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家、省、市取消各類收費項目

2020-12-16 中國杭州


問:近年來,國家、省、市已陸續取消了不少涉企、涉民收費項目,這對減輕企業和群眾的負擔起到了積極作用。這些被取消的收費項目有哪些,請予公布,以便我們掌握。

答:為減輕企業負擔,幫助企業努力實現扭虧增盈的目標,近年來,國家和省、市已陸續出臺了不少撤費減負的文件。經向有關部門了解,我們整理了下面一些已發文取消的收費項目和降低收費標準的項目。這僅是其中的一部分,我們還將陸續刊載這方面的情況


浙江省政府第一批取消100項建設項目收費


(浙江省人民政府1997年7月5日浙政發〔1997〕136號文公布)

建設部門52項

1、建築工程管理費*

2、建安臨時工棚費*

3、臨時建築簡易用房押金

4、建築技術開發費*

5、建設施工安全保證金*

6、勞保統籌基金或地方養老保險基金

7、規劃定點保證金(城市規劃保證金)*

8、建設項目劃定紅線手續費、驗線費*

9、土地規劃費

10、規劃改變用途費

11、城市規劃主管部門收取的紅線放樣費

12、城市規劃主管部門收取的城市規劃測量費

13、臨時建築規劃管理費*

14、統建管理費(城建管理費、保證金、總管費)*

15、建築押金(建設項目押金)

16、新建房屋安全鑑定費*

17、城市綜合配套費

18、城市建設開發費

19、沿街建築配套費

20、商業網點配套費

21、城市道路建設費

22、安居建設基金

23、農轉非配套設施費

24、施工企業外來人員城市基礎設施負擔費

25、重點項目建設基金

26、綠化保證金(押金)*

27、綠化管理費*

28、綠化配套資金收費

29、綠化(建設)費

30、園林綠化費

31、自來水安裝管理費*

32、自來水錶立戶費(自來水新開戶費、自來水錶補償費)*

33、供水管道網補償費、安裝費、建設費

34、供水管道試壓費(質檢費)、給水驗收費(安裝驗收費)

35、自來水施工押金(施工用水保證金)

36、節水保證金

37、開發企業資質初審、年審及年審公告費(年檢、升級收費)*

38、房地產開發企業管理費(房地產行業管理費)*

39、建築衛生管理費

40、建築衛生押金、市容保證金

41、道路汙染費(汙染道路清掃費)*

42、城建監察大隊或環衛管理部門收取的建築垃圾和渣土處置費、建築廢土消納有償服務 費(廢土清運服務費)

43、城建監察大隊或環衛管理部門收取的化糞池清洗費(處理費)、新建化糞池技術服務費

44、城建監察大隊或環衛管理部門收取的新建住宅垃圾一次性清理費

45、拆遷安置押金*

46、房屋買賣登記費*

47、舊城改造補貼費

48、新建商品房交易管理費*

49、商品房註冊登記費*

50、建設項目貸款抵押鑑證費*

51、房屋權屬鑑證費*

52、房產複查費*


土地管理部門22項

1、土地辦證費*

2、土地申報費

3、土地使用表格填寫費

4、徵地代辦費

5、臨時用地土地(徵地)管理費

6、國有土地(有償)劃撥費*

7、非農業建設用地使用費*

8、土地界樁、座標測量費*

9、土地測量費*

10、建設用地勘丈定界費

11、建設用地保證金(押金)*

12、土地佔用招工保證金*

13、土地管理部門收取「土地出讓金」外加收的土地(徵地)管理費、土地評估費

14、土地出讓管理、手續費*

15、土地開發管理費*

16、土地開發配套費*

17、城鎮房地產調節基金

18、土地交易市場管理費

19、改變土地使用性質轉戶費*

20、土地有償轉讓管理費(手續費)

