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湖南永州一17歲女生在商場被一52歲男子故意用肘部碰撞胸部,同行一男生在控制該男子時致其受傷,於8月21日被刑事拘留,目前在看守所。今日當地警方發通報:踹人者涉嫌故意傷害予以刑事拘留,涉嫌猥褻的男子已受案調查,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據報導,當地警方稱,男同學的行為不屬於見義勇為,是故意傷害。雷某當時是被叫到商場監控室,實施猥褻行為之後,被胡某攔住產生爭執,在商場監控室指認時跑的,然後胡某去追他把他踢傷,我們法制的意見是這跟見義勇為是有區別的。雷某被胡某踢傷後構成了輕傷一級,手臂和腿粉碎性骨折,與胡某踢到是有直接聯繫的。同時,警方還提到,由於當時男生要參加高考,所以沒有立即驚動當事人。胡某家裡的態度一直拒絕民事賠償。被猥褻女孩講述事發經過:
報警後對方要逃跑 男友追趕過程中踢倒對方
6月1日,在商場逛街時,17歲女孩楊豔疑遭中年男子襲胸,懷疑對方故意猥褻。她查看監控後報警,在等民警時,涉事男子突然逃跑,與楊豔同行的男友胡浩隨即追上前,追趕過程中還踢了對方一腳致其摔倒。事隔兩個多月,胡浩的父親胡師君突然收到一紙拘留通知書稱,胡浩因涉嫌故意傷害(輕傷)罪於8月21日19時被刑事拘留。
8月24日,楊豔向記者講述了事發過程。她說,6月1日下午5點半,她和胡浩到湖南永州冷水灘的步步高商場逛街時被一名中年男子突然用手肘撞了胸部。「當時被撞得很疼,我看了那名男子一眼,我以為他是不小心的,但他也看我卻沒道歉,我就感覺比較奇怪。而且他還說是我撞了他,我當時特彆氣憤和委屈,就哭了,商場保安過來說可以幫忙查監控。」
「那名男子就特別慌張,然後試圖逃跑。當時胡浩坐在門口,不讓他出去。那名男子特別狡猾,看到門旁邊有個垃圾桶,他就跑去假裝一推,然後就把那個門突然就撞開了。他跑出去大概五六米的樣子,胡浩反應過來了,追上去,因為胡同學的手受過傷打了石膏,不方便用手阻止,就用腳踹了他小腿的位置,他摔跤了。然後胡同學讓他不要再跑。」楊豔還透露,她在查看商場監控時發現,該男子還對另一個女孩襲胸。楊豔告記者,查了監控她才確定,對方確實撞了他的胸部,很可能是故意猥褻,於是她決定報警。「那個男子聽到我報警,就慌張了,在等民警過來時,胡浩就守在監控室門口不讓他逃跑。隨後,他出去吐口水,就開門跑出去了。胡浩最早反應過來追出去,因為他的手今年5月份受過傷,在追的過程中,為制止男子逃跑,他追到停車場那邊踹了男子一腳,男子就摔倒了。他爬起來還要跑,我們就摁住他等民警過來。」
楊豔稱,當時,男子似乎有點耍賴,「他在地上就說這裡痛、那裡痛,民警就把他拽上警車,到了派出所他也不走,也是被民警拖下來的」。楊豔說,到了派出所,男子一開始還跟民警說是路太窄,不小心碰到她的。「當時,民警就問我還疼不疼,我感覺還是疼,就去醫院做了個檢查,檢查結果無大礙。當時都已經晚上9點左右了,民警就讓我和胡浩先回家。」
猥褻男子和解後受傷住院向家屬索賠20萬
家屬:最多承擔5萬醫療費
楊豔告訴記者,事發當晚11點多,她又接到派出所電話,「說男子承認是猥褻,承認有撞我胸部這個行為,願意和解、道歉,我們又趕到了派出所」。
楊豔稱,當晚在派出所,男子和她、胡浩在民警的調解下和解,籤了和解書,男子賠了她300元的檢查費和路費。「當時也很晚了,我感覺男子精神好像不太好,畢竟50多歲了。和解書我看了一下,確認是猥褻,民警也讓男子道歉了,我接受了,就約定如果以後我胸部有什麼問題或者他的身體有什麼問題,都互不追究責任。我們三人都在和解書上簽了字,包括胡浩,當時我們就想這件事就這麼算了,也沒想到後來還會有這些事,但到目前為止警方都沒給我和解書。」
楊豔沒想到,過了幾天,她又接到派出所的電話,稱此前撞她胸部的男子雷某受傷住院,試圖自殺,讓去醫院看他。得知雷某受傷後,楊豔才想起來要拷貝男子被追逐摔倒及被警方帶走的監控錄像,但再次找商場調監控時,才發現監控已被覆蓋找不到了。
