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鳴是衡陽的一位居民,今年20歲,和妻子吳芳結婚5年,今天要說的故事就和他們夫妻二人有關。雷鳴和他妻子結婚後,一直都沒有懷孕的消息。
後來他們找到了醫生,醫生說她的身體條件不好,所以懷孕的可能性比較小。經過一年多的治療,吳芳還是沒有懷上孕。這夫妻兩個都開始著急了。
後來,這兩個人都想到了去找代孕機構。2015年,雷鳴在網找上到了一家代孕中介。經過不斷磋商,雷鳴和代孕機構達成共識。雙方約定,雷鳴先支付十萬元,等到孩子出生的時候,再支付剩餘的十萬元。緊接著,夫婦二人向某家醫院提供了精子和卵子。原本他們只需要等待孩子出生就可以了,可誰知道一個消息讓他們倆瞬間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代孕一個月後,吳芳發現自己的身體不舒服。到了醫院一檢查才知道,吳芳已經懷孕了。這讓雷鳴夫婦二人都吃了一驚,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雷鳴說:「以前檢查的時候醫生說我媳婦媳婦懷不上孕,可是她現在懷上了,醫生說檢查結果沒錯。」說完這些話,雷鳴又想到他一個月前已經做了代孕的準備,還交了很多錢,這讓他不知道該怎麼做。隨後他又聯繫了代孕機構,想要要回錢款。
與代孕中介取得聯繫以後,對方稱項目已經開始了,沒辦法停止,即便是停止了,錢款也不會退回。幾個月後,一位代孕女子生下一名男嬰。雷鳴是又高興又煩惱,他不知道怎麼為這兩個孩子辦戶口。後來他受到了代孕機構送來的快遞,裡面是兩張出生證明單據,這讓他高興的不得了。此後,雷鳴就對外人說他和妻子生了一對雙胞胎。後來他和妻子又到衡陽市派出所為孩子辦理戶口登記手續。
事實上,雷鳴得到的這兩張出生證明是有人從醫院裡偷出來的。警方介入後,馬上就查明了這個事件中還存在另外一名關鍵人物,這個人從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
警方查明,代孕機構負責人徐立曾以1.5萬元的價格從曾元祺這裡取得兩張出生證明,然後又以5萬元的價格轉賣給雷鳴。這件事發生以後,徐立主動將錢款交給了公機機關。曾元祺和徐立二人先後來到公安局自首,後來在法庭上,法官鑑於其主動自首給予了減輕處罰的決定。
被告曾元祺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10萬元,被告人徐立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這兩個人都得到了應有的懲罰。但是這件事還有人表達了看法,他們認為雷鳴夫婦找人代孕也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近年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法律空隙專門從事牟利行為,這種做法已經嚴重危害了射會公共利益。還有一些人為了非法利益,私自偽造證明,這些行為都是違背法律的。現在這種代孕活動很難管理,即使出臺了相關規定,還是制止不了民眾選擇代孕的行為。對於這件事,各位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