21、土地權屬變更費,變更手續費*

22、土地過戶費*


電力部門8項

1、城市電力基礎設施配套費

2、紅線內配變電城網配套費

3、用電附加費*

4、供電安裝管理費*

5、(低壓)電網改造費*

6、用電入戶立戶費(電錶初裝費)*

7、接電報裝費*

8、施工用電保證金


公安部門6項

1、建築消防設計、設施審驗費*

2、公共消防設施配套費

3、施工企業治安費*

4、消防押金*

5、治安器械費

6、治安責任金


郵電部門6項

1、郵電通訊設施配套費(通訊管線配套費)*

2、通信城建附加費

3、電訊管道安裝設備費

4、房屋道路電信設施建設費

5、新建住宅郵政信報箱費

6、樓群信報箱安裝維修費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建設主管部門2項

1、建築市場管理費*

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審查費


環保部門1項

1、建設項目環保押金(「三同時」保證金)*


勞動部門1項

1、施工企業使用臨時工管理費*


審計部門1項

1、建設資金審計費*


民政部門1項

1、地名申請費(路標費、建築物或地名標誌費)


    註:帶*號的項目是國家計委、財政部經國務院同意取消的建設項目收費項目


浙江省政府第一批取消11項省定涉企收費項目


(浙江省人民政府1997年9月5日浙政發〔1997〕167號文公布)


序號

收 費 項 目

原批准機關和文號

執收單位

1

城鎮建築廢土管理保證金

〔1993〕財綜118號

〔1993〕浙價房聯43號

城建部門

2

界標埋設費

〔1994〕財綜68號

〔1994〕浙價房聯37號

土管部門

3

土地轉讓增值費

省政府1992年19號令立項

〔1994〕浙價房聯37號

土管部門

4

礦產資源採掘管理費

〔1993〕財綜83號

〔1993〕浙價費聯11號

地礦部門

5

臨時工管理費

省政府1991年10號令立項

〔1992〕浙價費聯75號

勞動部門

6

勞動就業企業管理費

省政府1991年11號令立項

〔1992〕浙價費聯75號

勞動部門

7

農村勞動力就業跟蹤管理費

浙價費〔1995〕409號

勞動部門

8

合同鑑證費

〔1989〕浙價費142號

人事部門

9

鐵路裝卸高溫補貼費

浙價費〔1995〕175號

鐵路部門

10

鐵路貨物協議運輸費

浙價費〔1991〕93號

鐵路部門

11

煤炭三統一服務費

省計經委 浙計經能

〔1993〕1457號

鐵路部門代收



浙江省政府第二批取消17項省定涉企收費項目


(浙江省人民政府1997年12月10日浙政發〔1997〕255號文公布)



序號

 收 費 項 目

原 批 準 文 號

執收單位

1

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站服務費

〔1992〕浙價費聯75號

〔1992〕財綜146號

勞動部門

2

免檢產品監督檢查考核費

〔1992〕浙價費聯128號

技術監督部門

3

商貿計量合格考核費

〔1992〕浙價費聯128號

技術監督部門

4

商品質量信得過企業評審考核費

〔1992〕浙價費聯128號

技術監督部門

5

計量定級升級

〔1992〕浙價費聯55號

技術監督部門

6

計量定級驗收

〔1992〕浙價費聯55號

技術監督部門

7

產、商品質量監督檢查抽樣運輸費

〔1992〕浙價費聯128號

技術監督部門

8

火災事故技術鑑定費

浙價費〔1991〕81號

〔1992〕浙價費聯61號

公安部門

9

消防器材生產管理訓練費

浙價費〔1991〕81號

公安部門

10

商品房預售證書工本費〔1994〕浙價房109號

建設部門


11

城市義務植樹綠化費

〔1993〕浙價房聯43號

建設部門

12

車船使用稅標誌工本費

浙地稅發〔1994〕156號

地稅部門

13

資產評估管理費

〔1992〕浙價費聯61號

國資部門

14

「重合同、守信用」單位命名收費

浙工商同〔1992〕32號

工商部門

15

鄉鎮船舶管理費

浙政發〔1987〕55號

交通部門

16

沿海船舶專用資金

浙政發〔1989〕24號

浙價費〔1989〕103號

交通部門

17

商品房價格調節基金

〔1992〕浙價房聯146號

〔1992〕財綜241號

物價部門


浙江省政府第三批取消12項省定涉企等收費項目


(浙江省人民政府1999年1月11日浙政發〔1999〕3號文公布)


