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採購邀請:
為保證江門市房地產交易綜合管理信息系統項目符合國家、省、市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要求,制止建設過程中的隨意性、盲目性和欺騙性,促使系統建設過程、造價、進度、質量按合同實現。現進行江門市房地產交易綜合管理信息系統項目的監理服務採購工作。
採購人名稱: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採購人地址:廣東省江門市江海區江海一路83號住建大廈
二、採購項目的具體要求及數量:
標段 | 項 目 名 稱 | 數量 | 交貨地點 |
一 | 江門市房地產交易綜合管理信息系統項目監理服務 | 一項 | 江門市 |
江門市房地產交易綜合管理信息系統項目的監理單位資質和服務具體內容:
2.1供應人資質要求
2.1.1服務提供商應當具備《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1.2服務提供商應當是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法人,具有良好信譽,且能獨立完成監理任務。
2.1.3服務提供商應當具有中國電子企業協會頒發的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單位證書。
2.2建設項目概況
2.2.1項目背景
本項目建成覆蓋整個江門市(含縣市區)、集中部署的房地產綜合管理信息平臺,數據向上歸集,建設住房大數據中心,以信息平臺建設推進整個江門市(含縣市區)房屋綜合管理工作,實現整個江門市(含縣市區)房屋交易和產權管理業務、房屋租賃業務、保障性住房管理業務等全流程網上運行、數據共享、業務協同,統一監管;依託不動產登記機構的權籍調查成果,建立房地產「一張圖」,實現基於地理空間信息的圖上統計分析與輔助決策。
實現整個江門市(含縣市區)房地產綜合管理信息與不動產登記機構、稅務部門等政府部門的網上實時互通共享與授權查詢;實現面向社會公眾的便捷移動平臺,為社會公眾提供便捷、高效的業務辦理服務和依法信息查詢服務;實現對房地產市場基礎數據的挖掘分析和靈活應用,為宏觀分析決策提供客觀、準確的數據支撐。
2.2.2項目投入和建設規模
本項目規模投入人民幣320.8萬元,開發周期以項目建設進度的實際情況為準。
2.2.2項目建設內容
江門市房地產綜合管理信息平臺用戶群體涵蓋業務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政府部門、從業企業、金融機構、社會公眾等,項目包括如下子系統:
(1)房產測繪計算系統;
(2)樓盤表總線系統;
(3)從業主體管理系統;
(4)房地產開發項目管理系統;
(5)樓盤表及面積管理系統;
(6)新建商品房預售許可審批系統;
(7)新建商品房合同網籤備案系統;
(8)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系統;
(9)存量房網籤備案系統;
(10)房屋租賃管理系統;
(11)房屋交易與產權檔案管理系統;
(12)住房保障系統;
(13)住房補貼管理系統;
(14)房地產市場統計分析與信息發布系統(含住建部日報系統);
(15)房地產市場預警預報與空間輔助決策系統;
(16)跨行業信息查詢共享管理系統;
(17)個人住房信息系統;
(18)江門市政務數據資源共享平臺對接,實現數據對接與協同共享(含各市區各自對接本地的以下部門和系統)
① 對接開平鶴山房產交易系統;
② 江門市公房管理系統;
③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系統;
④ 住房公積金管理系統;
⑤ 不動產登記信息平臺;
⑥ 涉稅系統;
⑦ 不動產綜合受理窗口;
⑧ 不動產部門存量房交易合同系統;
⑨ 金融機構;
⑩ 江門市政務網上服務平臺;
11 江門市政務數據資源共享交換平臺;
12 江門市地理信息共享平臺;
13 其他有需要的部門或系統。
(19)遷移原江門市房地產市場信息管理系統數據(在系統上線第一期項目前完整遷移原蓬江、江海兩區的業務數據、檔案數據、樓盤表數據及新舊系統更替的其他必要性數據;同時進行數據的完整性、正確性校驗,其他各市區的數據遷移由各市區住建部門與各自系統的原開發公司銜接完成);
(20)公共服務平臺(信息門戶、微信公眾自助服務平臺等),實現與江門市政務網上服務平臺無縫對接;
(21)平臺管理服務系統等。
2.3項目服務內容
1. 質量控制
1)依據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合同和設計單位制定的項目技術規範書,審查、監督、控制,項目設備採購及設備安裝、應用軟體開發的質量;
2)採取事前預防、事中控制、事後糾正的監理方式,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以及項目合同、設計方案、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等文件控制項目工程質量;
