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群體性事件將納入黑名單

2020-12-13 中國新聞網

資料圖:農民工在領取勞動報酬。曹禮達 攝

  中新網12月1日電 據人社部網站消息,日前,人社部印發了《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人社部勞動監察局局長王程就《辦法》制定的有關背景和主要內容接受訪談。王程指出,《辦法》明確了剋扣、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數額達到認定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數額標準的;因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引發群體性事件、極端事件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等情況,應該納入拖欠工資「黑名單」。

  以下為訪談全文:

  人社部勞動監察局局長王程解讀《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

  日前,人社部印發了《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勞動監察局局長王程就《辦法》制定的有關背景和主要內容接受訪談。

  主持人:首先請您介紹下《辦法》出臺的背景。

  王程:建立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制度是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建設社會信用體系的基礎性、制度性工作。國家高度重視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各級人社行政部門通過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活動,不斷加大執法力度,依法保障廣大農民工的勞動報酬權益。但是,近年來,受經濟增長下行壓力增大等因素影響,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仍是當前勞動保障領域的突出矛盾,一些地區因討薪引發的群體性、突發性事件頻發,影響勞動關係和諧和社會穩定發展。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對此高度重視,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下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治理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16〕1號),對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提出了明確要求,《國務院關於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0號)、《國務院關於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33號)等文件進一步強調要加快建立拖欠工資黑名單制度、加大違法失信行為懲戒力度。為促進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指示精神,人社部將制定《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作為今年重點工作任務,予以積極落實。

  主持人:制定這個《辦法》的重要意義有哪些?

  王程:主要有三點。一是《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是落實國家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加強勞動用工守法誠信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繼人社部去年制定下發《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價辦法》、《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辦法》之後,在今年出臺《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為進一步加強勞動用工誠信體系建設,加大拖欠工資違法行為的信用監管提供依據。二是《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完善了勞動保障監察長效制度機制,促進完善源頭預防、動態監管和失信懲戒相結合的監察執法體系,是對違法失信用人單位行政處理或者行政處罰的有力補充,是行政部門執法效果的放大器,將進一步增加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效果。三是《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是落實治欠保支重點工作的重要措施。「黑名單」管理制度的建立運行,有利於通過多部門聯合懲戒和社會信用體系評價,使得用人單位「一處違法、處處受限」,震懾和警示用人單位規範用工行為,讓其形成「不敢違法、不願違法」的自覺守法意識,督促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規定,規範用工行為,推動在全社會範圍內建設和諧有序、良性發展的用工環境。

  主持人:有網友想了解,用人單位存在哪些情形就會被列入拖欠工資「黑名單」?

  王程:《辦法》的核心內容就是明確納入拖欠工資「黑名單」的標準以及哪些情形將被納入黑名單。《辦法》第5條規定了兩種情形:一是剋扣、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數額達到認定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數額標準的;二是因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引發群體性事件、極端事件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這兩條標準基本對應了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的標準,凡是符合這兩種情形的,應當納入拖欠工資「黑名單」。同時,針對在違法分包、層層轉包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主體難以確定的問題,該條還單列一款「將勞務違法分包、轉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且符合前款規定情形的,應將違法分包、轉包單位及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一併列入拖欠工資『黑名單』」。將違法分包、轉包單位及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在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同時,列入「黑名單」,有利於促進重點行業規範用工,加強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源頭治理。

  主持人:網友最關心的是,列入「黑名單」的用人單位會面臨哪些懲戒措施?

  王程: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制度是社會誠信體系制度建設的一部分,用人單位被列入「黑名單」,意味著其不僅要受到人社行政部門對其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理或行政處罰,還要面臨列入「黑名單」期間的聯合懲戒措施和社會信用評價降低。根據《辦法》第8條規定,用人單位在列「黑名單」期間,由相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採購、招投標、生產許可、資質審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稅收優惠、評優評先等方面予以限制。此外,用人單位在列「黑名單」期間,其社會信譽將會受到貶損評價,直接影響到其生產經營及其他社會活動。政府部門通過「黑名單」管理制度,讓違法失信用人單位「一處違法、處處受限」,聯合各部門在全社會形成懲戒合力,提高用人單位違法成本,使得用人單位形成不敢違法、不願違法的自覺意識。

  11月28日,國家發改委、人社部等30個部門已聯合發布了《關於對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用人單位及其有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明確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採購、招投標、生產許可、資質審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稅收優惠、評優評先等方面,對納入黑名單的,按部門職責採取依法限制參與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依法限制或取消政策性資金、政府補貼性資金和社會保障資金支持、限制取得或終止其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依法禁止其作為供應商參與政府採購活動、依法限制取得政府供應土地等30項具體措施,加大監管懲戒力度。

  主持人:那這項工作由誰來負責管理?

  王程:根據《辦法》第3條,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工作由各級人社行政部門負責。各級人社行政部門對於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的具體管理職責有著明確的層級分工。《辦法》規定,地方人社行政部門依據行政執法管轄權限,負責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的具體實施工作,這也是體現了《辦法》所規定的 「誰執法,誰負責,誰管理」原則。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規定,省、市、縣級人社行政部門都依法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工作。同時,《辦法》還規定,人社部負責指導監督全國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社行政部門負責指導監督本行政區域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工作,每半年向人社部報送本行政區域的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

  主持人:對於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人社部門是如何進行動態管理的?

