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一男子在街邊滋事。民警搜尋中,該持刀男子持砍刀砍碎警車前擋風玻璃和駕駛位車窗,導致民警手臂受傷及輔警手指受傷。
後持刀逼向民警並襲警,被警方開槍制服。
該事件在網絡上曝光後,許多網友卻對民警開槍的必要性表示懷疑。
如果阻礙執法、襲警會怎麼樣?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嚴重者則構成妨害公務罪並從重處罰。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依法懲治襲警違法犯罪行為的指導意見》規定:
1、對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民警實施下列行為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五款規定的「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應當以妨害公務罪定罪從重處罰:
2.實施打砸、毀壞、搶奪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車輛、警械等警用裝備,對民警人身進行攻擊的;
如果實施暴力襲警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第一條規定的基礎上酌情從重處罰:
1.使用兇器或者危險物品襲警、駕駛機動車襲警的;
2.造成民警輕微傷或者警用裝備嚴重毀損的;
3.妨害民警依法執行職務,造成他人傷亡、公私財產損失或者造成犯罪嫌疑人脫逃、毀滅證據等嚴重後果的;
4.造成多人圍觀、交通堵塞等惡劣社會影響的;
5.糾集多人襲警或者襲擊民警二人以上的;
6.曾因襲警受過處罰,再次襲警的;
7.實施其他嚴重襲警行為的。
實施上述行為,構成犯罪的,一般不得適用緩刑。
公民在享受法律權利的同時,更有履行法律責任的義務,法治中國建設決不允許各種侵警襲警抗法、挑戰警察權威的事件不斷發生。
警徽不可辱、警威不可欺,應堅決依法打擊暴力襲警、暴力抗法等違法犯罪,嚴肅追究襲警辱警人員的法律責任,為一線民警、輔警依法履職撐腰打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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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群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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