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1日上午8時,林州法院執行局開展集中騰房強制活動,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郭金昌、法警局局長郝晉蘭帶領40餘名幹警及法警,依法對被執行人王某林及劉某會的兩處涉案房屋進行強制騰空。
滿心委屈拒搬離 耐心調解終化解
案情回顧
2006年至2009年,被執行人王某林因妻子生病和辦廠急需生產資金為由,多次向申請人王某風借款共計147.7萬元,雙方約定利息3分,王某林以自己的廠房和現住市區獨院抵押借款,後因無力歸還借款本息王某林遠走他鄉,王某風於2010年2月將其訴至法院,林州法院審理後判決王某林歸還借款142.7萬元。因獨院歸王某林和其妻子共同所有,王某林一直下落不明,其妻子也拒不配合法院騰房,案件一時停滯不前,中間不知更換了幾名承辦法官,雖未有新的進展,但法院一直未放棄對該案的執行。2020年11月,經周密部署,林州法院決定對涉案房屋進行強制騰空,為了保證此次行動順利進行,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郭金昌擔任此次行動總指揮。
警燈閃爍,一路疾馳。40餘名幹警乘坐8輛警車按照預案到達現場,此時,搬家公司的車輛及開鎖人員也已就位。執行工作刻不容緩,局長郭金昌立即集合全體執行幹警,開始對執行隊伍進行整編調度,執行工作有序開展。
進屋後,王某林妻子依然不願騰房,"昨天不是都好了,今天怎麼又不願意搬了"郭金昌說道。"睡了一晚我反悔了,現在讓我搬走,房子沒了,錢也沒有,我不搬" 。見此,局長郭金昌耐心勸解到,今天法院依法執行,房子今天必須騰空,法院今天就可以給你提供廉租房給你居住,而且法院會依法保護共有人的權益,拍賣款的一半也是通過法院發放給你,如果你還想住這套房子,可以自己再買下來......經過一番曉之以情動之以理苦口婆心的勸說,其女兒當場表示願意配合法院工作,相信法院會秉公依法執行,且願意接母親回自家居住,此時,王某林妻子的態度逐漸緩和願意配合法院,隨即同女兒收拾了隨身物品便搬離了房屋,使得該房產順利進入拍賣程序。
評估公司現場對房屋進行了評估,開鎖人員對門鎖也進行了更換,下一步,林州法院將委託相關機構對該房產進行掛網拍賣,所得拍賣款一半將償還王某林的債務,一半發放與王某林妻子。
買房需謹慎!買到"老賴" 房 有苦說不出
案情回顧
家住逆河村的的劉某會系6起案件的被執行人,執行標的共計33.3760萬元。因劉某會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林州法院執行局決定對其名下位於逆和頭村的一套房產進行掛網拍賣以抵償債務。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該房產被案外人申某居住,經調查得知申某不久前從劉某會手中購買了該房產,申某現在認定房屋是自己的,拒不搬離。同時,申某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經法院審查,發現申某僅能提供與劉某會籤署的房屋買賣合同,房屋也未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手續,故被法院依法駁回了異議請求。被駁回異議請求後,申某依然"強佔"該房屋,表示無論如何都不搬離。
法官在此提醒您,買房前一定要對房主的信用情況、房屋的性質等有一個清晰的認識,權衡之下再作購買決定,千萬千萬不要買到"老賴"的房子噢!
公告張貼後,執行法官兩度前往現場,對申某進行了釋法說理,督促其儘早搬離。然而,申某依舊沒有搬走。騰房公告的限期已滿,為了保障申請執行人的權益,執行法官決定對該房屋進行強制騰空。
上午9時,到達現場後,法警局局長郝晉蘭迅速在房屋周圍布置好警力、拉起了警戒線。進屋排查後,發現了申某及其妻子,局長郭金昌表明了身份,並告知申某今天前來清場的緣由,要求申某配合執法。申某態度堅定說道:"這是我們花錢買的房子,我們不搬!""我們今天就是依法來騰房的,由不得你說不搬,"郭金昌態度明確,並告知申某今日如不搬離房屋將面臨的法律後果。看到法院這次動真格,申某立即與妻子拿上自己的物品搬離了房屋。
歷時3小時,兩套涉案房產均已封門換鎖,執行活動圓滿結束。
執行中的評估拍賣房產是一項繁瑣的執行工作,強制騰房更是執行工作的難題。此次強制騰房中,執行法官注重"強執"與"善執"的結合,牢固樹立高效執行、和諧執行的理念,採取懲戒和說服教育並行的方法做其思想工作,以促進和諧為方向,用實際行動踐行"六穩六保"的工作,維護法律權威,彰顯司法公信力,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