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慶德
張雲
遊志雄
「危整形」 新華社發 翟桂溪作
門診問題:
怎樣讓醫療美容行業「美」起來
門診專家:
青島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譚慶德
北京大成(南京)律師事務所律師 張雲
北京逸峰律師事務所律師 遊志雄
專家觀點:
◇醫療美容屬於「診療活動」的範疇,相較運用護膚品進行潔膚、保養等非侵入性的生活美容,其對準入門檻、審核標準、執業範圍、人員及機構資質等都有著更高更嚴格的規定。
◇醫療美容除了可能違反行政法律法規,涉及民事侵權外,還可能會涉及刑事犯罪。
◇應對醫療美容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資質和醫療美容產品的生產、流通、銷售等環節進行有效監管,嚴厲打擊醫療美容非法培訓機構和非法從業人員。
據2018年9月17日《南昌晚報》報導,徐女士今年3月在某美容醫院做整形手術,結果術後經過半年的恢復,臉部出現了多處異常,鼻翼高度不平,至今臉部紅腫疼痛。對此,院方稱,整形手術達到了手術要求,若需要退款,徐女士需要通過法律途徑。對此,徐女士懊惱不已。「早知道手術後是這樣的結果,我肯定不會做這個手術的,感覺被騙了。」另據9月6日《現代金報》報導,被美容院介紹的美容針紮下1分鐘後,寧波31歲的徐女士左眼失明了。還有媒體報導,有女士到美容院做玻尿酸「微整形」術,針打下去沒一會兒,便出現噁心、嘔吐、畏寒等症狀。在現如今這個「看臉」的社會,接受醫療美容的人愈來愈多,醫療美容行業也愈來愈火爆。7月26日《經濟日報》報導,2015年醫療美容市場達870億元,預計2020年將達4640億元,年均複合增長率為40%。但是,醫療美容行業也存在過度營銷、違規操作、服務水平參差不齊等弊端,產生了損害消費者權益、欠缺行業信任等問題。那麼,當今醫療美容行業存在哪些亂象?涉及何種法律風險?如何防範?記者採訪了青島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譚慶德和北京大成(南京)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雲、北京逸峰律師事務所律師遊志雄。
什麼是醫療美容
醫療美容,是指運用手術、藥物、醫療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創傷性或者侵入性的醫學技術方法對人的容貌和人體各部位形態進行的修復與再塑。據遊志雄介紹,醫療美容自古有之,眾所周知的是古埃及比較發達的整形外科手術;在中國,因為存在肉刑,為遭受了黥刑、割鼻等肉刑的人提供整容早已有之。如今,隨著科學技術及社會經濟的發展,醫療美容伴隨人類的愛美之心已成為普通大眾的消費品。
張雲表示,從法律上看,醫療美容屬於「診療活動」的範疇,相較運用護膚品進行潔膚、保養等非侵入性的生活美容,其對準入門檻、審核標準、執業範圍、人員及機構資質等都有著更高更嚴格的規定。根據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因醫療美容引起的糾紛屬於醫療損害責任的範圍。
醫療美容行業有何亂象
目前,因醫療美容被「毀容」的案例越來越多。張雲認為,現階段醫療美容行業存在以下亂象:
第一,從業人員及相關機構缺乏相應的資質。醫藥產品畢竟與普通消費品不同,採用不當的方式、使用不適的藥物都會造成人體傷害,衛生部2002年頒布了《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規定醫療美容機構及從業人員必須具備相應資質,在相關部門核准的範圍內從事醫療美容活動。根據衛生部《醫療美容項目分級管理目錄》的規定,按照手術難度和複雜程度以及可能出現的醫療意外和風險大小,可以將美容外科項目分為四級。美容醫療機構開展每一級項目均需審核。《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及《美容醫療機構、醫療美容科(室)基本標準(試行)》等對醫療美容機構設置、登記、執業人員資格、美容科室及門診部應具備的條件等都有著明確具體規定。與社會對醫療美容行業越來越旺盛的需求相比,擁有資質的整形醫師及美容醫療機構嚴重緊缺,這讓一些不良商家發現了商機,創辦各種非法培訓班。報名者只需交納報名費並通過參加幾天的速成培訓就能夠上手術臺為醫療美容消費者打針甚至動刀。中國整形美容協會民營醫療美容機構分會常務副會長田永成曾對媒體表示,合格的整容醫師必須要取得執業醫師證明,考取下來平均需要十年的時間,其中要經過正規大學的系統學習和多年的實習;考取執業醫師證後還要經過至少兩年的積累才能夠獨立操作醫療美容項目。而目前大多數醫學院校很少開設醫療美容專業。很多醫療美容糾紛產生的關鍵原因,是消費者選擇了不具備相應資質的機構,盲目相信那些所謂的「專家」。
第二,不少醫療美容機構存在虛假宣傳。為了吸引更多的醫療美容消費者選擇自己的機構進行整容,不少無良商家大作虛假宣傳,更有甚者不經當事人同意就使用其肖像進行宣傳,侵犯了當事人的肖像權。
第三,美容產品來源及質量難以保證,行業存在暴利。很多消費者自以為通過朋友介紹、朋友圈轉發等方式獲得了整容折扣,實際上醫療美容行業的暴利正是通過這種方式產生,如消費者所打的「玻尿酸」「肉毒素」等質量均難以得到保證。
