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 | 新規來了!面對這些侵害,可以實行正當防衛

2020-09-09 民主與法制社

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布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意見要求切實矯正「誰能鬧誰有理」「誰死傷誰有理」的錯誤傾向,對於以防衛為名行不法侵害之實的違法犯罪行為,要堅決避免認定為正當防衛或者防衛過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包括三個部分,分別規定了正當防衛防衛過當特殊防衛的具體適用。概括而言,《指導意見》提出了十方面規則:

一、準確把握正當防衛的起因條件

正當防衛的起因是存在不法侵害。

《指導意見》第五條對不法侵害的具體理解作了規定。其中針對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不法侵害,可以實行防衛。對於正在進行的拉拽方向盤、毆打司機等妨害安全駕駛、危害公共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可以實行防衛。成年人對於未成年人正在實施的針對其他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應當勸阻、制止;勸阻、制止無效的,可以實行防衛。

二、準確把握正當防衛的時間條件

正當防衛必須是針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即不法侵害已經開始,尚未結束。

關於時間條件的判斷標準,《指導意見》第六條強調:「對於不法侵害是否已經開始或者結束,應當立足防衛人在防衛時所處情境,按照社會公眾的一般認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斷,不能苛求防衛人。」

三、準確把握正當防衛的對象條件

正當防衛必須針對不法侵害人進行。但是,不能狹隘地將不法侵害人理解為直接實施不法侵害的人,而是也包括在現場的組織者、教唆者等共同實施不法侵害的人。

此外,《指導意見》第七條還規定:「明知侵害人是無刑事責任能力人或者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的,應當儘量使用其他方式避免或者制止侵害;沒有其他方式可以避免、制止不法侵害,或者不法侵害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可以進行反擊。」

四、準確把握正當防衛的意圖條件

正當防衛必須具有正當的防衛意圖。

《指導意見》第八條規定:「正當防衛必須是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不法侵害。對於故意以語言、行為等挑動對方侵害自己再予以反擊的防衛挑撥,不應認定為防衛行為。」

五、準確界分防衛行為與相互鬥毆

防衛行為與相互鬥毆都可能造成對方的損害,在外觀上具有相似性,容易混淆。準確區分兩者要堅持主客觀相統一原則,通過綜合考量案發起因、對衝突升級是否有過錯、是否使用或者準備使用兇器、是否採用明顯不相當的暴力、是否糾集他人參與打鬥等客觀情節,準確判斷行為人的主觀意圖和行為性質。

六、準確界分濫用防衛權與正當防衛

《指導意見》第十條要求防止將濫用防衛權的行為認定為防衛行為。

「對於顯著輕微的不法侵害,行為人在可以辨識的情況下,直接使用足以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方式進行制止的,不應認定為防衛行為。不法侵害系因行為人的重大過錯引發,行為人在可以使用其他手段避免侵害的情況下,仍故意使用足以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方式還擊的,不應認定為防衛行為」。

七、準確把握防衛過當的認定條件

與正當防衛相比,防衛過當只是突破了限度條件,即「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

《指導意見》第十一條至第十三條明確:認定防衛過當應當同時具備「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損害」兩個條件,缺一不可;判斷是否「明顯超過必要限度」,要立足防衛人防衛時所處情境,結合社會公眾的一般認知作出判斷;「造成重大損害」是指造成不法侵害人重傷、死亡。造成輕傷及以下損害的,不屬於重大損害。

八、準確把握防衛過當的刑罰裁量

防衛過當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指導意見》第十四條要求「綜合考慮案件情況,特別是不法侵害人的過錯程度、不法侵害的嚴重程度以及防衛人面對不法侵害的恐慌、緊張等心理,確保刑罰裁量適當、公正」。

九、準確把握特殊防衛的認定條件

《指導意見》第十五條至第十七條圍繞特殊防衛的起因條件,明確了「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具體涵義。

第十六條規定:「在實施不法侵害過程中存在殺人、搶劫、強姦、綁架等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為的,如以暴力手段搶劫槍枝、彈藥、爆炸物或者以綁架手段拐賣婦女、兒童的,可以實行特殊防衛。」實施特殊防衛,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十、準確把握一般防衛與特殊防衛關係

