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媛案主犯趙鬥順就要出獄了,對此也是引起了很大的輿論,大家也是非常的疑惑,趙鬥順還有機會活著出來?
其實根本原因就是韓國雖然有保留死刑,但是一般不進行實施。發達國家嘛,喜歡玩民主,喊人權,這不奇怪。但是,有人喊著我國也應該廢除死刑,這就讓人很詫異了。
有關廢除死刑的討論這幾年來也是非常的深入,不僅僅是很多專業人士開始提議廢除死刑,甚至應不應該廢除死刑還經常作為一個辯論題目進入了課堂。
很多歐洲國家就逐漸廢除了死刑,法國律師巴丹戴爾就法國廢除死刑專門寫了一本書,叫做"為廢除死刑而戰"。
這裡面一個觀點就很有意思,說"每當有人犯下一樁殘忍的重罪,公眾輿論裡就會升起一種復仇的欲望、一種同類報復的意願"。
所以,宣揚廢除死刑的學者,就認為死刑是一種情緒上的宣洩,並且呢認為死刑並沒有絕對的威懾力,並不能降低犯罪率。再有一點就是不太人道,如果產生冤案那就無法挽回了。
記得羅老師曾經說過大致這樣的一段話,學了法律就會喪失道德,處理事情往往直接去套條條框框,而不是先進行道德常規上的判斷。或許這就是有人想要廢除死刑的原因吧,事兒辦完了,就算是完了。
很多時候,人們往往只能看到犯人被抓後,一副痛哭流涕淚流滿面想要痛改前非的樣子,所以惻隱之心突起,想給他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這完全就是一種誤導,因為這個人行兇的一面大家看不到,也感受不到。素媛案能被我們所知,趙鬥順能引起這麼大的轟動,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電影素媛的傳播。
或許是受輿論的影響,我國也是開始在死刑上讓步,取消了部分的死刑。比如說減少經濟性、非暴力行為者的死刑。
基本上來說,涉及到錢的,比如說走私啦、詐騙啦、偷竊啦等,都是不使用死刑的,ofo和蛋殼也不好使。
即使是判處死刑,也不會是立即執行,基本上就是緩刑,給個機會,珍惜了就是無期,然後再慢慢的往下減。
有一種概念叫做犯罪基因,這種說法雖然沒有被證實,但是非常的玄學。19世紀末的時候,義大利犯罪學家龍勃羅梭有項研究,他收集了各種士兵、平民、精神病人和罪犯的顱骨開始找不同。
經過一段時間的對比觀察後,龍勃羅梭得出了一項結論,說罪犯多具有坡度的前額,這可能是最早有人研究罪犯的生理共性。雖然在但是遭到了很大的批判,說他是"偽科學",但是這種研究方向仍然逃不出真香的命運。
在我國古代也有類似的理論,叫做頭生反骨。反骨呢,就是指頭腦勺往外突出的骨頭,反骨突出,則說明此人或存在叛逆心,是不忠不義之徒。當然,反骨也有其他的內涵,比如說勇猛、聰明、高智商等等。
其實"以貌取人"還是有一丟丟的參考性,善良與否,基本上看面相和眼神也是能略知一二的,這叫一臉兇相。當然也並不是絕對,美國警察就挺習慣以貌取人的,這叫做種族歧視。
龍勃羅梭之後,有關犯罪基因的"偽科學"還在繼續研究,到了20世紀末,英國犯罪學家雷恩經過掃描大量謀殺犯的大腦後,得出了一項新的結論,並延伸出了"神經犯罪學"。
雷恩發現,幾乎所有研究對象都有一個共性,控制人衝動行為的前額葉皮層損傷,導致這部分人情緒調節範圍比較小,更容易做出來極端的事情。
這一點用我們的話來說就是"三歲看大,七歲看老"。雷恩認為導致這部分人前額葉皮層損傷的原因和他們小時候的經歷有關,比如說小時候有明顯攻擊性,或者是經常被虐待,就會改變他們的心理狀況。
等長大後呢,這種心理狀態也會影響到人的行為狀態,更容易呈現出攻擊性和暴力傾向。
隨著研究的深入,有專家還發現產生暴力犯罪的原因和兩種基因有關,這兩種基因為MAOA和CDH-13,簡單來說就是就是這兩種基因能控制人的情緒。
當這兩種基因有缺陷的時候,情緒就容易不穩定,小孩的多動症,或就與這兩種基因的調節有關。
那麼犯罪基因會不會遺傳呢?雖然沒有科學研究表明,但是我覺得吧,參考土澳人來說,確實是有可能。
對此還有看似是很合理的解釋,說犯罪基因是歧視基因的一種。那麼這樣一來就很容易理解了,正常來說罪犯肯定是會被歧視的,罪行越嚴重,對下一代的歧視就會嚴重,這就又回到了上一層。小時候的經歷,會影響長大後的行為。
然後再回到趙鬥順上來,有研究發現,性犯罪再犯機率大於百分之十,暴力性犯罪再犯機率更高,或許這也是刻進基因裡的行為了吧。
很明顯,趙鬥順的表現傾向就是不認為自己是犯罪的,他的態度始終都是堅定的說自己喝多了酒,已經不記得自己的行為了,不記得四捨五入就是沒做過。
但越是這樣,越讓人覺得他是一個潛在的危險,報復或者是重犯的機率就越高。趙鬥順呢,也算是監獄的老熟人了,據說他再次之前有18次犯罪前科,如果犯罪基因真的存在的話,那麼趙鬥順應該已經被吞噬了。
也正是因此,我覺得為了不出現趙鬥順,我們不能廢除死刑,有時候吧,解決不了問題,只能去解決製造問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