1、舊機動車市場交易費(交易市場管理費):浙政辦〔1985〕53號文批准設立。

2、企業單位人防建設費:浙政辦〔1992〕4號文批准設立。

3、教育配套費:浙政〔1994〕13號文批准設立。

4、土地使用金:省政府〔92〕19號令批准設立。

5、城市規劃管理業務費:浙政〔1995〕8號文批准設立。

6、居民生活垃圾管理費:省政府〔94〕51號令批准設立。

7、風景區道路維護費:浙政辦〔1990〕5號文批准設立。

8、城市供水設施增容費(自來水增容補助費):浙政〔1985〕65號文和省政府〔93〕35號令批准設立。

9、退休職工活動費:浙政辦〔1990〕19號文批准設立。

10、衛生發展調節資金中向私營(包括股份制和合資、合作)醫療機構和個體藥店或其他單位收取的管理費(通過社會捐助、財政扶持的除外):省委〔1997〕22號文批准設立。

11、節能監測、複測收費:浙政〔1988〕49號文批准設立。

12、水利附加費:浙價工〔1994〕80號文批准增收。



浙江省政府取消46項地方自行設立的涉企收費、基金等項目


(浙江省人民政府1998年6月9日浙政發〔1996〕107號文公布)


1、各市、地、縣自行出臺的交通建設性收費、基金、集資、附加、統籌等

2、道路客貨運力投放資金(或新增運力調節金)

3、城市道路沿線受益配套費

4、小公交管理費

5、車輛通行證費

6、戶外廣告市容管理費

7、燃氣管理費

8、圖書報刊零售單位經營管理費

9、市(地)、縣出臺的行業歸口企業管理費(集團公司向子公司收取的管理費除外)

10、基層社行政管理費

11、船舶交易管理費

12、計劃生育屬地管理費

13、農民合同工管理費

14、加工電管理費

15、各類地方教育附加費、事業費

16、各類地方教育基金

17、各類中小學集資費

18、汙水處理設施配套費

19、綜合治理專項基金

20、城鄉市場建設基金

21、民工建勤資金

22、地方綜合發展資金

23、物業管理專項資金

24、接軌浦東專項資金

25、南排工程建設資金

26、塊石護岸集資

27、排汙許可證工本費

28、重大技改項目農轉非補償金

29、超標佔地費

30、技貿許可證費

31、打假治劣抵押金

32、基本建設項目計劃保證金

33、計劃生育責任金

34、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金

35、標準備案發放標準證書工本費

36、洗車業營運證工本費

37、投資許可證工本費

38、門前三包責任書工本費

39、稅務管理卡工本費

40、水閘閘橋機動車輛造橋費

41、涉外項目選址檢測費

42、公路沿線土地增值費

43、屠宰網點建設費

44、鐵水中轉港口建設費

45、城鎮創衛衛生費

46、機動車駕駛員適應性檢測費



杭州市第一批取消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1993年9月30日杭政辦發〔1993〕131號文公布)


一、取消收費項目:

1、常住戶口登記表列印費;

2、戶口薄活頁列印費;

3、煙花爆竹封貼費;

4、房改證明費;

5、房卡過戶費;

6、回遷分配服務費;

7、房卡分戶費;

8、住宅改非住宅查勘費;

9、擇校生轉出學校補償費(部分學校收取);

10、擇校生轉出學校學籍管理費(部分學校收取);

11、財產押金(學校向學生收取,部分學校收取);

12、電扇費(學校向學生收取,部分學校收取);

13、學生自行車停車牌首次工本費;

14、臨時西瓜攤保潔費。

二、原屬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現改為勞務性收費項目:

1、委託動遷費;

2、調房諮詢評估費;

3、調房手續費;

4、垃圾通道疏通費;

5、糞管疏通費;

6、建築垃圾代運費;

7、汙染道路一次性灑水衝洗費;

8、臨街門前人行道委託清掃費;

9、單位廁所委託清掃保潔費;