《指導意見》第十八條規定:「對於不符合特殊防衛起因條件的防衛行為,致不法侵害人傷亡的,如果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也應當認定為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來源:央視新聞

所載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問題請聯繫我們

《民主與法制》社新媒體出品

本期主編:王 鐔

編輯:潘 巧

校對:王立三

審核:黎偉華

合作郵箱:mzyfzapp@126.com

民主與法制社是由中國法學會主管的中央級新聞事業單位,擁有《民主與法制》雜誌、《民主與法制時報》、民主與法制網、民主與法制移動新聞客戶端等權威法制媒體。

微信號:minzhuyufazhishe

投稿郵箱:mzyfzapp@126.com

相關焦點

  • 新規來了!面對這些侵害,可以實行正當防衛
    概括而言,《指導意見》提出了十方面規則:一、準確把握正當防衛的起因條件正當防衛的起因是存在不法侵害。《指導意見》第五條對不法侵害的具體理解作了規定。其中針對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不法侵害,可以實行防衛。
  • 【新規】面對這些侵害,可以實行正當防衛
    概括而言,《指導意見》提出了十方面規則:一、準確把握正當防衛的起因條件正當防衛的起因是存在不法侵害。《指導意見》第五條對不法侵害的具體理解作了規定。其中針對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不法侵害,可以實行防衛。
  • 新規來了!面對這些侵害,可以實行正當防衛→
    「不法侵害既包括針對本人的不法侵害,也包括危害國家、公共利益或者針對他人的不法侵害。」「對於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不法侵害,可以實行防衛。」◇ 二是準確把握正當防衛的時間條件正當防衛必須是針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即不法侵害已經開始,尚未結束。
  • 【權威發布】新規來了!面對這些侵害,可以實行正當防衛
    概括而言,《指導意見》提出了十方面規則:一、準確把握正當防衛的起因條件正當防衛的起因是存在不法侵害。《指導意見》第五條對不法侵害的具體理解作了規定。其中針對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不法侵害,可以實行防衛。
  • 【普法】新規來了!面對這些侵害,可以實行正當防衛
    意見規定了正當防衛、防衛過當和特殊防衛的具體適用。概況而言包括十方面規則,也可以稱為「十個準確」:◇ 一是準確把握正當防衛的起因條件。正當防衛的起因是存在不法侵害。《指導意見》第五條對不法侵害的具體理解作了規定,明確:「不法侵害既包括侵犯生命、健康權利的行為,也包括侵犯人身自由、公私財產等權利的行為;既包括犯罪行為,也包括違法行為。」「不法侵害既包括針對本人的不法侵害,也包括危害國家、公共利益或者針對他人的不法侵害。」「對於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不法侵害,可以實行防衛。」
  • 第二波新規!面對這些侵害,可以實行正當防衛
    概括而言,《指導意見》提出了十方面規則:一、準確把握正當防衛的起因條件正當防衛的起因是存在不法侵害。《指導意見》第五條對不法侵害的具體理解作了規定。其中針對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不法侵害,可以實行防衛。
  • @鬥門人 新規出臺!面對這些侵害,可以實行正當防衛!
    概括而言,《指導意見》提出了十方面規則:一、準確把握正當防衛的起因條件正當防衛的起因是存在不法侵害。《指導意見》第五條對不法侵害的具體理解作了規定。其中針對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不法侵害,可以實行防衛。
  • 面對這些侵害,可以實行正當防衛
    《指導意見》第五條對不法侵害的具體理解作了規定。其中針對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不法侵害,可以實行防衛。對於正在進行的拉拽方向盤、毆打司機等妨害安全駕駛、危害公共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可以實行防衛。
  • 面對不法侵害該怎麼辦?正當防衛?
    面對不法侵害該怎麼辦?正確答案絕不是唯一,但如果決定奮起反抗,不用怕,司法為勇敢撐腰!9月3日,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意見回應大家的關切——關於公平,也關於深藏於每個人心中的正義。 面對不法侵害該怎麼辦?
  • 面對這些侵害,新規教你如何實行正當防衛!
    概括而言,《指導意見》提出了十方面規則:一、準確把握正當防衛的起因條件正當防衛的起因是存在不法侵害。《指導意見》第五條對不法侵害的具體理解作了規定。其中針對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不法侵害,可以實行防衛。