  王程:《辦法》第9條規定,用人單位首次被列入拖欠工資「黑名單」的期限為1年。列入拖欠工資「黑名單」的用人單位改正違法行為且自列入之日起1年內未再發生第五條規定情形的,由作出列入決定的人社行政部門於期滿後20個工作日內決定將其移出拖欠工資「黑名單」。

  為監督用人單位切實改正違法行為,人社行政部門對於納入「黑名單」的用人單位履行工資支付規定情況實行動態監管。一是對納入「黑名單」期間未改正違法行為或者期間再次發生拖欠工資行為的,作出了期滿不予移出並自動續期2年的規定。二是對於已移出拖欠工資「黑名單」的用人單位再次發生規定情形的,再次列入拖欠工資「黑名單」,期限為2年。

  主持人:也有網友擔心會發生用人單位被錯誤列入「黑名單」的情況,請問人社部門如何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

  王程:為依法規範實施「黑名單」管理,《辦法》規定了在列入「黑名單」決定作出之前及被列入之後的有關措施,確保依法準確對用人單位實施「黑名單」管理。

  在列入「黑名單」決定作出之前,各級人社行政部門應當充分尊重和保障被列入「黑名單」用人單位的陳述和申辯權利。《辦法》第6條規定,人社行政部門將用人單位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的,應當提前書面告知,聽取其陳述和申辯意見。

  在將用人單位列入「黑名單」管理之後,如果通過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途徑,原具體行政行為被依法變更或撤銷的,要及時更正。《辦法》第11條規定,用人單位被列入拖欠工資「黑名單」所依據的行政處理或處罰決定被依法變更或者撤銷的,作出列入決定的人社行政部門應當及時更正拖欠工資「黑名單」。

  主持人:《辦法》將於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在此之前,人社部門還需要做好哪些工作?

  王程:2018年1月1日,《辦法》將正式施行。地方各級人社行政部門應當積極做好如下工作:第一,提高對開展建立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工作的認識,這是落實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相關精神的重要舉措,是強化勞動保障監察執法的基礎性工作,各地人社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抓好落實。第二,要認真學習領會《辦法》及《聯合懲戒備忘錄》有關內容,積極組織開展培訓和宣傳活動。第三,完善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的相關制度。各地人社行政部門要結合貫徹落實《辦法》、《聯合懲戒備忘錄》相關規定,切實規範和完善本地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暫行管理制度,制定「黑名單」管理實施細則,確保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制度落實到位。