第四,造成人身損害等嚴重後果,消費者維權困難。錢花了,罪受了,「美容」最終變「毀容」,這是消費者最不願看到的結果。然而,由於不少消費者進行整容登記時因害怕侵犯隱私而未填寫自己的真實信息,導致在訴訟時醫療美容機構對此提出抗辯而自己又無法證明自己與醫療美容機構存在事實上的醫患關係,最終導致不利後果。此外,不少醫療美容機構已不開具相關發票,而且在訴訟中,消費者要證明醫療美容機構存有過錯也有難度。上述情況,使得消費者維權之路困難重重。
醫療美容涉及哪些法律風險
譚慶德表示,從醫療美容亂象可知,醫療美容可能涉及行政責任、民事責任等法律風險。
在行政責任方面,一些美容機構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在沒有獲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的情況下,擅自開展脫毛、洗紋身、注射美容、穴位埋線等醫療美容活動;或者雖然有醫療美容的營業資質卻超範圍經營,如擅自超出核准診療範圍開展中醫診療活動等。
關於民事責任,一方面,由於醫療美容市場的快速擴張,而其從業規模及業務質量卻無法滿足行業的發展,使得醫療美容機構為了跟上消費市場,降低門檻,導致沒有相關資格證或許可證的醫療美容機構進入市場,如明明沒有相關資格證,卻敢在消費者臉上進行注射甚至手術,造成消費者花費大量金錢還被「毀容」,導致涉及人身、財產的民事法律糾紛層出不窮;另一方面,愛美之心人皆有之,但因為動輒上萬甚至幾十萬元的美容費用,也並非愛美即可承受,於是資本市場聞風而動,紛紛湧入,如許多小貸公司為客戶提供分期貸款,但是,這些公司在為更多消費者實現「美夢」的同時,產生了越來越多的金融糾紛,甚至引發社會問題。
張雲表示,相關醫療美容機構除了可能違反行政法律法規和涉及民事侵權外,還可能會涉嫌刑事犯罪:
一是非法行醫罪。根據刑法第336條規定,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不具備執業醫生資格的人為消費者實施醫療美容手術,造成嚴重後果的,可能會觸犯此罪。
二是醫療事故罪。根據刑法第335條規定,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已取得執業醫生資格的醫療美容機構從業人員,嚴重不負責造成重大損害後果的,可能會觸及此罪。
三是生產銷售假藥罪。根據刑法第141條規定,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條所稱假藥,是指依照藥品管理法規定屬於假藥和按假藥處理的藥品、非藥品。由此可知,那些沒通過註冊審核的進口醫療美容產品,哪怕質量合格也屬於假藥。目前新聞報導中一些黑心商家通過非法渠道生產銷售不能保證質量的醫療美容產品,造成嚴重後果的,也會涉及此罪。
如何解決醫療美容亂象
解決醫療美容亂象,僅靠政府單方監管是不夠的,張雲認為,需要多方發力,共同參與解決醫療美容行業亂象。
首先,政府相關部門應當加強行政監管,對醫療美容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資質和醫療美容產品的生產、流通、銷售等環節進行有效監管,嚴厲打擊醫療美容非法培訓機構和非法從業人員。
其次,司法部門也應當承擔起普法責任,對醫療美容機構從業人員要加強法治教育,對消費者要普及法律知識,提高其法治意識。對於醫療美容機構,要讓其認識到違法違規的法律後果,這可以通過案例警示等方式,提醒醫療美容機構要遵法守法,在取得相關資質的情況下合法經營。對於消費者,通過普及法律知識,提示其對診療記錄、發票等及時完整地索要並保存相關證據。張雲表示,因醫療美容導致的損害糾紛主要表現為醫療美容機構的診療行為給患者造成了人身損害、精神損害。受害人除了可以要求醫療美容機構賠禮道歉外,還可以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害。但其中最關鍵的是受害方需舉證證明醫療美容機構在診療過程中存在過錯,且該過錯與受害方的人身損害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而這些證明往往需要申請醫學會、司法鑑定機構進行醫療損害鑑定,法院的裁判往往以鑑定意見為依據。
遊志雄指出,當前的重點是加強美容醫療機構和從業人員的管理,相關部門應當嚴格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醫療機構校驗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設置審批和校驗美容醫療機構。根據醫療美容機構的不同級別、類別以及《醫療美容項目分級管理目錄》核定其執業範圍。對於超範圍開展醫療美容項目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此外,在當今網際網路時代,加強美容醫療機構信息化管理刻不容緩。相關部門應當結合醫療機構管理的信息化建設,及時將醫療美容機構的相關信息錄入資料庫。有條件的,應當將美容醫療機構相關信息對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當然,媒體的參與不可或缺,媒體應當承擔起相應的社會責任,引導社會公眾對美的認知,相比外在的顏值,內在的素質涵養更顯氣質。」遊志雄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