10、環境衛生設施委託改建費;

11、單位專用場地委託清掃費。



杭州市第二批取消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1993年10月19日杭政辦發〔1993〕143號文公布)


一、原經批准現予取消的收費項目(34項):

1、農村宅基地有償使用費(土管局收取,市政府一九九〇年10號令批准);

2、農村宅基地超佔費(土管局收取,杭價費〔92〕257號文批准);

3、土地註冊登記發證費在農村收取部分(土管局收取,杭價費〔88〕198號文批准);

4、出入境人員政審培訓費(公安局收取,杭價費審〔93〕15號文批准);

5、村鎮規劃建設管理費(規劃局收取,浙建鄉〔90〕30號文批准);

6、農機管理費(農業局收取,浙價費〔91〕83、84號文批准);

7、鄉鎮船舶管理費(交通局收取,杭價費〔92〕206號文批准);

8、公路養路費附加向拖拉機收取的部分(交通局收取,浙政發〔1988〕87號文批准);

9、漁船漁港管理費對農民收取的部分(水產局收取,杭價費〔91〕139號文批准);

10、鄉鎮、集體和個體礦管費(礦管辦收取,杭價費〔89〕59號文批准);

11、居民糧食證工本費(糧食局收取,杭價費〔88〕105號文批准);

12、用糧企業購銷證工本費(糧食局收取,杭價費〔91〕65號文批准);

13、農轉非糧食關係轉移證工本費(糧食局收取,杭價費審〔93〕102號文批准);

14、從業人員衛生上崗證工本費(衛生局收取,杭價費審〔91〕64號文批准);

15、重要生產資料經營證可證工本費(物資局收取,杭價費〔91〕165號文批准);

16、電報投遞延伸服務費(電信局收取,杭價費〔92〕203號文批准);

17、電報重複投遞服務費(電信局收取,杭價費〔92〕203號文批准);

18、電報市場攤群投遞服務費(電信局收取,杭價費〔92〕203號文批准);

19、市內電話帳務查詢費(電信局收取,杭價費〔92〕204號文批准);

20、磁卡驗卡服務費(電信局收取,杭價費〔92〕204號文批准);

21、用戶交換機管理費(電信局收取,杭價費審〔91〕69號文批准);

22、單位要求改址改名費(郵政局收取,杭價費〔92〕287號文批准);

23、國際平信加收投遞費(郵政局收取,杭價費〔92〕287號文批准);

24、郵件查詢費(郵政局收取,杭價費〔92〕287號文批准);

25、酒類商品批發(經營)許可證工本費(二商局收取,杭價費〔90〕127號文批准);

26、廣告張貼管理費(工商局收取,市政府杭政〔1982〕169號文批准);

27、斷航維持費(交通局收取,杭價費〔92〕214號文批准);

28、客運車輛線路證工本費(交通局收取,杭價費審〔91〕47號文批准);

29、市汽車大修出廠合格證工本費(交通局收取,杭價費審〔91〕47號文批准);

30、道路河道垃圾廢物清障費(市政公用局收取,杭價費審〔93〕4號文批准);

31、汙水排放許可證申請表工本費(市政公用局收取,杭價費審〔93〕4號文批准);

32、企業定價許可證工本費(物價局收取,杭價費〔89〕175號文批准);

33、排汙專用河道清障費(林水局收取,杭政〔1985〕301號文批准);

34、木材出口證費(林水局收取,杭政〔1985〕301號文批准);

二、未經批准單位自定,現予取消的收費項目(10項):

1、房地產抵押登記費(房管局收取);

2、房地產抵押監證費(房管局收取);

3、房屋產權發證暫保管費(房管局收取);

4、治安案件辦案費(公安局收取);

5、綜合治理費(綜合責任押金)(公安局收取);

6、治安承包費(公安局收取);

7、內保資料費(公安局收取);

8、開業保衛費(公安局收取);

9、水上小件物資管理費(公安局收取);

10、解放路西端及延安路南端重點治理保安費(公安局收取)。



杭州市第三批取消、撤併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1993年11月22日杭政辦發〔1993〕157號文公布)


