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9年7月底第一次參加紐約州律師執業資格考試並通過。時隔近十年,有同事要求分享當年紐約州律師執業資格考試經驗,故通過此文談談當年答題和備考的心得體會,以供大家參考。
美國沒有國家統一的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在不同州執業需要取得不同州的律師執業資格,而取得執業資格的通常路徑就是參加該州每年兩次的律師執業資格考試。由於紐約州法律和加州法律在國際交往中運用相對普遍,因此有志於從事跨境法律服務的中國考生一般會選擇參加這兩個州的律師執業資格考試。
與中國司法考試時對報考人沒有專業限制不同的是,報考紐約州律師執業資格考試一般要求考生具有全美律師協會認證的171所法學院的法律博士(JD)學位,或在國外獲取同等學位且在這171所美國法學院修滿20個學分。
筆者在中國法學院取得學士學位,又在美國杜蘭大學法學院(Tulane Law School)獲得法學碩士(LLM with distinction)和法律博士(JD magna cum laude),因此具有資格參加紐約州律師執業資格考試。
紐約州律師執業資格考試每年兩次,平均通過率在60%-70%左右,但外國考生的通過率僅有30%-40%左右。因此,中國考生要想通過紐約州律師執業資格考試必須認真對待。
紐約州律師執業資格考試分為四個部分:MBE、NY Multiple Choice、NY Essays、MPT,分別佔到考試總分值的40%、10%、40%和10%。
MBE是指聯邦律師執業資格考試Multi-state Bar Exam,考查全美國通行的或者主流的法律規則。一共200道選擇題,考試時間總共6個小時。一共考查7個科目,包括憲法、合同法、財產法、侵權法、民事訴訟、刑法和刑事訴訟、證據法。
NY Multiple Choice是指紐約選擇題,考查紐約法知識。一共50道,考試時間僅有1小時。但題目難度比MBE要低。有時候題幹中並沒有什麼事實,而純粹考查考生的記憶。
NY Essays是指主觀案例分析題,考查紐約法知識。除了考查MBE的7個科目外還包括其他一些額外科目,主要有繼承、家庭、信託、公司/合夥、法律職業道德、聯邦管轄、衝突法、票據法等。一共5道案例分析題,考試時間總共3小時20分鐘。
MPT既不考全國一般法律規則,也不考查紐約法。MPT會給出考生所有必須的法律法規和案例,要求考生根據給出的案件事實撰寫備忘錄或者法律文書。由於MPT中的法律法規和案例都是虛構的,所以MPT考查的不是考生的法律知識,而是如何像一個律師那樣在實際工作中提取法律規則,運用案件事實的能力,接近律師實務。
由於MBE和NY Essays所佔分值高達80%,因此考生一般需要重點準備這兩個部分。
MBE的選擇題是單選題,每道單選題題幹會給出一個案例,幹擾信息很多,稍不留意就會掉入陷阱,選錯選項。只要準確判斷題目考查的法律規則,並將法律規則構成要件與題幹事實對應,就能排除幹擾。由於每道題平均答題時間僅為1分48秒,因此對法律規則每一個構成要件和類似法律規則的區別的精準掌握,是選擇題致勝的法寶。
NY Essays是類似美國法學院考試的案例分析。題幹中會給出一個案例,與法學院考試類似,會包含5-10個問題待考生識別和分析。考生應當發現這些問題,將與問題相關的法律規則應用於案例事實,並得出結論。在法學院考試中,考生一般每個案例分析題會有1小時作答時間,但在律師執業資格考試,這個案例分析僅有40分鐘作答時間。由於中國考生往往讀題就要花費10分鐘,構思答題框架又要5分鐘,因此實際書寫答案的時間可能只有法學院考試的一半時間。於是時間管理成為中國考生有效通過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關鍵。
