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山東省教育廳印發《山東省普通中小學學籍管理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執行。根據新規定,學生全國學籍號一人一號,終身不變。
對於家長關注的轉學、休學及跳級等問題,新規定也作了明確,比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在本學區內不準轉學;初中、高中畢業年級第二學期一般不準休學;每學段內只允許跳級一次,每次只能跳一個年級等。
據了解,在全面禁止擇校之後,一些學生和家長試圖利用轉學手段達到「曲線擇校」的目的。新的學籍管理規定有助於限制這種做法,促進教育公平。
全國學籍號一人一號終身不變
山東學生學籍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管理體制。
學生因特殊情況不能如期報到的,學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須提前向學校提出延緩入學書面申請,經學校同意後,辦理延緩入學手續。高中新生如在規定報到時間結束兩周後仍未到校辦理手續且未向學校請假,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外,喪失入學資格。
小學一年級學生辦理入學註冊手續後,建立學籍檔案;初中、高中一年級學生學籍接續上一學段學籍信息。據了解,學籍號分為全國學籍號和省學籍輔號,其中全國學籍號一人一號,終身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