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民胡先生稱上個月,妻子帶著6歲女兒去影樓拍照,當晚回家以後女兒稱遇到一個壞叔叔,當時攝影棚只有女兒和攝影師兩個人,並稱攝影師給女兒拍攝了隱私照片,報警後攝影師被行政拘留十天。
昨天上午,杭州的胡先生來電:上個月妻子帶6歲女兒去紅袖坊影樓拍照,結果在拍攝過程中女兒遭到了攝影師偷窺,我報案了,還希望店家能道個歉,但是店家卻反覆強調此事與他們無關,態度非常冷漠。
記者孫毓核實報導:11月12日下午,胡先生的妻子經過小姐妹介紹,帶著女兒去了紅袖坊影樓西湖店。
「這家影樓當時在做團購,價格比較優惠,網上的口碑也還不錯,我老婆就和小姐妹挺開心地過去了,之前也沒去過。」胡先生說。
紅袖坊影樓是拍古裝寫真的,當時胡先生的妻子和女兒分開拍照,分別在兩個攝影棚拍攝。拍完照片,妻子和女兒回到家已經晚上9點多了。
胡先生一天沒見女兒,就問她當天拍照開不開心、擺了幾個動作、換了幾套衣服。
哪想女兒突然說道:「今天在影樓碰到了一個『壞叔叔』!」
胡先生一驚,問女兒怎麼回事,女兒說拍照的時候,攝影師把她的內褲脫掉了。
「我當時想這裡面是不是有什麼誤會,是不是攝影師為了給她拍照片,就問我女兒細節。然後我女兒說那個攝影師當時想用手來摸她,被她擋住了。女兒還說隨後壞叔叔拍了她的隱私部位幾張照片。」
女兒說房間裡一開始是有兩個人,一個是攝影師,另一個阿姨可能是要去給別人化妝走開了,很久都沒有回來,女兒還提到攝影師特地把門關上了。
聽了女兒說的話,胡先生簡直快氣瘋了,馬上撥打了110報警,之後又開車前往湖濱派出所報警。
記者聯繫上了湖濱派出所,據辦案民警說,接到報案後,他們馬上立案調查。結合小女孩陳述的情況,對當時的情況進行調查。但因為攝影棚內沒有裝攝像頭,店內的監控也沒有拍到當時的畫面。
於是,警方將攝影師舒某傳喚到派出所。「我們從影樓把他帶出來的,當時他神色慌張,一開始他是不承認的。我們並沒有就此放棄,而是開展了細緻的調查。最終,舒某如實交代了整個違法過程。問他為什麼要這麼做,他說是一時頭腦發熱,做了不應該做的事。舒某偷窺他人隱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關規定,上城警方對其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據了解,舒某,19歲,湖南人,單身,在紅袖坊影樓工作了幾個月。
幾天後,胡先生拿到了湖濱派出所對當事攝影師舒某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因為我全程是沒有見過這個人的,我覺得我女兒和妻子到這裡來消費遇上這樣的事,商家應該給我一個合理的說法。」胡先生打了紅袖坊影樓的電話,希望對方能對此事做出解釋。
胡先生說,他打電話過去,紅袖坊影樓的態度非常冷漠,負責人接電話後,反覆強調這是攝影師的個人行為和他們沒有關係,讓他去找公安局處理。第二次打過去,換了一個負責人,也是一樣的態度。
12月8日,胡先生在1818黃金眼記者的陪同下找到紅袖坊影樓的李經理。李經理的回覆讓他很意外,李經理強調公司管理沒有問題。
1818黃金眼拍下了當時李經理對此事的回應:
「公安機關查出來的,他怎麼查出來的,他是怎麼樣的,我真的不清楚。」
「公安來調過攝像頭、調過所有證據,並沒有查到我們的攝像頭這一塊什麼什麼樣的這個情況。」
李經理也表示,那名攝影師已經不在這裡上班了,一個攝影師在這裡要同時負責好幾個客戶,不會有這麼長的時間去做這樣的事情,攝影棚的門也都是一直開著的。
她說:「我也有點迷惑就是,是不是這麼小的小孩,講實在話我今天還看到一個新聞,說一個很小的小孩因為想要紅,拍視頻拍直播……所以說小孩可能接觸手機接觸這些東西太多了,所以在思維上……所以我也不知道這個小孩,因為她畢竟只有6歲,但我不去爭辯,是不是真實的這個情況……」
「道歉我願意道歉,並且很真摯地道歉,並且很真摯地積極配合,因為您大老遠來,為了你的心情也好,為了這個事情不管是對是錯還是哪個人的問題,我都願意道歉,因為我是做服務的……」
昨天下午,快報記者來到了這家位於湧金廣場的紅袖坊攝影店。
進門後,一位男店員迎了上來,問我是不是要拍照片。
我亮明身份,說找你們李經理。
男店員說:「不知道李經理在不在,我得問一下她。」然後走進了後面的辦公室。
三四分鐘後,男店員走出來說李經理不在。
「你剛剛不是說問一下她嗎?她說她不在?」
男店員:「我們店裡姓李的人有很多,你要找哪一位?」
「那找你們這裡的負責人。」
「負責人也不在。」
我要求他打電話給負責人,男店員丟下一句話:「我們這裡員工沒有負責人電話。」又匆匆走回了後面的辦公室。
另一位年紀較大的男店員說,這家店開了一年多,但其他情況一概不知。
胡先生認為影樓的道歉僅僅是在表面上道歉,不是真誠的,而且事不關己的冷漠態度,讓他非常心寒。
「他們當時這樣的態度非常不合適。難道他們自己家裡沒有小孩嗎?怎麼能這麼冷漠?我想在你影樓消費,這麼大的事情,你連個最起碼的道歉也沒有。至於物質上我沒有什麼要求,我不靠他們賠的錢發財。」胡先生說,「還好我和妻子經常平時教育女兒:胸部和尿尿的地方是不可以讓除了爸爸媽媽以外的人碰到的,如果有人碰到了一定要告訴爸爸媽媽,女兒就有這個意識,才沒有發生難以想像的事。
胡先生的女兒還在上幼兒園,發生過這樣的事後,他感覺到女兒沒有以前那麼歡快自信了,好像覺得自己做錯了事,特別是碰見異性的時候,看起來有一種防範的感覺。
胡先生和妻子只好不斷鼓勵女兒,說她很勇敢,可以抓壞人,說她是個了不起的小女孩。
昨天下午,胡先生諮詢了律師。他表示,會追究到底,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昨天晚上發稿前,上城警方給記者發來一段話:告誡心術不正的人員,規規矩矩做人,遵紀守法,不要打這種「歪主意」,不要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警方始終保持對猥褻或偷窺違法犯罪行為「零容忍」,嚴厲打擊這種違法犯罪行為。
同時,警方提醒:公共汽車、地鐵、公共廁所等地方容易成為不法分子猥褻或偷窺的「重災區」。在遇到猥褻或偷窺後,當事人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大聲呼叫,並保存好證據及時報警。在各種公共場合,監護人要做好未成年人的安全監管。
來源:都市快報
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 趙小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