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民營企業家 第二期來了~
今天繼續為民營企業「打預防針」
與大家一起聊聊虛開發票那些事
幫助民營企業規避一不小心就可能會逾越的紅線避免觸碰涉稅類犯罪
對企業來說,開發票實在是再日常不過的事了。可是什麼是虛開呢?
虛開發票是指不如實開具發票的一種舞弊行為,納稅單位和個人為了達到偷稅的目的或者購貨單位為了某種需要在商品交易過程中開具發票時,在商品名稱、數量、價格上虛構交易事項虛開發票。
你知道嗎?企業虛開發票,尤其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將會付出巨大的代價。一旦企業被認定為虛開發票,企業不僅要面臨罰款及刑事責任,還有可能被列入稅收違法「黑名單」,後續的生產經營活動會處處受限。
第二期企業常見刑事法律風險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類
陳某是A物流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由於缺少進項發票,導致經營成本增加。
陳某
哎,小王啊,我們公司沒有進項發票,經營負擔很大啊。有什麼辦法麼?
陳老闆,我有個「好主意」,我認識幾家公司,可以為你們公司虛開增值稅發票抵扣稅款。
王某
於是,陳某在朋友王某的幫助介紹下,動起了歪腦筋……
陳某
小王啊,上次你給我介紹的某化工公司「很靠譜",下次還得麻煩你啊!
得嘞,陳老闆,有事您吩咐!
王某
2018年5月至10月,陳某經營的A物流公司經王某介紹,與多家化工能源公司在沒有真實交易的情況下,為其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騙取稅款。
經審理,A物流公司被判處罰金人民幣十二萬元。陳某其行為已構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介紹人王某也被另案處理。
我真是法律意識淡薄!其實介紹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即使不獲利也是違法的。大家千萬要守法!
王某
陳某
這種違法的事情,真的不能做。以後還是得腳踏實地的做生意!
01
風險提示
1、企業缺少進項發票,在沒有真實交易的情況下,從非法渠道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抵扣稅款。
2、雖有真實交易,但企業為他人開具或者讓他人為自己開具項目、金額、數量等與真實交易情況不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及通過非法渠道讓他人代開與真實供貨人不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3、介紹他人虛開。雖然介紹人並沒有開具發票或者收受發票,但介紹人的撮合行為促成了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介紹人同樣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且介紹人最終是否收取介紹費用並不影響犯罪的認定。
4、為少繳納稅款,企業在無真實交易的情況下,通過非法渠道購買增值稅普通發票用於增加企業成本。
以上行為,情節嚴重的,可能涉嫌虛開發票類犯罪。
02
防控建議
1.對供貨單位進行必要考察。了解其經營範圍、規模、是否具備一般納稅資格等方面,評估風險,警惕虛開發票。
2.儘量通過銀行帳戶劃轉貨款。
3.收到發票,應仔細核對發票註明的銷售方名稱、印章、貨物數量、金額及稅額等全部內容是否與實際相符。
4.購進貨物要注意保存相關證據,一旦對方虛開給自身造成損失,可依法追償。
5.查帳必查票、查稅必查票、查案必查票。
03
關聯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五條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是指有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行為之一的。
第二百零五條之一 【虛開發票罪】
虛開本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編輯:沈韻卓
審核:趙華、何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