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廢除死刑一直存在爭議。贊同的反對的各有各的道理。看著那些窮兇極惡之徒,不殺他們不足以平民憤,不足以彰顯正義,不足以警示世人,不足以保護人民安全。但也有人(尤其是西方國家的人)認為,我們無權剝奪他人的生命,對犯罪者而言,最好的懲罰不是剝奪他的生命,而是剝奪他的自由。所以越來越多的國家廢除死刑,改為終身監禁。
高野和明的小說《消失的13級臺階》透過撲朔迷離的案件,對死刑制度進行了一次鞭辟入裡的探討。
宇津夫婦回家探望父母,卻發現父母慘死家中,存摺、印鑑和銀行卡的錢包被盜走。距案發現場300米的山路上,發生一起車禍,樹原亮倒在路上昏迷不醒。現場勘查,從樹原亮身上檢出了三個人的血,分別是樹原亮本人和兩名被害人的血,樹原亮以搶劫殺人嫌疑被逮捕。
案件似乎一目了然,證據確鑿,樹原亮被判處死刑。但這一案件也不是沒有疑點,被盜走的存摺、印鑑和兇手使用的兇器始終沒有找到,樹原亮也因為車禍,腦部受傷而失憶。
被判死刑的樹原亮,一次次上訴,一次次被駁回。儘管負責案子的檢察官對此案心存疑慮:對喪失記憶的樹原亮執行死刑,而且詳細情況都沒有完全掌握,怎麼能把他送上絞刑架呢?但疑惑不能成為證據,他只能依照法律對樹原亮處以極刑。
南鄉受託幫樹原亮洗刷冤情。他邀請純一幫忙一起做。
南鄉是監獄的看守長。一直主張死刑制度。但兩次奉命執行死刑,卻讓他的思想發生了變化。
他第一次處死的是一名大三的學生,涉嫌強姦殺人,受害人是兩名幼女,一個七歲,一個才五歲。兩名幼女遭受凌辱之後,被石塊砸碎了頭,證據確鑿,沒有任何疑點。兇犯臨刑前一直在撇著嘴哭泣,眉頭緊皺。他看著南鄉,從嗓子眼裡擠出一句話來:「救救我吧,請你不要殺死我!」「救救我,求求你了,請你不要殺死我!」最後竟不停地嚎叫:「我沒殺人,我真的沒殺人。我沒殺人,救救我!」一邊喊叫,一邊絕望的掙扎。這讓南鄉受到了強烈的刺激。但這只是生理上的不適應,他並不認為處死這麼一個殘忍且不思悔改的兇手是錯的。
南鄉執行的第二個死刑犯,是位五十多歲的男性,因為給借錢的朋友當擔保人,連累自己負債,走投無路之下,他猶豫著是殺死全家再自殺,還是做強盜搶錢。結果他選擇了後者,成了殺人犯,他殺死了三個人,一對很有錢的老夫婦和他們的兒子。
被逮捕以後,他馬上承認了自己的罪行,皈依了基督教,按照教會師的教導,每天真誠地為被害人祈禱冥福。
被害人親屬寫信給審判長,表示不希望判處被告人死刑。她說:「開始我對被告人也是恨之入骨,恨不得將其碎屍萬段,但是被告人從小家境貧寒,沒有學歷,由於太相信朋友而負債纍纍,考慮到以上情況,我在希望判處被告人死刑的問題上猶豫了,如果我走的是像他那樣的人生道路,說不定我也會像他對我的家人做過的那樣去傷害別人。我希望他被判終身監禁,一直活下去,為我的父母和哥哥祈禱冥福。」
這封信比任何反對者的理論都有說服力。被告人自始至終都表現了明顯的悔過之心,被害人家屬也請求免判死刑,這種情況下本應酌情輕判,但是法庭認為被告人犯下的罪行是極其殘暴和不人道的,即便處於極刑都不足以彰顯正義,確定了死刑的判決。
臨刑前,這位死刑犯邁著沉穩的步伐,虔誠地懺悔。看管了他七年的看守哭了。神父說,上帝饒恕了他的罪過。聽到神的話,南鄉覺得自己的頭就像遭了重擊。神饒恕的人,我們人類卻不能饒恕。這次南鄉真切地感到自己殺了人,已經殺了兩個人。
對真心悔過的死刑犯是否有必要執行死刑呢?
日本有恩赦制度,即讓罪犯免於刑事處罰或給罪犯減刑。而且日本的死刑犯只佔殺人犯總數的0.5%以下,比例是非常低的。但恩赦時,所謂的「考慮到判決以後的具體情況」,到底是怎樣一種情況呢?拘留所所長的報告,是不是準確地把握了死刑犯的內心世界呢?參照恩赦制度的基本理念,是不是也有過把應該減刑的人處死的情況呢?所有死刑犯所受的待遇都是公平的嗎?
內心湧起的波瀾促使南鄉一定要為樹原亮洗刷冤屈。他之所以帶著純一,也是因為純一曾過失殺人,作為純一的管教官,看到純一的悔過,他打算幫純一徹底洗心革面。
兩人努力,終於抓到了真正的兇手。即將走上絞刑架的樹原亮被他們救了下來。
從死刑判決到死刑執行,這中間需要13道手續。13級臺階成了絞刑臺的代名詞。樹原亮在什麼都不知道的情況下,一階一階地走在絞刑臺的臺階上,他已經走到了第13級臺階,但是南鄉和純一讓這13級臺階消失了,他獲得了新生。
作者以《消失的13級臺階》為書名,是否也在暗示著希望死刑的消失呢?
此書榮獲日本推理小說至高榮譽——江戶川亂步獎,實至名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