一、本市原在執行,現中央、省明確取消的收費項目(24項):

1、交通安全宣傳費(宣教費)(市公安局收取):

2、對消防工程設計、施工中各種名目的諮詢費、中介費、信息費、管理費(市公安局收取);

3、對各類消防產品生產廠家和消防產品銷售中各種名目的諮詢費、中介費、信息費、管理費(市公安局收取);

4、私房出租許可證管理費(市公安局收取);

5、消防技術服務費(市公安局收取);

6、社團登記申請手續費(市民政局收取);

7、社團年檢費(市民政局收取);

8、運輸船舶營運證工本費(市交通局收取);

9、水上運輸證工本費(市交通局收取);

10、水運計劃單工本費(市交通局收取);

11、勘劃吃水線費、寫船名費(市交通局收取);

12、勞務(培訓)人員出國審查費(政審費)(市勞動局收取);

13、幹部出國審查費(政審費)(市人事局收取);

14、中專(技校)畢業生改派費(市教委收取);

15、國內平信投遞費(市郵政局收取);

16、國內匯款兌付手續費(市郵政局收取);

17、報刊發行業務中收取的附加費(市郵政局收取);

18、大哥大、BP機保險費(市電信局收取);

19、長話、市話、農話收費情況查詢費(市電信局收取);

20、長話直撥用戶開戶費和月使用費(市電信局收取);

21、各地制定的郵電延伸服務費(市郵政局、市電信局收取);

22、向用戶收取的各種內部業務工作單式工本費(市電信局收取);

23、話機代理維護維修費(市電信局收取);

24、外來人口暫住證押金(市公安局收取)。

二、原經市批准,現予取消的收費項目(24項):

1、非盈利性內部圖書臨時書號審批費(市新聞出版局收取,杭價費〔93〕46號文批准);

2、長途電話查詢費(市電信局收取,杭價費〔92〕204號文批准);

3、電話帳號、電報掛號開戶費(市電信局收取,杭價費〔92〕204號文批准);

4、市話、行動電話業務申請單冊工本費(市電信局收取,杭價〔92〕204號文批准);

5、集郵卡押金(市郵政局收取,杭價費〔92〕287號文批准);

6、註冊通郵費(市郵政局收取,杭價費〔92〕287號文批准);

7、現勢地名標名費(市地名辦收取,杭價費審〔92〕83號文批准);

8、犬只管理證、牌費(市環衛處收取,杭價費〔89〕167號文批准);

9、身份證加快服務費(市公安局收取,杭價費審〔93〕16號文批准);

10、助動車宣教費(市公安局收取,杭價費審〔93〕83號文批准);

11、市內戶口遷移證工本費(市公安局收取,杭價費〔92〕228號文批准);

12、電腦查詢、辦理戶籍證費(市公安局收取,杭價費〔92〕228號文批准);

13、邊防通行證表工本費(市公安局收取,杭價費〔92〕228號文批准);

14、外來行醫臨時許可證工本費(市衛生局收取,杭財預〔86〕205號文批准);

15、開業醫戶證書費(市衛生局收取,杭財預〔86〕205號文批准);

16、空調使用證工本費(市電力局收取,杭價費〔89〕158號文批准);

17、城市道路佔地、挖掘許可證(牌)費(市公安局收取,杭價費〔88〕119號文批准);

18、險要航道服務費(市交通局收取,杭價費審〔92〕137號文批准);

19、個體計程車代辦服務費(市交通局收取,杭價費審〔93〕109號文批准);

20、社團服務管理費(市民政局收取,杭價費〔92〕309號文批准);

21、工人技術(業務)培訓驗證費(市勞動局收取,杭價費〔89〕20號文批准);

22、工人技術(業務)培訓管理費(市勞動局收取,杭價費〔89〕20號文批准);

23、待業證(卡)工本費(市勞動局收取,杭價費〔89〕129號文批准);

24、銀行開戶許可證費(市人民銀行收取,杭價費審〔91〕33號文批准)。

三、原經市批准,現予撤併的收費項目(9項):

