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當先,建新功】「破」困局 「產」新機 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貢獻司法力量——合肥中院民事審判三庭破產審判工作紀實

2020-10-16 肥西縣人民法院

「充分發揮破產審判在化解企業危機、優化資源配置方面的積極作用,幫助企業紓困解難,是法院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途徑。」合肥中院民事審判三庭成立於2002年,主要負責審理破產和強制清算案件。該庭充分發揮破產審判對市場主體的救治功能,2016年以來,裁定受理破產案件120件,審結50件,共盤活或處置存量資產價值31.5億元,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6.7萬平方米,處置房產、在建工程46.9萬平方米,安置破產企業職工5300餘人,清償職工債權1.3億元,清理破產企業歷史欠稅2600餘萬元,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貢獻了司法力量。先後獲得集體一等功、全省民商事審判先進集體、全省法院智慧財產權及涉外民商事先進集體、合肥市高質量發展貢獻獎(創優營商環境工作)先進集體、民事調解工作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

創新審判機制,提高破產審判效率

「下面由管理人成員作管理人執行職務的報告……」2020年7月31日,安徽瑞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三次債權人會議在合肥中院召開,法庭上卻只有合議庭成員和管理人工作人員的身影。450餘名債權人通過網絡在線觀看會議直播並審議表決各項議題。這是合肥中院打破傳統現場會議模式,以最高法院重整信息平臺為依託,成功召開的首例網絡債權人會議,實現了法官、管理人、債權人三方「雲同步」。網際網路+債權人會議的形式,讓債權人會議的召開更加便捷高效,極大減少債權人參加會議的時間和資金成本,充分保障了債權人參會及行使表決權的權利,也為加強常態化疫情防控下破產審判工作,提高破產審判效率做出了積極探索。

破產案件由於債務金額高、適用法律和政策問題複雜,導致案件審理難度大、審理周期普遍偏長。為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效服務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大局,民三庭積極回應企業轉型升級、出清不良資產的司法需求,不斷創新破產審判機制,建立健全破產企業的識別機制,對於有挽救可能的企業,充分利用破產法的保護和挽救功能,推動企業重整;對於沒有挽救希望的企業,則導入清算程序,儘快進行清理清算,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充分研判案件法律風險和社會矛盾,細化案件繁簡分流,依託信息化手段,實現「簡案快辦、繁案精審」,提高破產審判效率,確保「殭屍企業」儘快退出市場,破產重整企業儘快脫困重生。

對於破產審判涉及的債務處理、職工安置、企業註銷、破產費用保障等重點難點問題,民三庭主動爭取黨委支持,推動建立破產處置工作府院聯動協調機制,保障企業破產處置工作順利進行。

執轉破有機銜接,護航民營經濟發展

2018年9月21日上午,安徽亞坤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件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在合肥中院召開,百餘名債權人集體表決通過了亞坤公司重整計劃草案。亞坤公司具有房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建築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貳級等重要資質,曾承接大量工程項目,在省內外均有較大的影響力。近年因經營不善,導致了大量的訴訟和執行案件,其中有相當一部分是勞動債權,因長期不能執行到位,影響了社會穩定。經債權人申請,合肥中院於2018年7月9日裁定受理亞坤公司破產清算。經過詳細調查並與債權人多次溝通後,民三庭承辦法官了解到亞坤公司尚有多個在建項目,初步估計應收帳款高達1.4億元。為最大程度維護社會穩定與債權人合法權益,裁定對亞坤公司進行重整。重整方案的實施極大地擴充了資產池,該破產清算案件所涉89件執行案件中的擔保債權與職工債權得到清償,其他普通債權的清償比例也大大提高。作為「江淮風暴」以來合肥中院首個重整成功的「執轉破」案件,該案為破解「執行難」提供了新的途徑和思路。

「通過將執行案件導入破產程序,能有效加大『殭屍企業』處置力度,打通解決執行難『最後一公裡』。」民三庭庭長羅鋼介紹,「江淮風暴」執行攻堅戰開展以來,民三庭共收到「執轉破」申請案件77件,目前已宣告破產34件,化解執行案件1500餘件。為促進「執轉破」機制高效運行,該庭努力突破執行轉破產銜接路徑「瓶頸」,統一「執轉破」案件審查、移送、立案、審理標準和要求,形成規範的操作辦法和機制,實現對「執轉破」案件從速審查,特事特辦,快速化解執行案件,提高審判執行效率。

因企施策,助力企業煥發新生

「守初心維護社會穩定大局,擔使命助力企業重整重振」。2020年9月8日上午,宣城徽鋁鋁業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的部分債權人及重整投資人,向民三庭送來了錦旗,表達感激之情。

安徽東維集團公司曾是安徽省最大的民營鋁型材生產企業,下屬有宣城徽鋁等7家子公司。因資金鍊斷裂,2017年東維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總計欠債約6億元,所有公司全面停產。經債權人申請,子公司之一的東維太陽能公司率先進入破產程序。民三庭在審理該起破產案件時,發現東維集團內部各公司分布省內各地,且高度關聯,報經安徽高院批准後,受理了我省首例跨地域民營企業關聯公司破產案。

「『徽鋁』商標是『安徽著名商標』、『安徽名牌產品』、『安徽出口名牌』,如何藉助無形資產的品牌效應,助力有形企業重生,有效化解跨區域民營企業危機,我們在法律實務上做出了大膽嘗試。」該案主審法官、民三庭副庭長項紅介紹,在該起案件的審理中,民三庭充分挖掘商標、商譽等無形資產價值進行融資,撬動企業重新轉動的車輪,推動企業重新生產經營,連續兩年創造年產值過億元,解決當地四百餘名職工就業問題,使宣城徽鋁鋁業有限公司重獲新生,既維護了廣大債權人和債務人合法權益,有效化解了重大金融風險,又優化了當地營商環境和資源配置,助力地區經濟發展煥發新的活力,為民營企業尋求重生與紓困提供了路徑參考。

2019年以來,民三庭先後受理了文達集團、國購集團、安徽菜菜公司等一系列債務規模大、矛盾範圍廣、社會關注度高的本合肥重點企業的破產重整案件,通過推動企業重整,實現了恢復企業「造血」功能、鈍化矛盾、穩控局面的效果。在當前統籌推進常態化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形勢下,民三庭將繼續堅持把做好重大敏感案件的審判工作,實現破產清算和重整案件的規範化、成熟化審理,創優營商環境作為破產審判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聚焦民營企業發展難題,平等保護民營企業家合法權益,著力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營商環境,為助力合肥成為「商家必爭之地」、加快長三角一體化和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轉自: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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