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為給孩子過生日就是買個生日蛋糕那麼簡單嗎?其實並不是!生日對於孩子來說,不僅是慶祝,更是教育。有些家庭會出現一些「孩子說了算」的情況,這便是典型的教育不當所引起的家庭現象。
那麼,對於孩子一年一次的過生日這種比較重大的慶祝事件,家長們容易在對孩子生日會舉辦這件事情的看法中存在哪些誤區呢?
誤區一:生日與對孩子的愛掛鈎。
在大多數家長父母的認知上來看,孩子生日會是否舉辦和其形式是否隆重和盛大,直接掛鈎了自己對孩子愛的程度。因此,大肆地隆重舉辦生日會也是家長們的常態,以滿足父母想要讓孩子感受到父愛或者是母愛的偉大的欲望。這也直接使得生日會的根本意義有所轉變。所以,父母這樣的想法肯定是不對的。孩子過生日本身是一件值得祝福的事情,不應為了展現自己對孩子的愛就大肆舉辦,改變了生日會的根本意義所在。
誤區二:生日會是家長的體面。
在如今這個處處都要競爭講究面子的時代,孩子生日會的是否舉辦問題,在家長看來,也是一種面子尊嚴的根本體現問題。因此,大多數的家長都會大肆的操辦孩子的生日會,以達到家庭整體體面的心理效果。行為心理學教授託馬斯·吉洛維奇說,幸福感更多地來自「經歷」,而不是「禮物」。所以,生日會辦得很隆重,除了增加經濟壓力與短短幾天的談資之外,作用並不大,反而會讓孩子滋生出攀比虛榮的性格。
現代社會很多家庭都講究1周歲生日宴,3周歲升學宴,10周歲成人禮,其實這都是商家超做出的噱頭,目的是給父母洗腦更多的去消費。不過中國公安大學犯罪心理學教授李玫瑾就曾經在一次節目中說道,孩子有3個生日必須要過!場面大小無所謂,但是對孩子的人生很有意義!那就是14歲、16歲與18歲三個生日。這三個生日也被成為法律生日。
(以下文字為李玫瑾教授節目原文)14歲生日的時候點上蠟燭告訴孩子,這個生日不同於之前任何一個生日,孩子你想一想為什麼?他不管他能不能回答,最後要告訴他從生日開始,有些事兒你需要自己擔責任了。也就是說過去你有事爸媽替你擔責任,現在我們不能了,因為你已經開始接近成人,具體什麼事自己去看法律書去,上面禁止的事我告訴你打死也別幹。
也就是說你可以跟人打架,但你絕對不要傷人。你把他摁倒了,問他服不服就行了,咱們來個摔跤,誰贏誰佔上風。從這個生日開始,要讓孩子明白,14歲是開始法律形式起責點,也就是說14歲有8種重罪,是你只要做了就要受處罰的。 16歲是所有的法律都不能觸犯了,只不過不到18歲沒有死刑而已。對吧?但千萬不要以為沒有死刑就可以殺人,為什麼?因為殺人罪大概要判30年,30年後刑滿釋放全廢了。孩子你50歲,沒家、沒婚姻、沒孩子,沒有任何的職業,你就是活著,你出來有什麼意思?所以為了好好活著,絕對不能殺人,你殺了別人就殺了你自己。而在孩子18歲的時候一定要告訴他,今天不僅是你的生日,也是你成為一個成人的標誌,從現在開始,你將負有全部責任,沒有任何的理由可以讓你開脫罪行了。所以,一定不要觸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