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大超市銷售的驅蚊花露水,均含有驅蚊酯、避蚊胺等農藥成分,且產品上已標明,同時標有農藥登記證號和農藥生產批准證書號 見習記者胡冬冬 攝
驅蚊花露水標「農藥登記證號」
專家:納入農藥管理屬衛生用藥,正常使用對人體無害 沒有農藥號不合格
18日,家住漢口的張女士在超市購買驅蚊花露水時,發現市場上諸多驅蚊水、蚊香片都標明「農藥正式登記證號」和「農藥生產批准文件號」,她感到十分困惑,「花露水是農藥嗎?對身體會不會有傷害?」
多數驅蚊產品
標有農藥登記生產號
昨日,記者在多家大型超市驅蚊產品專區發現,隆力奇、百雀羚、六神等品牌的普通祛痱止癢功能花露水,外包裝上標明的都是衛妝準字號,但具驅蚊功效的花露水包裝上不僅標有衛妝準字號,還另外多標明「農藥正式登記號」和「農藥生產批准文件號」。
除驅蚊水外,各大品牌蚊香片、蚊香液等產品包裝上也都標有「農藥正式登記號」和「農藥生產批准文件號」,並且標註「對魚類、蜂和蠶毒性高」、「微毒」等字樣。
在家樂福光谷店等多家超市,記者諮詢營業員這些驅蚊產品標註有農藥生產號,是否代表其產品就屬於農藥?均答覆「平時沒有關注產品說明,不太清楚這些標準是什麼意思」。
部分植物精油驅蚊產品
無標準
記者在武昌光谷、漢口香港路等超市和母嬰用品店發現,其店內售賣的數款驅蚊產品,如驅蚊圈、驅蚊貼等,外包裝上不但沒有標明衛妝準字,也無農藥生產批准文件號。
這些驅蚊圈、驅蚊貼上多寫著產品含有植物精油,主要成分為香茅、檸檬、柚子、炔丙菊酯等,特別標明對兒童無毒、無刺激。然而家住魯巷的吳先生卻稱:「這些根本沒有用,女兒每天仍然被咬不少包。」
市中醫院兒科負責人介紹,不應該誇大植物精油的驅蚊作用,所有驅蚊產品多少含有微量毒性成分,對成人無害,但容易引起兒童過敏,特別是一些含有檸檬精油、柚子精油等成分的產品,更容易讓兒童產生過敏。
農業部門:
不標農藥兩證,產品不合格
市農業局相關負責人解釋,根據國家規定,只要產品有預防、消滅或控制蚊、蠅功效,就應該劃歸農藥產品管理範疇,市場上售賣的所有驅蚊類花露水都屬於這一範疇,其生產必須經過農業部批准,並且必須在包裝上標明「農藥正式登記號」和「農藥生產批准文件號」。
該負責人稱,沒有農藥登記號的驅蚊產品反而是不合格產品,沒有經過相關檢驗。
驅蚊產品屬農藥範疇,是否對人體有害?華中師範大學農藥學博導丁明武教授表示,將花露水納入農藥管理,並非是傳統意義上的農藥,而是具有蚊蟲驅避功效的衛生用藥。驅蚊花露水還要執行衛妝準字標準,這項標準比農藥生產標準更為嚴格,驅蚊花露水要同時符合這兩項標準,消費者正常使用對人體沒有危害。
(責任編輯:鄧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