2019年12月,滿洲裡市召開全市黨員幹部警示教育大會。與會人員集體觀看了由市紀委監委結合典型案例製作的微電影《黑色秩序》以及警示教育片《向「錢」看的人生》。時任滿洲裡市委副書記、市長許愛蓮參會,還提出了「努力形成讓全市黨員幹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局面」等工作要求。
今年1月,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公告稱,許愛蓮被責令辭去自治區人大代表職務。
為黑社會性質組織充當「保護傘」
曾多次調研掃黑
今年6月28日晚間,內蒙古紀委監委發布消息:滿洲裡市委原副書記、原市長許愛蓮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雙開」通報稱,經查,許愛蓮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規為親屬安排、調動工作;禁不住誘惑,甘於被「圍獵」,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消費卡,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為黑社會性質組織充當「保護傘」;違規向企業出借財政資金;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權謀取私利,違背原則損公肥私,在工程項目承攬、開發、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記者注意到,許愛蓮被批「為黑社會性質組織充當『保護傘』」,而此前,許愛蓮曾多次去公安局調研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
2019年3月,時任滿洲裡市委副書記、市長許愛蓮深入滿洲裡市公安局調研。
2019年6月,許愛蓮先後前往滿洲裡市南區街道辦事處阜城社區、東湖區及新開河鎮調研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情況。之後,她又在市掃黑辦負責人陪同下來到市住建局、自然資源局,對兩部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許愛蓮就城建、草原、礦山等領域的涉黑涉惡線索摸排工作進行了深入了解並提出:「全面摸排涉黑涉惡線索,一旦發現精準確認、及時上報,讓此項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以來,已有5名有通遼市履職經歷的落馬官員罪行中涉及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通遼市委原書記傅鐵鋼、市政協原主席高忱、市委政法委原書記辛金山、市政府原秘書長肖劍平等多名原通遼廳級幹部被查落馬。
據內蒙古紀委監委通報,經查,當地黑社會性質組織「教父」級人物的易連峰曾向辛金山、傅鐵鋼、肖劍平等廳級幹部行賄170餘萬元,向劉興臣、尚勇、王大成等處級幹部行賄200餘萬元,接受其賄賂的科級以下幹部達百餘人。
武鳳梅
曾給領導配偶上反腐課的女政法委書記
被控巨額受賄
武鳳梅。資料圖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委原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武鳳梅(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交辦,由赤峰市人民檢察院向赤峰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赤峰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武鳳梅利用擔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信息調研處副處長、自治區黨委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秘書處處長、自治區紀委派駐外事辦公室紀檢組組長、烏海市委常委、紀委書記、烏海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請託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武鳳梅, 1965年4月生,河南商丘人。1990年,25歲的武鳳梅從北大研究生畢業後,被分配到內蒙古工作,在自治區直屬機關工委宣傳部當科員,此後她紮根內蒙古。
早年,武鳳梅在內蒙古自治區直屬機關工委宣傳部、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接待辦、自治區黨委防邪辦等單位工作。
2010年12月,武鳳梅到了紀委系統,履新內蒙古自治區紀委派駐自治區外事辦公室紀檢組組長。4年後,武鳳梅出任烏海市委常委、紀委書記。2016年11月,武鳳梅還當選為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常委。
從事紀檢工作7年後,2018年1月,武鳳梅晉升為烏海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2019年10月,武鳳梅被免去烏海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職務。
曾給領導配偶上廉政課
組織整治「雁過拔毛」式腐敗
7月30日,內蒙古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消息,烏海市委原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武鳳梅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雙開」通報稱,經查,武鳳梅喪失理想信念和黨性原則,無視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不落實巡視整改要求;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執紀違紀、執法犯法,收受禮金;在幹部選拔任用過程中收受他人財物;在辦理取保候審、工程款結算、幹部工作調動等方面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頗為諷刺的是,被批「喪失理想信念和黨性原則,無視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武鳳梅在烏海任職市委常委、紀委書記期間,曾在組織給全市重要崗位在職幹部的配偶上廉政課。
2015年6月,烏海市紀委請了全市重要崗位在職幹部的家屬,組織她們觀看廉政警示教育片,併到市檢察院參觀廉政警示展,了解近年來查處的違紀違法幹部事例。武鳳梅表示,將採取分批輪訓的方式,對全市縣處級領導幹部家屬和各區區直部門、鎮(街道)主要領導幹部家屬進行廉政警示教育,把反腐倡廉關口前移,充分發揮領導幹部家屬「廉內助」的監督作用。
此後,烏海市還曾專門整治「雁過拔毛」式腐敗問題。武鳳梅要求,要強化監督執紀,對「雁過拔毛」式腐敗問題「零容忍」,長抓不懈,做到問責不手軟。
當年12月,武鳳梅還在媒體發表了《找準基層紀律建設發力點》的文章,大談反腐成績。
兩位市委副書記先後被免職
都存在「賣官」嫌疑
在武鳳梅被免職兩個月後,她的同僚、時任烏海市長高世宏被免職。
高世宏曾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副秘書長,鄂爾多斯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等職。2016年底,高世宏調赴烏海市任職,後出任市委副書記、市長,與武鳳梅同為黨委班子成員。一年後武鳳梅晉升,與高世宏同為市委副書記。
去年10月,武鳳梅被免職,兩個月後,高世宏也被免職。今年6月28日,高世宏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記者注意到,高世宏與武鳳梅相隔一個月被「雙開」,通報中兩人存在共同存在的問題是「不按規定報告個人事項」,「在幹部職工選拔任用過程中收受他人財物」。說明二人都存在「賣官」的嫌疑。
此外,兩人都涉嫌受賄犯罪,高世宏被通報「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他人財物。」,而武鳳梅被通報「在辦理取保候審、工程款結算、幹部工作調動等方面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可見武鳳梅利用政法委書記的身份插手取保候審,且受賄額度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