3)根據各子項目的特點,制定包括設備的到貨驗收標準,驗收方法;制定設備安裝、應用軟體開發監理控制方案;
4)編制重大質量問題的處理預案,包括設備採購、設備運輸、設備安裝、應用軟體開發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重大質量問題的處理預案;
5)組織設備安裝、應用軟體開發工程質量事故的原因調查、問題分析、問題評估、事故處理;
6)組織設備安裝、應用軟體開發質量檢查和驗收;
7)督促設備安裝、應用軟體開發施工方整改存在問題;
8)參與工程竣工驗收和交接;
9)跟蹤項目在質保期內的運行狀況,督促施工方做好售後服務。
10)根據項目年度考核辦法,協辦採購人對項目質量和實施情況進行考核工作。
2. 進度控制
1)審查各子項目的設備採購進度計劃,設備安裝、應用軟體開發進度計劃,監督計劃的執行;
2)採用先進的項目管理工具,如:甘特圖等,確定各子項目設備採購的到貨順序,設備安裝、應用軟體開發的工序順序,控制項目施工進度;
3)發現設備採購與安裝進程未能按計劃進行時,要求設備採購與安裝方調整或修改計劃,採取必要措施加快採購進度,以使實際施工進度符合合同的要求;
4)當設備採購與安裝進度拖後可能導致合同工期嚴重延誤時,有責任作詳細報告分析原因和提出對策,供採購人採取措施或做出決定。
3. 投資控制
1)動態管理跟蹤項目設備採購成本、安裝成本,進行成本、費用控制和分析;
2)審查設備採購進度款申報;
3)嚴格控制和審查工程變更,核算成本和變化量,報採購人審批;
4)審核施工方的工程量清單和工程竣工結算。
4. 變更控制
1)了解項目有關的主客觀因素變化,認真分析變化的性質,確定變化的影響;
2)接受變更申請單位提交的變更申請;
3)變更初審,了解實際情況和收集與項目變更有關的資料,並給出監理意見;
4)確定變更方法,三方進行協商和討論,根據變更分析的結果,確定最優變更方案;
5)監控變更的實施情況,及時發現變更引起的超過估計的後果,以便及時控制和處理;
6)評估變更的效果。
5. 合同管理
1)協助採購人與施工方籤訂合同;
2)監督檢查設備採購方履行合同;
3)協助採購人處理項目實施的每個過程出現的違約、索賠、延期、分包、糾紛調解及仲裁等問題。
6. 信息管理
1)及時向採購人提交反映項目動態和監理工作情況的項目文檔;
2)建立全面、準確反映項目各階段工程狀況的圖表、文檔,收集、管理項目各類文檔和資料;
3)督促、檢查施工方及時完成各階段設備資料、工程技術資料的整理和歸檔工作;
4)轉發採購人發出的一切指示、通知和業務聯繫單;
5)採用圖表、統計技術或其他先進的管理方法,定期公布項目質量、進度、成本數據,就項目中存在或出現的問題向採購人、設備採購方、設計單位提出獨立、公正、公平的意見建議或解決方案;
6)當採購設備出現質量問題或嚴重偏離計劃時,應及時向採購人報告,並提出對策建議,同時督促施工方儘快採取措施。
7. 安全管理
1)檢查督促施工方建立、完善安全生產制度;
2)組織工程安全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3)確立項目安全監督的工作目標。
8. 組織協調
1)確定項目建設單位、承建單位等之間的工作範圍和職責;
2)監督各方履行職責,協調各方的工作關係;
3)建立暢通的溝通平臺和溝通渠道,採取有效措施使項目信息在有關各方之間保持順暢流通,積極協調項目各方之間的關係,推動項目實施過程中問題的解決。
2.4服務單位要求
監理單位應組建本項目監理機構,該監理機構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供應商應具有十年或以上服務於政府部門信息化建設的諮詢、設計、監理服務的能力和經驗。
2、供應商需在江門市註冊,並在江門市區有固定的辦公場所(不接受辦事點或委託服務形式),提供證明資料。
3、監理服務期限:需求分析階段、方案設計階段、招投標階段、合同階段和實施階段、驗收階段和質保階段的全過程監理。
4、供應商自2010年(含)以來至少完成2個投資額在3000萬元以上和3個投資額在1000萬元以上並以軟體開發為主的項目監理,以證明其監理能力,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監理合同或驗收報告複印件,原件備查。
5、供應商應具有江門地區範圍內軟體項目開發建設的監理經驗,提供合同文件複印件,原件備查。
6、供應商須成立不少於5人(含總監)的駐場監理機構,其中2人或以上同時具有信息系統項目管理師證書和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工程師證書,1人或以上同時具有系統集成項目管理工程師和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工程師證書,2人或以上具有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工程師證書,並具有類似項目管理經驗。須提供近半年社保證明、勞動合同和資格證書等證明材料。