  • 新規丨矯正「誰死傷誰有理」!面對這些侵害,可以實行正當防衛
    《指導意見》第五條對不法侵害的具體理解作了規定,明確:「不法侵害既包括侵犯生命、健康權利的行為,也包括侵犯人身自由、公私財產等權利的行為;既包括犯罪行為,也包括違法行為。」「不法侵害既包括針對本人的不法侵害,也包括危害國家、公共利益或者針對他人的不法侵害。」「對於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不法侵害,可以實行防衛。」◇ 二是準確把握正當防衛的時間條件。
  • 面對這些侵害,可以實行正當防衛(意見+典型案例)
    「不法侵害既包括針對本人的不法侵害,也包括危害國家、公共利益或者針對他人的不法侵害。」「對於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不法侵害,可以實行防衛。」二是準確把握正當防衛的時間條件。正當防衛的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既包括侵犯生命、健康權利的行為,也包括侵犯人身自由、公私財產等權利的行為;既包括犯罪行為,也包括違法行為。不應將不法侵害不當限縮為暴力侵害或者犯罪行為。對於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不法侵害,可以實行防衛。不法侵害既包括針對本人的不法侵害,也包括危害國家、公共利益或者針對他人的不法侵害。
  • 正當防衛新規!!!!
    最高人民法院3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對於符合正當防衛成立條件的,堅決依法認定,切實矯正「誰能鬧誰有理」「誰死傷誰有理」的錯誤傾向,堅決捍衛「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法治精神。正當防衛新規來了!
  • 重磅,新規來了!對於不法侵害,你可以依法正當防衛
    對於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不法侵害,可以實行防衛。不法侵害既包括針對本人的不法侵害,也包括危害國家、公共利益或者針對他人的不法侵害。對於正在進行的拉拽方向盤、毆打司機等妨害安全駕駛、危害公共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可以實行防衛。成年人對於未成年人正在實施的針對其他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應當勸阻、制止;勸阻、制止無效的,可以實行防衛。
  • 正當防衛新規來了,這些情形,你可以勇敢出手
    這意味著,不法侵害一旦結束,防衛人便喪失了正當防衛的合法性,如此時再使用暴力等手段就可能構成故意犯罪。然而,由於不法侵害往往事發突然,當事人很難做出理性判斷,基本上是出於本能反應,難以把握分寸,有時會造成對方死傷。新規出臺前,辦案人員如果未能充分考慮防衛人面對不法侵害時的特殊緊迫情境和緊張心理,有可能會做出過於嚴苛的裁決。「崑山龍哥反殺案」就是一個典型案例。
  • 面對侵害如何正當防衛?看完新規,我們明白了,更勇敢了!
    面對侵害啥時候出手才算正當防衛?又如何避免防衛過當?轉發擴散需知,讓更多人了解新規!讓侵害遠離,讓不法遠去…2020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發布《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
  • 正當防衛出新規了,這些情形你可以出手
    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為「指導意見」)與七個正當防衛典型案例,細化明確正當防衛的認定情形。也就是說,困擾民眾和法官多年的「誰死傷誰有理」的局面,終於可以被打破。
  • 正當防衛新規來了
    來源:科技日報矯正「誰能鬧誰有理」「誰死傷誰有理」的錯誤傾向; 對妨害安全駕駛的違法犯罪行為可實行防衛; …… 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印發的《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對外公布。這份文件,對備受公眾爭議的諸多「正當防衛」話題給出最新、最權威解釋。
  • 正當防衛新規來了!
    矯正「誰能鬧誰有理」「誰死傷誰有理」的錯誤傾向;對妨害安全駕駛的違法犯罪行為可實行防衛;……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印發的《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對外公布。這份文件,對備受公眾爭議的諸多「正當防衛」話題給出最新、最權威解釋。
  • 「兩高一部」出臺最新正當防衛認定新規來了
    正當防衛新規充分考慮防衛人的緊迫狀態和心理《指導意見》明確,要準確把握正當防衛的意圖條件。正當防衛必須是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不法侵害。對於故意以語言、行為等挑動對方侵害自己再予以反擊的防衛挑撥,不應認定為防衛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