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大代表邱晨接受採訪。 南都記者 馮宙鋒 攝
截至2019年10月底,全國已有21.5萬名醫師註冊「多點執業」,這些大醫院的專家來到基層醫院或社會辦醫療機構,方便百姓就醫。多點執業的初衷,是為了促進醫療資源合理流動、提高醫療服務的供給能力,但多年以來,推行過程中卻一直有不少爭議的聲音。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正在進行中,廣東省人大代表、深圳市人民醫院院長邱晨會議期間上交了一份《關於加強公立醫院醫師「多點執業」問題研究》的建議,就提到了「多點執業」的弊端,指出公立醫院醫師不適宜進行「多點執業」。
代表:
影響醫療、科研和教學
公立醫院醫師不宜「多點執業」
醫師多點執業是指獲得執業醫師資格的人員,註冊兩個及以上的執業地點,並在上述執業地點按照所註冊的執業類別和執業範圍從事執業活動的行為。邱晨說,醫師多點執業自推行以來,總體情況看並沒有達到醫療資源合理流動的效果,反而對公立醫院的醫療供給能力產生了負面影響、增加了醫療隱患。
「一方面,大量公立醫院的醫師忙於在多個醫療機構(多為民營醫療機構)執業,壓縮周末休息時間或下夜班補休時間,甚至調崗、離崗外出執業,嚴重降低第一執業的公立醫院的醫療質量及醫療品質;另一方面,多點執業醫師的過度疲勞、超負荷的工作、精力難以集中,致醫療安全隱患增加,滋生醫療事故或醫療糾紛。」
邱晨還指出,大型公立醫院的醫師除臨床工作外,往往還承擔大量的科研、教學任務,目前的「多點執業」已嚴重影響公立醫院醫師上述任務的完成。目前的醫師多點執業狀況對公立醫院管理、醫療質量、科研教學、人才培養產生了很大負面影響,甚至形成了巨大衝擊。因此他呼籲重視這一問題。
深圳鼓勵「多點執業」
完善各項制度規範 促進健康發展
由於醫師多點執業無需第一執業地點審核同意,邱晨在兩會上提出的問題,在深圳其他醫院有類似情況。
今年4月,深圳市中醫院有市民反映個別醫務人員有遲到、脫崗等違紀現象。為了提升醫院管理水平,合理調配醫院人力資源,深圳市中醫院對醫生開展了多點執業情況摸底調查。
但也有市民表示,醫師多點執業可以讓市民更輕鬆掛上號,有時在醫院掛不上號的醫生,去外面的私立醫療機構可以多花一點錢掛上,方便市民就醫,也可以增加醫生的陽光收入。
其實對於多點執業,在醫生群體中也有不同的看法,深圳一三甲醫院醫生表示,作為醫生歡迎多點執業,但作為醫院管理者則不喜歡。而深圳另一三甲醫院醫生在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則表示,不支持醫師多點執業,這是「吃裡扒外」。
「平臺很重要,體制如盔甲,即是束縛,也是保護。」這名醫生說道。
南都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醫師多點執業很普遍,但以往只是暗自去,沒有向衛生行政部門和醫院報告。2015年5月,深圳市衛計委發布了《醫師執業註冊和管理方式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深圳出臺這項政策後,又建立了執業註冊管理系統,對醫師多點執業執行網上自主報備,規範醫師服務行為,讓多點執業的醫師有了法律上的保障。
此項政策的出臺,是為了推動醫院轉變用人機制,採取契約管理的方式完善多元化用人機制,拓展院際之間的合作交流,促進醫療資源的合理流動。
從打破傳統以科研論文為導向的醫學人才評價改革,到實行「統一註冊、全市通用」的全面放開醫師多點執業政策、實行公立醫院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試點、推行「去編制化」公立醫院人事制度綜合改革試點等,一系列為醫生「鬆綁」的政策,讓深圳走在全國前列。
「只有把優秀醫生配置在基層,才能構建完善的分級診療體系,解決群眾看病難的問題。」業內人士表示,醫師多點執業,誠信體系要建好,監管機制要完善,不是按照過去行政手段管理行業,而是用行業的法制、制度規範、完善的市場機制去規範和約束醫療服務行為,還要更好地發揮醫師協會、醫院協會等行業社會組織的作用,共同為醫師執業營造良好的服務平臺,共同為發展壯大醫療行業服務。
代表:
可借鑑國外經驗
並對「多點執業」進行專題研究
不過,在此次兩會上,邱晨介紹,國外對於醫師多點執業已形成成熟的制度和經驗,比如美國、英國,非公立醫院的醫生(社會人)多點執業相當發達,社會醫療資源的流動非常活躍,而公立醫院的全職醫師(單位人)是不能「多點執業」的,即便經過審批在外實施手術,也不允許收取費用。
因此邱晨建議,可借鑑國外的經驗,對醫師多點執業行為進行完善和規範,促進多點執業的健康發展。與此同時,對目前「醫師多點執業」現象進行專題研究,理順多點執業醫師與公立醫院的權利與義務的關係,在保障公立醫院的醫療供給能力、醫療安全、醫療品質的前提下,充分釋放富餘的醫療資源、滿足社會對於醫療資源流動的需求。
多點執業政策
2014年11月,國家發布《關於印發推進和規範醫師多點執業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提出推進醫師合理流動,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放寬條件、簡化程序,優化醫師多點執業政策環境,發揮政策導向作用,鼓勵醫師到基層、邊遠地區、醫療資源稀缺地區和其他有需求的醫療機構多點執業。
通知同時提出,醫師與執業的醫療機構在協議中應當約定執業期限、時間安排、工作任務、醫療責任、薪酬、相關保險等。多點執業醫師的薪酬,根據實際工作時間、工作量和工作業績等因素,由執業地點醫療機構與醫師協商確定。其中,醫師在第一執業地點醫療機構的工作時間和工作量未達到全職醫師要求的,不能領取全職薪酬。
2015年7月,深圳醫生多點執業放開,從2016年5月開始,深圳註冊的醫師在辦理多點執業時,不再需要經過第一執業地點審核同意。報備手續完成後,通過「深圳市醫師執業管理系統」自動向第一執業地點醫療機構反饋多點執業情況。
此外,深圳市鼓勵市外的臨床、口腔和中醫類別的註冊醫師來深圳市多點執業,實行備案管理。
採寫:南都記者 傅靜怡 李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