相關焦點

  • 38起案例曝光,後果很嚴重 湖北公布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
    9月27日,湖北省人社廳公布38起拖欠勞動者勞動報酬違法案例,涉及武漢、根據湖北省出臺的《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6種行為被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分別是剋扣、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6個月以上且數額較大、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群體性或極端事件並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被移送司法機關、工程總承包企業未履行支付及監管責任引發群體性或極端事件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
  • 人社部公布17年十大欠薪案+欠薪黑名單管理辦法+人社部解讀
    第五條  用人單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查處違法行為並作出行政處理或處罰決定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管轄權限將其列入拖欠工資「黑名單」。(一)剋扣、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報酬,數額達到認定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數額標準的;(二)因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引發群體性事件、極端事件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
  • 還敢拖欠農民工工資?人社部擬這樣重辦你
    截止到2019年7月,人社部已經公布了三批次的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黑名單,共180條,納入了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由所有相關部門在其職責範圍內依法實施聯合懲戒,比如企業在參與工程項目招投標、信貸融資等方面予以限制,相關責任人按照有關規定,不得乘高鐵高檔座位出行等。
  • 吉林省人社廳發布2019年第二批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
    &nbsp&nbsp&nbsp&nbsp中國吉林網從吉林省人社廳了解到,根據《吉林省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及《關於對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用人單位及其有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有關規定,經所在地區人社部門履行相關程序,現將本溪市博隆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用人單位及
  • 拖欠農民工工資,甘肅公布一批「黑名單」
    >》(國務院令第423號)第二十二條以及《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人社部規〔2017〕16號)、《甘肅省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甘肅省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對以下5起重大勞動保障違法案件和2起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予以社會公布,並將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及其社會公布情況記入用人單位勞動保障守法誠信檔案,與其他部門和社會組織依法依規實施信息共享
  • 惡意拖欠126名農民工工資486萬元,被告人被判處兩年十個月有期徒刑
    每經編輯:趙慶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仍然存在,住建部官方微信昨日就通報了這樣一起事件。對嚴重失信企業 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對失信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 註冊執業人員等實施 市場和行業禁入2017年人社部專門制定印發 《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以下兩種情形將被納入「黑名單」:剋扣、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數額達到認定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數額標準因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引發群體性事件、極端事件,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
  • 宿州市公布第二季度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
    從市勞動保障監察綜合執法支隊獲悉,近日,市人社局公布2020年第二季度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靈璧縣包工頭韓某及該縣一家養殖場上「黑榜」,涉及金額達70多萬元。為加大對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的懲戒力度,強化社會監督,促進用人單位自覺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市人社局依據相關文件要求,針對納入「黑名單」的用人單位和個人,將依法依規推送至社會信用平臺。
  •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刑事案件,惡意拖欠126名農民工工資!江西一...
    其承攬了高新區新力公園壹號項目部分樓房的泥工、木工、水電工、鋼筋工等勞務,並僱傭了十餘個農民工班組進場施工,由謝某負責發工資。施工結束後,謝某將收到的勞務費挪作他用,導致十個施工班組126名農民工486萬餘元工資被拖欠。 據悉,江西洪鵬建築公司成立於2016年7月,註冊資本2000萬元,地址位於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紫陽大道2888號紫鑫商務廣場。
  • 四川:農民工工資直發率和建帳率納入政府目標考核
    日前,記者從四川省農民工工資治欠保支工作座談會上獲悉,為實現人社部《治欠保支三年行動計劃(2017-2019)》,確保2020年全省農民工工資基本無拖欠,省政府近日將保障農民工工資納入2017年對市(州)的績效考核,具體指標設定為「新開工工程項目總承包企業直接(或受委託)發放農民工工資(簡稱直發率)和建立農民工工資支付專用帳戶的比例(簡稱建帳率)
  • 拖欠農民工工資!福建公布一批「黑名單」!
    新福建為依法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加大對拖欠工資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懲戒力度,根據《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辦法》(人社部令第29號)和《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人社部規〔2017〕16號),福建省人社廳向社會公布2020年第四批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和拖欠農民工工資「
  • 拖欠工資最高罰10萬元 嚴重者上「黑名單」
    其中,新《條例》調整範圍擴大了,將「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組織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納入適用範圍。    還重點增加了農民工工資保障制度。
  • 甘肅省2020年第三批重大勞動保障違法案件及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公布
    《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辦法》(人社部令第29號)、《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人社部規〔2017〕16號)以及《甘肅省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辦法》《甘肅省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現對以下7起重大勞動保障違法案件和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的2家企業予以社會公布,並將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及其社會公布情況記入用人單位勞動保障守法誠信檔案,與其他部門和社會組織依法依規實施信息共享
  • 拖欠工資「黑名單」 阜陽曝光這些企業!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阜陽市人民政府發布微信號消息:阜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第二季度拖欠工資「黑名單」及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企業名單的公告:為警示和震懾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加大對重大勞動保障違法和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懲戒力度,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 甘肅2020年第三批重大勞動保障違法案件及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公布
    關於公布甘肅省2020年第三批重大勞動保障違法案件及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的公告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423號)第22條、人社部《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辦法》(人社部令第29號)、《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人社部規〔2017〕16號)以及《甘肅省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辦法》《甘肅省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現對以下7起重大勞動保障違法案件和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的2家企業予以社會公布,並將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及其社會公布情況記入用人單位勞動保障守法誠信檔案,與其他部門和社會組織依法依規實施信息共享
  • 人社部: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執法共追發工資待遇68.3億元
    中國網財經4月23日訊 人社部定於2019年4月23日(周二)10:00召開2019年第一季度新聞發布會,公布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邀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盧愛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就業促進司司長張瑩,養老保險司司長聶明雋,勞動保障監察局局長王程,信息中心主任翟燕立參加發布會,並回答大家提問。
  • 6家公司因拖欠農民工工資上了黑名單 海南有這幾家
    日前,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布了部分市、縣(區)查處的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案件,海南君晟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等六家單位共拖欠農民工工資超百萬元。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企業為:海南君晟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海口殷瑞實業有限公司、海南順財設計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三亞逸源園林工程有限公司、三亞吉美科技環保清潔有限公司、北京天順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 眾鼎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拖欠農民工工資388萬元被列入「黑名單」
    中宏網河南4月10日電(記者 霍亭君 實習記者 朱金博)為警示和震懾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加強對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失信行為的懲戒,進一步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4月8日,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關於一批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的公告,共計9家公司和1名責任人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被列入「黑名單」。
  • 又到年底發薪時 人社部:嚴肅查處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
    2017年12月1日訊,中新網12月1日電 據人社部網站消息,人社部副部長邱小平今日表示,要全面摸清欠薪問題或欠薪隱患底數,對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違法行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確保農民工拿到自己的辛苦錢高高興興回家過年。
  • 關於公布甘肅省2020年第四批重大勞動保障違法案件及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的公告
    關於公布甘肅省2020年第四批重大勞動保障違法案件及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的公告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423號)第二十二條以及《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人社部規〔2017〕16號)、《甘肅省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
  • 人社部:一季度為45.6萬名農民工追發工資待遇68.3億
    中新網4月23日電 在4月23日舉行的人社部新聞發布會上,人社部新聞發言人盧愛紅介紹,一季度,人社部組織開展2019年春節前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執法行動,共查處欠薪違法案件3.21萬件,向社會公布重大欠薪違法行為1211件,共為45.6萬名農民工追發工資待遇68.3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