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振林,1974年出生,湖北省隨州市曾都區洛陽鎮人。在2009年1月4日之前,熊振林只是一個普通的生意人,自從1992年因打架被學校開除後,熊振林就跟著父親從事收購廢品的生意。
熊振林的家庭背景有點特別,雖然家裡有四個孩子,但熊振林實際上是獨子,這是因為熊振林的母親佔紅英是改嫁而來,前夫在文革中自盡後,佔紅英帶著與前夫的三個兒子嫁給了熊振林的生父熊大英,隨後有了熊振林。
所以,熊振林實際上是熊大英的獨子。而熊家三代單傳,對熊振林自然也是百依百順,在這樣的環境下長大,熊振林的性格,自然也不會太好。
輟學跟父親收購廢品後,熊振林還是比較勤快的,給人的印象也比較好。1995年,熊振林與當地人劉季華結婚。婚後,兩人曾出去闖蕩了幾年,可能是在外混的不太如意,1999年又回到當地開始重操舊業。
讓人沒料到的是,這次回來沒兩年,熊振林就開始暴富了,原因是高速公路修到了家門口,靠著收購工地的金屬,低進高賣,幾年間,熊振林就發了財,買了地,蓋了樓,還投資了房產,成了鎮上有名的「破爛王」,傳聞有過百萬的家產。
然而像很多人一樣,有了錢,熊振林就開始變了。熊振林和鄰村一個寡婦好上了,這個女人名叫朱德清,當時四十三歲,比熊振林要大了九歲,而且已經當了奶奶。到了2008年,劉季華知道了此事,當年9月,兩人正式離婚。
這次離婚讓熊振林元氣大傷,領養的女兒(兩人一直未能生育,這也是熊振林提出離婚的原因之一)和新蓋的樓房都判給了劉季華,而且據說原來答應與他結婚生孩子的朱德清變卦了,原因是朱德清覺得自己已經是做奶奶的人了,再結婚實在有點說不過去。更加雪上加霜的是,廢品收購生意開始難做了,從2008年下半年開始,收購價格一降再降,已經降到只有原價的百分之三十左右,熊振林經濟上周轉已經出現了嚴重的問題,要靠借錢才能維持了。
熬到了年底,熊振林已經四處借錢,年關眼看很難過了。按照一般人來說,忍一忍,熬一熬,早晚會有出路的,熊振林早年也不是沒有過過窮日子,但誰能想到,生活上和生意上的壓力壓到一起,他竟然做出了驚天大案。
2009年1月4日這天,熊振林在一夜間殺害八人,隨後離開隨州,逃到三亞。被殺的八人中,三人是自己店裡的工人,兩人是附近的鄰居,一人是曾經的幫工,另外二人,則是其相好朱德清和她兩歲半的小孫子,這些人與其均無深仇大恨,甚至有位受害的鄰居只是碰巧經過看到地上有血,就被他殺害,更別提那麼小的孩子,可以說,熊振林已經喪失人性了。並且,熊振林殺人後又來到劉季華住處,試圖殺死劉季華,因為劉季華有所察覺,不肯開門,方才逃過一劫。
熊振林逃到海南後,並不甘心,他還想著要殺死劉季華和其他幾個他認為與他有過節的人,5天後他就坐上了回湖北的長途汽車,回到了武漢,1月11日被人認出報警,當日晚就被警察抓獲。
案情至此,已相當明確,熊振林犯下了驚天血案,自然是死刑跑不了。然而熊振林在此案中另一個令人瞠目結舌的表現是,一審判決熊振林死刑後,他表現除了強烈的求生欲望,連續向法庭遞交了三份《悔過書》。表示自己原本是個老實人,由於為情所傷,壓力太大,一時糊塗,當天又喝多了酒,神志不清,才犯下如此血案,請求法庭給他一個機會。
從熊振林作案的表現來看,顯然是動機明確,早有預謀,並在作案後又潛逃回武漢,還聲稱要再殺八人,多殺一個是一個,哪裡是一時糊塗的表現了。
熊振林的求生表現還不光如此,他還當庭檢舉他人的犯罪線索,請求戴罪立功,雖然此線索早已被警方掌握了,可謂是公開的線索。他還要求特赦,但特赦豈是隨隨便便會被批准的,何況是犯下如此惡行的罪犯。
熊振林還請求進行精神病司法鑑定,企圖借精神病這一藉口逃脫制裁,但精神病一說實在無法讓人有半點信服,而且熊振林父母家族都沒有過精神病史。他顯然是個精神很正常的人,才會表現的如此強烈想要求生。
但現在想活,實在已經太晚了,最終,這些要求全部被法院駁回,終審判決熊振林死刑。2009年4月16日,熊振林被執行死刑。
事實上,死刑犯想要求生並不算奇怪的事情,甚至很正常,畢竟好死不如賴活,摔童案的韓磊,多次強姦殺人的王書金,都曾經在最終只求一死後積極上訴,試圖免死。但熊振林案性質如此惡劣,證據確鑿,他所做的一切只能是白費苦心,自欺欺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