6月6日,因為胸部和頸椎不舒服,她又去醫院做了個檢查,檢查結果是沒問題。做完檢查,楊豔還去看了受傷男子,也將自己的檢查情況告知對方,當時,胡浩及其家長也在場。「雷某當時是臀部那一塊粉碎性骨折,需要做手術。他沒有妻子孩子,家裡人也沒錢,要求胡浩家交3萬元的醫療費。為了不耽誤他做手術,胡浩的爸媽先墊付了1萬元的手術費。結果該男子一開口就要胡浩家賠償20萬元的醫療費、手術費和後續的營養費等,胡浩爸媽沒同意。對方說不賠償的話,就讓胡浩坐牢。」
對此,胡浩的父親胡師君表示,其家裡也不富裕,妻子處於半下崗狀態,除了胡浩,還有個9歲的女兒,養活一家子的重擔都在他身上。對於受傷男子雷某的索賠,他覺得不合理,「雷某7月初已經出院,醫療費總共花了5萬元左右,我們最多只能幫他付這5萬的醫療費,至於他提出的後續營養費、誤工費等,我們無法接受。」
至於此前的和解書,胡師君也稱沒見過。「後來我去派出所要求給我一份也沒拿到,對於和解的事,民警解釋說,當時和解的時候,是在治安行政案件的基礎上,但後來案子變成刑事案件了,就不能通過和解解決了。這個我也不太能理解,之前民警幫我們調解,對方提出索賠20萬的無理要求,我們拒絕了,難道我們滿足他的要求,案子才不會變成刑事案件嗎?」
實行猥褻行為的雷某
男孩家屬:孩子不是惹事的人
踢人是情急之下為制止嫌疑人逃跑
17歲的楊豔是永州職業技術學院2017級的學生,18歲的胡浩是永州綜合職業中專2017級的學生,兩人均是今年參加高考。楊豔說,胡浩的家長與受傷男子關於賠償事宜多次溝通未果,「這也影響到胡浩的高考,今年高考我們倆的發揮都沒有平時好」。
對於胡浩的行為,其父親胡師君表示,孩子的行為是為了制止涉嫌猥褻的嫌疑人逃跑,具有見義勇為的性質,當時踢對方也是情急之下做出的舉動,是為了制止逃跑,並不是想傷害對方,也沒想到他會因此受傷。
胡師君稱,因這件事,胡浩不僅高考沒考好,心裡也留下了陰影,「志願是填了,但現在還沒收到錄取通知書,因為成績很糟」。他說,平時他也經常教育胡浩安分守己,在外注意安全但不能惹事。「他其實平時也膽小,不是那種會在外面惹事的孩子,這件事發生後,他也沒法靜心準備高考,每次見我他都要問,『爸,我的這個事情怎麼樣了』,我就安慰他說沒事的,讓他好好準備高考,但他心理壓力一直很大。現在他被刑拘了,我們也還沒見過他,我就擔心他的心理健康問題,我這幾天也吃不下睡不著,壓力很大,他心裡還不知道怎麼樣呢。」
對於胡浩目前的處境,楊豔很愧疚也很難過,這幾天她總是在想,是不是如果當時她不站出來指控中年男子襲胸、猥褻,她的男友胡浩也不會因此高考受影響,如今還被刑拘。向記者說到這裡,她又哭了。
警方:男子猥褻女孩屬實
男孩踢了對方三次前兩次未踢中
胡浩的遭遇在網上引發網友熱議,多數網友認為,雷某先有猥褻行為、逃跑行為,在追趕中其被踹倒受傷,對胡浩的處罰應該考慮前因後果適當減輕對其處罰。
8月25日,永州冷水灘警方通報:8月21日,冷水灘公安分局在辦理一起故意傷害案中,對胡浩(男,2002年1月7日出生)予以刑事拘留。經查:6月1日18時36分,在冷水灘區某商場內,雷某(男,1966年2月4日出生)用手臂故意碰撞楊豔(女,2002年9月17日出生)胸部,楊豔的同行男友胡浩因此與雷某發生爭執。後雙方來到商場監控室查看監控過程中,雷某藉機跑出監控室,胡浩追至商場外停車場,兩次腳踢雷某,但未踢中,第三次腳踢雷某致其倒地受傷。
經司法鑑定:雷某右肱骨頭粉碎性骨折、右股骨粗隆間粉碎性骨折,上述骨折均為新鮮骨折,兩處損傷分別構成輕傷一級。針對雷某猥褻他人的行為,公安機關已於6月1日受案調查,鑑於其仍在治療期間,暫未採取強制措施。永州市公安局對此案高度重視,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來源:東方今報、澎湃新聞、@冷水灘公安
編輯:郭大強
責編:王 堅
監製:謝超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