7、監理機構專業技術條件:要求監理機構必須配備具有信息系統監理等經驗的監理工程師,監理總監還須具有豐富的項目管理經驗;
8、本項目的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同時具有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工程師證書和信息系統項目管理師證書,並且從事信息工程監理工作10年及以上。須提供證明其從事信息工程監理年限的社保證明、勞動合同證明文件和資格證書。
9、供應商需連續五年或以上獲得「守合同重信用企業」,提供證書複印件。
2.5監理單位職責
1、遵照國家信息產業部信部信[2002]570號《信息系統項目監理暫行規定》的規定,以「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準則執業,維護建設方與承上建方的合法權益。工程監理應做到:
2、執行有關項目建設的國家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和制度,履行監理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職責;
3、不得收受被評審單位的任何禮金;
4、不得洩漏所項目各方認為需要保密的事項;
5、遵守國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關條例、規定和辦法等;
6、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獨立地處理有關項目各方的爭議;
7、堅持科學的態度和實事求是的原則;
8、在堅持按合同的規定向建設單位提供服務的。
2.6監理單位應遵循的依據
1、監理行業的有關文件
(1)信部信[2002]570號《信息系統項目監理暫行規定》;
(2)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
(3)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管理辦法。
(4)信息化工程監理規範(GB/T 19668.1-2005)。
2、信息系統建設有關的標準、規範或文件
(1) GB 50174-2008 《電子信息系統機房設計規範》
(2) GB 50462-2008 《電子信息系統機房施工及驗收規範》
(3) GB/T 50311-2007 《綜合布線系統工程設計規範》
(4) GB/T 50312-2007 《綜合布線系統工程驗收規範》
(5) GB/T 8566-2007 《信息技術軟體生存周期過程》
(6) GB/T 8567-2006 《計算機軟體文檔編制規範》
(7) GB/T 9385-2008 《計算機軟體需求規格說明規範》
(8) GB/T 9386-2008 《計算機軟體測試文件編制規範》
(9) GB/T 12504-2008 《計算機軟體質量保證計劃規範》
(10)《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
(11)《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網際網路管理暫行規定》;
(12)《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網際網路管理暫行規定實施辦法》;
(13)《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網際網路安全保護管理辦法》;
(14)《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網際網路管理規定》;
(15)《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辦法》。
2.7服務時間:本項目服務期自合同籤訂生效之日起至項目合同所規定的質保期結束。
2.8服務地點: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本項目的最高限價為項目人民幣16.04萬元萬元,即不超過項目總投入的5%,投標報價不得超過最高限價。
三、結算方式
(一)合同籤訂生效後,建設項目中標供應商收到第一期款後10 個工作日內將合同總金額的50%支付給該項目監理中標供應商;
(二)合同籤訂生效後,建設項目中標供應商收到第二期款後10 個工作日內將合同總金額的30%支付給該項目監理中標供應商;
(三)合同籤訂生效後,建設項目中標供應商在項目驗收後的10個工作日內將合同總金額的20%支付給該項目監理中標供應商。
五、報名時間、地點及提交材料要求
有意參與的單位請把報名材料及聯繫方式送我局信息管理科(聯繫人:謝先生;電話:3831633)。報送的材料應包括單位團隊簡介、實施方案、報價等。報名時間為2018年12月13日-2018年12月17日,截止後不再受理報名。
特此公告。
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