中國考生在參加紐約州律師執業資格考試時,已經參加了至少20個學分的美國法學院考試,因此會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法學院考試答題方法的影響。根據筆者個人經驗,在參加律師執業資格考試時需要在以下方面注意與法學院考試的區別:
第一、 對於答題使用的關鍵術語進行定義。法學院考試每一次僅考一個部門法,關鍵術語不會有多個定義,因此在答題時下定義一般不會得分。但律師執業資格考試同時考多個部門法,進行定義是可以輕鬆得分的。例如,善意(good faith)在統一商法典(UCC)下定義為事實上的誠實,對於商人(merchant),就定義為遵守在貿易中進行公平交易中的合理商業標準;在財產法下定義為買方事實上不知悉、推定不知悉或合理詢問後也無法知悉。
第二、完整援引案例涉及的法律規則及其構成要件。法學院考試的每門課程所學法律規則十分有限,教授不會對人人皆知的法律規則給分,只有將法律規則構成要件分別應用於案例對應事實才會得分。例如,學習過合同法的同學都知道關於違約時尋求衡平救濟的如下規則:1)只有金錢救濟(monetary damage)無法彌補守約一方損失時,法院才會考慮給予實際履行(specific performance)的救濟;2)尋求衡平救濟者不能有不合理的拖延(laches);3)尋求衡平救濟者必須支付合同剩餘價款。但律師執業資格考試是執業資格考試,重點考查考生對法律規則的掌握,因此只要完整書寫法律規則及其構成要件,即使沒有時間將其應用於案例事實,考生也可以輕易拿分。
第三、 不要在律師執業資格考試中分析法律規則本身及其背後原理。例如,紐約州公司法下董事的審慎義務要求董事善意地按照類似合理謹慎的人處於類似環境下所具備的審慎、注意和技能履行其職責。在法學院考試中,同學們會花時間討論什麼是善意,善意是否構成獨立的訴因,還是禁止金錢救濟的抗辯、適用商業判斷規則的假設的構成部分,抑或忠實義務的構成要件,每一種解釋又會產生何種不同影響,也會花時間論證該規則背後的原理是鼓勵董事做出旨在能使公司發展但有風險的商業決策,而不用為此承擔個人責任,最終促進整個社會的創新發展和保持活力。但在律師執業資格考試中,考生掌握法律規則本身就可以了,討論法律規則本身及其背後原理將會浪費考生有限的答題時間。
第四、 就案例分析的每一個問題得出結論。例如在某個案例中,某製造業公司的董事會決定採購一條生產線,公司發生巨額虧損,那麼董事是否需要為這項決策承擔個人責任。在法學院考試中,題幹中可能會有其他事實讓你可能得出各種不同的結論,例如做出決策的董事是那條生產線的供應商的股東,董事會批准該訂單會導致該董事持有的供應商股票價格上漲;供應商以掐斷原料供應威脅董事會倉促地以過高價格採購那條生產線,因此僅寫下結論而不進行分析不會得分。但在律師執業資格考試中,出題人明顯是考查商業判斷規則和因果關係,應直觀地判斷董事無需為善意審慎做出的商業決策承擔任何個人責任。律師執業資格考試是執業資格考試,需要客觀地比較大量考生對於法律規則的掌握和應用,因此試題結論往往唯一,只要寫下準確的結論,即使沒有時間充分論證也是可以拿分的。
根據與美國法學院的對比,我們發現紐約州律師執業資格考試作為執業資格考試,重點在於考查考生對法律規則及其構成要件的精準掌握。為此,建議考生採取如下備考策略:
第一、 通過法律規則的總結(例如Barbri培訓課程的講義,即handouts)記憶法律規則,而不是通過培訓課程厚厚的教材記憶法律規則;
第二、 大量練習MBE的模擬選擇題,尤其通過錯題理解命題人考查法律規則的角度和常見的陷阱;
第三、 大量練習NY Essays,尤其是當培訓課程對模擬Essay答題進行評分時,要及時提交用於評分的答題樣本,而且答題樣本一定按照40分鐘的實際考試時間完成,從而體會如何在單位時間內有效地在Essay中取得更高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