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中央1號文件,題目為《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抓好「三農」領域重點工作確保如期實現全面小康的意見》,提到「要堅持精準扶貧,以更加有力的舉措、更加精細的工作, 確保剩餘貧困人口如期脫貧」。文件也多處提及農民合作社的作用, 特別提出了「重點培育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農業產業化聯合體, 通過訂單農業、入股分紅、託管服務等方式, 將小農戶融入農業產業鏈」。消滅絕對貧困到了攻城拔寨、全面收官的階段,農民合作社將會起到關鍵作用。事實上, 近年來的脫貧過程中, 有兩大舉措成效顯著, 已經在全國範圍內推行,一是「三變」改革, 二是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 合作社一直在其中發揮關鍵作用。
「三變」改革經驗來自貴州省六盤水市。所謂「三變」,指「資源變股權、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民」。這裡的「資源」指村集體以集體所有的土地、森林、草地、荒山、灘涂、水域等自然資源性資產和房屋、建設用地(物)、基礎設施等可經營性資產的使用權,通過合同或者協議方 式,投資入股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經營主體,享有股份權利。因此,這裡的「資源」實質上是集體所有的資源和資產,也包括一部分資金。「資金」指以各級財政投入農村的發展類、扶持類資金等(補貼類、救濟類、應急類資金除外),在不改變資金使用性質和用途的前提下,量化為村集體或農民持有的資金,通過合同或者協議方式,投資入股各類新型經營主體。農民也可以自願以自有耕地、林地的承包經營權、宅基地的使用權,以及資金、實物、技術等,通過合同或者協議方式,投資入股經營主體。可見,六盤水市的「三變」實際上是在市場化和農業現代化的大背景下,農村的各種資源價值量化以後投資到各類經營主體,通過經營主體的運作實現其價值最大化。「 三變」改革使六盤水市貧困農村迅速改變了面貌,加快了脫貧致富的步伐。比如,六盤水市盤縣普古鄉舍烹村在外經商致富的村民陶正學,2012 年 5 月回到家鄉,帶領村民成立盤縣普古銀湖種植養殖農民專業合作社,並承包村內銀湖水面,每年按水面開發 10% 的純收益提交舍烹村集體。自水上樂園投入經營以來,舍烹村可分到的收益資金已達 2 萬餘元。再如,盤縣淤泥鄉巖博村在「三變」改革中,經村民會議集體討論,多方籌資 22 萬
元贖回村集體對外承包的 1480 多畝林場,並以此為抵押申請貸款,先後籌資成立矸石磚廠、小鍋酒廠、火腿加工廠、休閒山莊等 4 家集體企業和1家特種養殖專業合作社,村集體按股參與收益分紅。該村將 22 畝集體土地以每畝 3 萬元的標準作價入股,與36 戶農民共同出資 2380 萬元創辦了特種養殖專業合作社,重點養殖綠殼蛋雞、野豬、芙蓉香雞等特殊品種,村集體出資佔 2.8%,農戶出資佔 97.2%。其結果是投資者、農民和村集體都受益,實現了「多贏」的效果。從筆者在六盤水市的調研情況看,「三變」的載體主要是合作社和農村小微企業,而在農業生產經營領域發揮作用的經營主體大都是合作社。
2016年12月26日, 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了《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提出力爭用 5 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其主要形式是構建農村社區股份合作社。從這幾年改革的進程看,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深受農民所歡迎,對於貧困地區消除絕對貧困起到了重要的支撐作用。具體做法是:在資產量化和股權設置的基礎之上,各地主要採用股份經濟合作社的治理模式,通過股份經濟合作社,充分賦予農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保障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佔有、收益、有償退出、繼承權和抵押貸款等方面的權益。從實踐中看,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擴大和保障了農民的財產權益,拓寬了農民收入的渠道。
例如,山東省東平縣接山鎮後口頭村在 2015年5月實施集體產權改革,將集體經營的 679 畝土地折股量化,平均分配給 1125 名集體成員,加上自願入股的 740 畝家庭承包土地,成立了以土地資源為主的股份經濟合作社。在資源股權設置上,實行 A、B 兩類股,A 股為集體配置股,即集體「四荒」地、機動地等;B 股為個人自願股,即由成員以家庭承包地自願有償加入,實行「租金保底 + 分紅」,確保成員家庭承包地的收益權。為方便統一規模經營,後口頭村規定,自願入股的家庭承包地必須是整戶土地入股,入股期限不低於 5 年。為有效克服資金「短板」,合作社採取 「合作社 + 企業(大戶)」的方 式,合作社以土地入股,企業(大戶)以資金、實物等入股,按照 5:5的比例進行利潤分成。合作社成立以來,共吸引企業(大戶)累計投入資金 170 多萬元。合作社與苗木產業企業(大戶)合作,藉助苗木經營大戶的市場經營經驗,有效規避了市場經營風險。原來農戶之間的土地流轉一般每畝 300 元—500元,入股合作社後每畝保底在 700元—1000 元,土地承包權的財產性收益翻倍。農民作為股東每年每畝土地股還可獲得 100 元—200 元的分紅收入。
可見,脫貧攻堅的「最後一 戰」離不開合作社,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戰略的對接、發展現代農業,都離不開合作社。2020 年,農民合作社將發揮更大的作用。
來源:《中國農民合作社》期刊202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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