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某,1995年3月生,大專文化。2019年12月21日,她殘忍殺害了自己的母親。據供述,她這麼做的原因,是無力償還十幾萬元網貸,欲自殺,又擔心自己死後母親無法承受,遂殺害母親。書證顯示,寧某共欠中國銀行等多家銀行信用卡超過7萬元。在有錢花等網貸平臺也借款數萬元。借款總計十餘萬元,每月需還款一至兩萬元。
「我跟我媽感情非常好,我怕我死了之後,我媽承受不了打擊,所以我就想先把我媽殺死,然後我再自殺。」寧某供述:「我就在網絡上搜索殺人的方式,用什麼藥物能致人死亡。我在網絡上搜索了許多種方法,開始想用曼陀羅殺死我媽,但是我去藥店買沒買到,後來我決定用安眠藥殺死我媽。」2019年12月21日晚,寧某在其租住的房屋內,讓母親楊某吃下混入安眠藥的餃子。次日3時許,趁楊某熟睡之際,寧某用帶有塑料膜的墊子捂住其口鼻,並用鐵絲勒壓其頸部,致其死亡。據記者從知情人處了解,寧某用鐵絲勒母親脖子後,為確保她死了,多一重保險,用平時給貓打疫苗的注射器,添加30毫升鹽水兌上治貓感冒的藥水,注射在她心臟的位置。
2019年12月24日晚,寧某曾在大連的賓館房間嘗試自殺,「用繃帶把自己綁住,沉在浴缸裡,想把自己淹死,後來沒成功」。次日6時,她被公安機關抓獲。
2020年8月12日,鞍山中院判決寧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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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解讀:「校園貸」「套路貸」等亂象頻出 高利貸被明確禁止
近年來,「校園貸」「套路貸」等亂象頻出,其中的暴力催收等行為令人深惡痛絕。在民法典中,高利貸被明確禁止,這在我國現有法律體系中系首次,也為司法機關辦理高利貸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據。
北京市朝陽法院法官助理劉衝介紹,此前有關高利貸的規則往往以司法解釋而非法立法的形式出現,且未明確禁止。此次民法典第680條明確規定: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此外,第680條還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劉衝表示,民法典在高利貸的問題上劃出「紅線」,一方面回應了現實需求,另一方面也為監管部門對高利貸進行規範和治理提供了法律依據,給地下錢莊、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行為敲響了警鐘。民法典並未直接劃定利率的具體標準,但規定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做了概括性、原則性的規定,留出了解釋、調整空間。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和國家發改委聯合發布《關於為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提出促進金融和民間資本服務實體經濟,修改完善民間借貸司法解釋,大幅度降低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結合民法典的最新規定開展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的修訂工作,調整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是其中的一項重要內容。
原標題:25歲女孩用鐵絲勒死親生母親 只因無力償還十幾萬網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