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跟3人有染,去世後引2妻6子爭遺產,判決:領證的無繼承權

2020-11-05 融媒看看

據報導,近日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博白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了一起遺產爭奪案。男子陳某突發心臟病去世,2個「妻子」和6個子女因遺產分配問題對峙公堂,法院判決周某生的兩名非婚生女兒享有繼承權,但有結婚證的「妻子」馮某及其生的雙胞胎兒子無繼承權。

據有關媒體在11月4日報導,陳某在上世紀80年代跟梁某結婚,兩人收養一名女兒並生養一名女兒,但並沒有登記結婚。後來陳某又認識了周某,兩個同居後生下2個女兒,期間陳某又認識了已婚的馮某,兩人感情迅速升溫,在1998年馮某生下一對雙胞胎男孩,在2009年馮某跟自己丈夫離婚,讓兩孩子跟陳某做了親子鑑定,證實孩子是陳某的,於是兩人登記結婚,陳某將孩子遷到自己名下。

在2017年2月底,陳某突發心臟病去世,在2018年5月,馮某和兩個兒子以及另外兩名非婚生女兒作為原告,將梁某和兩個女兒、陳某的父母,一起起訴到博白縣人民法院,要求分割陳某的遺產,案件一審被原告訴訟請求被駁回,在去年1月案件一審重審立案。近日法院一審判決,梁某是陳某的配偶,雙方屬於事實婚姻。陳某與周某非婚同居先後生育了兩個女兒。因此,認可兩個女兒為非婚生女,是陳某遺產的合法繼承人。陳某雖與馮某登記結婚,但其行為違反我國婚姻法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規定,應屬無效婚姻,馮某無繼承權,並且,馮某跟前夫的離婚協議約定上表明,雙胞胎兒子是前夫的,並不是陳某之子。目前,馮某及兒子表示不服,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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