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有17歲的少年,在上海盧浦大橋因母親責備跳橋,後有14歲的少年,在中學校園因母親羞辱跳樓。
在全網譴責涉事母親的同時,我們需要面對以下事實:
01
譴責沒用,幫助才有用
懷胎十月,含辛茹苦養大一個孩子,沒人想要他中途退場,尤其是母親。
90%以上的家庭,為孩子付出最多的人是母親,對孩子期待最高的也是母親。高支持、高付出、高期待,這是人之常情。
孩子出事,最悲傷難抑的還是母親,那個她願意傾命相託的孩子是她生命的一部分。
與其事後譴責,不如事前囑託。
作為母親,在育兒過程中,必須牢記:
在孩子成長中,出現撒謊、打架、偷錢、早戀、頂嘴、成績不佳、甚至中途退學都是可能的。重要的不是期待這些不要發生,而是如果發生了該如何面對。
作為父親,在育兒過程中,必須明白:
父親不僅是一個稱謂,而是陪伴孩子成長中,能夠給予妻子支持、給予孩子鼓勵,尤其是妻子和孩子遭遇困境時的「在場」這樣有血有肉的存在。
作為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必須懂得:
父母也是凡人,他們會犯錯,也會情緒崩潰。他們對你的怒氣,並非完全在於你,而是很大一部分來自於他們對自己的失望和自身成長中未痊癒的創傷,只是他們沒有意識到。
作為學校,在教育過程中,必須承擔:
孩子在學校犯錯,原則上在學校處理,可以告知家長,也請考慮到家長與孩子處理問題的能力。學校不僅是學習文化知識的地方,還是「育人」的重要場所。
作為社會人,在生活過程中,必須清醒:
我們在別人的故事裡是看客,在自己的故事裡是主角。我們對自己角色的傾情演繹,對他人的友善,可以對他人產生正面的影響,尤其是未成年人。
02
尊嚴重要,生命更重要
少年時期,把尊嚴看得大於一切。為了尊嚴,可以連命都不要。聽上去唯美、極端、有個性。事實上,「不要命」並不光榮,也不值得提倡。
魯迅先生說,悲劇是把有價值的東西毀滅給人看。
生命的價值首先在於活著,其次是動用所有內在的勇氣、不甘、熱情,活出自己想要的模樣 ,在此過程中,還要學會適當的妥協 。
自絕生命,就是把有價值的東西毀滅給人看,演一齣悲劇,成為別人藝術的源泉,成為街頭巷尾茶餘飯後的談資,最終成為一件毫無價值的事。
每個人在成長中,都將面對這樣的課題:拿什麼維護你,我的尊嚴?
你不學無術、打架鬥毆、渾渾噩噩,自然無力維護自己的尊嚴。你自己都維護不了的尊嚴,別人也給不了你,無論家長還是老師。
父母和老師傷了你的尊嚴,過後還可能向你道歉,你也可以藉此矯情一下,發發火或撒撒嬌。
社會把你的尊嚴踐踏在地再踩上幾腳,都不會打個招呼。當你灰頭土臉躺在地上,撿著一地破碎的尊嚴,都不知道該衝誰發火。
所以,當感覺尊嚴被傷害,重要的不是「別人會怎麼看我?」,而是「我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尊嚴?」那顆知恥而後勇的心會引領你走出困境,找到維護尊嚴的路徑。
「所有的災難都是由我們的內心吸引而來的,自己的內心不予呼喚的東西,絕不會來到我們身邊。」
據說,稻盛和夫讀到這句話時,正是少年,正是生命受到威脅、惶恐不安之時,此後這句話就」種」在了他的心裡,直到生根發芽,成長為一顆菩提樹。
也把這句話送給少年以及曾經少年的你。
03
自我教育,重於教育孩子
孩子到了十幾歲,父母對孩子的管教能力基本算到了盡頭。你曾經用過的懲罰吼叫、威逼利誘、表揚點讚、物質獎勵,統統發揮不了功效。
這個時候,與其對孩子做些什麼,不如學習「不做什麼」。孔子說,無為而治。對於十幾歲的孩子,可能「無為」勝過「有為」。
不負責任的家人,「無為」比「有為」容易,因為他們一向都是放養式管理。孩子最終的人生走向,一靠自己悟性,二靠上帝旨意。
難的是,負責任的家長,如何做到「無為」。
「無為」並不是什麼都不管,放任自流。而是在建立良好親子關係的基礎上,如何做到「少責備、少指揮、少要求,」「多傾聽、多觀察、多陪伴。」
對於十幾歲的孩子來說,父母能夠影響他們的唯一支點是,你與孩子的關係。
關係牢固,孩子覺得你值得信賴,能夠與你推心置腹,你可能對他的行為產生些許影響,否則,不僅起不到好的引導,反而引發逆反心理。
沒有幾個父母不愛自己的孩子。
但愛不僅是主觀的願望,還是重要的能力,
不僅是本能,還是智慧的表達。
為人父母都想孩子成人成才,超過自己。
但孩子是獨立的個體,
有他自己內在的節奏與成長規律,
不以我們的意志為轉移。
這一程,我們與孩子共同度過的時光,豐盈了我們的生命,參與了孩子的成長,已經足夠。
餘下的,該孩子的交給孩子,該時間的交給時間,該命運的交給命運。
多些時間給自己,自我學習、自我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