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6月29日,中國人大網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全文,向社會徵求意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8年7月28日。
值得一提的是,本修正案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本修正案施行前,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並按照新的稅率表來計算納稅款。
有觀點稱,這意味著個稅減稅紅包有望在10月1日起施行。
另一方面,由於稅率表的內容詳細包括了每一檔級距的大小,以及該級距所使用的稅率,這意味著個稅改革方案中有關於級距的內容首次向社會公開。
記者根據測算發現,假設一名職工每月在扣除社保費用後的工資是1萬元,且全年無其他額外收入,採取新版徵收方式,全年個稅降幅超過六成。
如果你的月薪在1萬元以上,又將省下多少呢?別急,往下看就知道了。
低稅率級距大幅擴大
根據草案,個稅起徵點擬由每月3500元提至每月5000元(每年6萬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
在稅率方面,有變化的是適用3%、10%、20%以及25%這四檔稅率的級距,其中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大幅擴大。
根據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一(綜合所得適用),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後,不超過3.6萬元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超過3.6萬元至14.4萬元的部分稅率為10%,超過14.4萬元至30萬元的部分為20%,超過30萬元至42萬元的部分,適用25%的稅率。
相較以前的稅率表,沒有變化的是,30%、35%、45%這三檔較高稅率的級距保持不變。超過42萬元至66萬元的部分為30%、超過66萬元至96萬元的部分為35%、超過96萬元的部分為45%。
月入萬元能少繳多少個稅?
具體到個人,一旦這個稅級距改革方案獲得通過,又將少繳納多少個稅?假設一名職工每月在扣除社保費用後的工資是1萬元,每年共獲得12萬元的薪水。按照現行個人所得稅法規定,他的應納稅所得額為6500元,適用20%的稅率,再減去該檔的速算扣除數555元,那他當月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就是745元,每年總共將繳納8940元的個稅。
而按照目前公開的個稅改革方案的規定,他未來的應納稅所得額則是6萬元/每年。其中,對3.6萬元的收入徵收3%的個稅、對剩餘的2.4萬元的收入將徵收10%的個稅。計算可得,其每年將繳納3480元,即少繳了5460元。
而如果一名職工每月在扣除社保費用後的工資是2.5萬元,每年共獲得30萬元的薪水。那按照目前改革方案給出的起徵點個稅級距可得,他未來的應納稅所得額則是24萬元/年,其中,對3.6萬元的收入徵收3%的個稅、對10.8萬元的收入將徵收10%的個稅、再對剩下來的9.6萬元收入徵收20%的個稅,那麼他每年應繳納31080元的個稅。而按照現行稅率,他每年將繳納52440元的個稅,兩者相比較,未來其繳納額只相當於原來的60%左右。
以此類推,同等條件下,如果月薪5000元,按照新版稅率表則不用繳稅,以往需繳納45元。月薪15000元,按照新版稅率表全年將繳納9480元,比以往的22440元少繳納12960元。
按你的收入對照下面這張九檔薪酬表,看看能省多少?
▲單位:元
專項附加由扣繳義務人扣除
草案對於此前討論熱烈的問題均有所反饋。在納稅人如何繳稅、申報方面,草案明確,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對於專項扣除的徵管方式,社會各界頗為關注。根據草案,居民個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按月預扣預繳稅款時應當按照規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絕。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何代欣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這意味著,代扣代繳的徵收方式將繼續實施。他認為,這便利了稅收徵管,但是也放棄了個人與稅務部門打交道的機會。
在6月22日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中,李培林委員表示,稅是嚴格、嚴密的一套系統,但是現在由分類徵稅改為症候群稅,實際上很多技術上根本不具備,全國都沒有聯網,沒有一個渠道能夠完全綜合起來。個人申報也沒有擴大到全民,這與徵稅思路有關係,現在為了降低徵稅成本,都是單位代扣,國際上一般都是個人申報。
不過,此次草案增加了七種需要納稅人個人申報的情況。包括:
1.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彙算清繳;
2.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
3.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
4.取得境外所得;
5.因移居境外註銷中國戶籍;
6.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
7.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值得關注的是,建立納稅人識別號制度也向前邁進。草案規定,納稅人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的,以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為納稅人識別號;納稅人沒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的,由稅務機關賦予其納稅人識別號。扣繳義務人扣繳稅款時,納稅人應當向扣繳義務人提供納稅人識別號。
在分組審議中,杜玉波委員說,這次修改中,建立統一的納稅人識別號制度、細化納稅人自行申報制度等修改內容,在借鑑國際通行做法基礎上,結合我國實際情況,進一步完善了徵管機制。
值得關注的是,今年年初,國辦印發國務院2018年立法工作計劃,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稅收徵收管理法修訂草案等。
全國人大代表建議:
儘快建立自主申報制度
作為邁向分類與綜合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稅制的第一步,如何進行有效的徵管引起廣泛討論,其他國家和地區都採用了什麼徵管方式呢?
在分組審議中,全國人大代表蔡毅表示,香港地區的個稅自主申報制度行之有效,是否可以考慮儘快建立自主申報制度。此外,香港採用家庭申報,在內地可能收集信息資料不夠多,稅務機關難以掌握有效的信息,納稅人又無法提供有效的證明和扣稅項目,現階段家庭的界定存在難度。建議可以先考慮夫妻聯合申報,以支持無固定收入配偶家庭,也可享受到標準的扣除。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查閱資料發現,與內地不同的是,香港在免稅額的規定上,考慮到納稅人的婚育、養老、傷殘等情況,以2017~2018年稅收年度為例,基本免稅額為13.2萬港元,已婚人士、子女、供養兄弟姐妹、供養父母、傷殘等情況分別適應不同的免稅額(起徵點)。
在專項抵扣方面,香港規定的扣除項有五項內容:個人進修開支、長者住宿照顧開支、居所貸款利息、向認可退休計劃支付的強制性供款以及認可慈善捐款,每一項扣除內容都有更具體的條件規定。
一位在香港工作的上班族告訴記者,稅務局會將報稅單郵寄給個人,公司提供上一年度的收入便於員工填寫,個人填寫工資、扣除項等信息後寄回稅務局,然後稅務局評稅完畢將本期應納稅款、下一年度預繳稅款寄給個人。她告訴記者,在香港可通過電話、網絡、郵遞、便利店等多種途徑繳稅。
一位香港稅務局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香港稅務局對於個人報稅,先評後核,每年會抽查一部分,如果查到造假,比如多報免稅額,多填報扣減項等情況,會先加徵,再根據情況罰款,嚴重者則可能坐牢。
澳洲會計師公會華北區委員會委員吳嘉源向記者介紹,日本個人所得稅規定提供了多項稅前扣除項目,例如:基礎扣除、配偶扣除、撫養扣除、殘疾人扣除等十多項。
吳嘉源介紹,日本實行預扣與綜合申報相結合的方式,先將納稅人的各項特定所得徵收一定比例的稅款,然後綜合納稅人全年各項所得,如果達到了一定課稅額度,就使用統一的累進稅率課稅,並對比之前已交過的各項稅收,多退少補。
他補充表示,日本採用個人年度自行申報方式的,需在申報的同時提交相關扣除證明資料作為支持文件。但該支持文件僅作為事後抽查之用途,在申報之時一般稅務局不會核對具體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