1、私房住宅改變用途補償費(市房管局收取,杭政〔1985〕301號文批准);

2、私房徵收房屋買賣規費(市房管局收取,杭政〔1985〕301號文批准);

3、逾期登記費(市房管局收取,杭政發〔1986〕41號文批准);

4、毀約手續費(市房管局收取,杭政發〔1986〕41號文批准);

5、遞增登記費(市房管局收取,杭價費〔88〕38號文批准);

6、擅自搭建房屋登記費(市房管局收取,杭價費〔88〕28號文批准);

7、超載船舶加收過閘費(市交通局收取,杭價費〔92〕213號文批准);

8、駕駛員機械常識培訓費(市公安局收取,杭價費審〔91〕81號文批准);

9、租賃經營鑑證費(市工商局收取,杭價費審〔90〕121號文批准);

四、未經批准單位自定,現予取消的收費項目(24項):

1、外來勞動力務工證工本費(市勞動局收取);

2、勞動就業服務企業會計報表工本費(市勞動局收取);

3、職工待業登記證明書、工資計算表工本費(市勞動局收取);

4、就業前職業技術培訓結業證書工本費(市勞動局收取);

5、勞動合同書工本費(市勞動局收取);

6、工人技術等級證書核發審批表工本費(市勞動局收取);

7、補償培訓費(市級企業)(市勞動局收取);

8、土地招投標標書款(市土管局收取);

9、國家建設用地呈報表工本費(市土管局收取);

10、土地使用權出租許可證工本費(市土管局收取);

11、招聘鑑證費(市人事局收取);

12、查選人才庫手續費(市人事局收取);

13、外向型管理培訓報名費(市人事局收取);

14、辦理畢業生戶糧關係手續費(市人事局收取);

15、寄養人員押金(市民政局收取);

16、橫幅張貼管理費(有關城區收取);

17、炊事設備、燃料費(有關城區收取);

18、治安諮詢費(有關城區收取);

19、防範設施費(有關城區收取);

20、安全專用款(有關城區收取);

21、消防防盜設施費(有關城區收取);

22、徵地招工費(有關城區收取);

23、村辦企業土管費(有關城區收取);

24、用地保證金(有關城區收取)。



杭州市政府第一批取消10項建設(涉企)收費項目


(杭州市人民政府1997年8月18日杭政發〔1997〕112號文公布)


1、化糞池施工管理費

2、運輸渣土道路清掃費

3、拆遷資料查詢手續費

4、拆遷地圍護押金

5、配套設施接收費

6、向新建住宅收取的消毒費

7、施工現場治安保護費

8、自來水驗收費

9、新建住宅一戶一表工料費

10、集資辦電費



杭州市政府第二批取消9項涉企收費項目


(杭州市人民政府1998年2月5日杭政發〔1998〕13號文公布)


1、企業資質核查費

2、搬運裝卸管理費

3、圖書報刊審讀費

4、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費

5、建築物驗線費

6、車輛泊位證費

7、安全防範報警產品許可證費

8、集體戶口工本費

9、技術職能證書審核費



杭州市政府第三批取消30項涉企收費項目(略)


(杭州市人民政府1998年8月27日杭政發〔1998〕154號文公布,詳見本刊試刊第3期)



杭州市物價局取消部分收費項目表


(杭州市物價局1999年11月17日杭價費〔1999〕250號公布)


序號

項        目

文     號

執收單位

1

外業作業技術服務費

杭價費〔98〕18號

市規劃局

2

應屆畢業生應聘就業服務費

杭價費審〔98〕46號

市畢業生就業服務中心

3

錢江三橋非機動車過橋費

杭價費審〔98〕6號

杭州恒基錢江三橋有限公司

4

條碼檢查費

杭價費〔98〕2號

各汽車客運站

5

職業高中(技校)畢業生分配培訓費

杭價費〔94〕55號

杭價費〔94〕91號

市教委與技工學校

6

調房收費

杭價費〔92〕200號

市房地產交易所

7

圖書報刊批發經營單位管理費

杭價費〔92〕189號

市新聞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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