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在中消協發布的《2017年城市消費者滿意度測評報告》中,無錫以綜合得分77.88的成績,在全國受測評的50個大中城市中位居第一。
今天下午,由市消委會、市放心辦、市工商局舉辦的3.15新聞發布會舉行。2017年度消費者權益保護典型案例、無錫市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檢報告、消費環境建設白皮書發布,籌備一年之久的消費者投訴處理全媒體一體化平臺「無錫智慧315」也開通試運行。
2017年度消費者權益保護典型案例濱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消費者投訴舉報,反映無印良品無錫第二分公司銷售的兩款拉杆箱為不合格產品。執法人員徵得當事雙方同意,對由消費者提供的兩款拉杆箱及在售的4款類似規格型號拉杆箱按程序進行抽樣取證,並送法定檢測機構進行質量鑑定。
2017年5月11日,經檢測和復檢,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確定G5AA061、60L;G6SA062、60L;G5AA060 33L;G6SA061 33L4款拉杆箱物理機械性能不符合QB/T 2155-2010標準要求,為質量不合格商品。
經查,至結案時,無印良品無錫第二分公司已銷售上述不合格拉杆箱累計23個,不合格行李箱均由總公司無印良品(上海)商業有限公司統一配送供貨。執法部門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銷售不合格產品,罰款53131.8元,沒收違法所得13713.9元,上繳國庫,並將相關情況抄送其總公司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點評:企業在生產銷售商品時,要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標準要求,切莫心存僥倖。而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既不能一味地追求低價,又不能盲目輕信品牌,一旦在購買、使用商品過程中發現質量問題,要及時與經營者協商處理或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
蒙恬數碼科技有限公司銷售不合格無線路由器案2017年8月28日,無錫市工商局收到有關案件線索通報,反映無錫蒙恬數碼科技有限公司在天貓「360官方旗艦店」銷售的「360安全P2無線路由器5g家用智能千兆AC雙頻WIFI四天線usb穿牆」無線路由器(以下簡稱P2無線路由器)為不合格商品。在當事人隱瞞實際經營地址、始終不予配合的情況下,經執法人員多方查詢及通過「紅盾雲橋」等技術手段,最終發現了當事人倉庫和財務、運維及售後的實際經營場所,扣押P2無線路由器84臺,現場獲取涉案商品進銷存記錄。
經查,當事人以132元/臺的價格購進P2無線路由器800臺,該批次商品經法定檢測機構檢測為質量不合格商品。截止2017年8月30日,當事人在其天貓網店以149元/臺的標價銷售該批次商品716臺,銷售金額106684元,獲利12172元。執法部門給予當事人沒收不合格商品P2無線路由器84臺、罰款59600元,並處沒收違法所得12172元的處罰。
點評:路由器生產廠家為了增加產品的吸引力,往往會加大設備「功率」和「密度」(即網絡傳輸速率和傳輸範圍),而消費者在實際使用設備時並沒有太大變化。消費者在購買無線網絡設備時,不要一味追求信號的強度和廣度,以免購買到「超負荷」網絡設備,從而降低設備的穩定性,減少設備的使用壽命。
恆準電子設備商行線上線下銷售作弊電子計價秤案根據群眾舉報不法商販使用作弊秤的情況,無錫質量技術監督局創新執法方式,深入摸排鎖定作弊電子秤銷售商家,現場查獲封印被破壞、具有計量作弊功能的電子計價秤347臺,計量主板218塊。
經查,錫山區安鎮恆準電子設備商行 (負責人錢勇)自2016年6月開始經銷可以作弊的電子秤,線上線下共計銷售四個品牌的電子計價秤約200臺。線上銷售通過快遞公司完成作弊電子秤的交付,通過微信支付貨款並傳遞作弊密碼。作弊電子秤輸入設置密碼後,可以將剋扣比例在5%-30%之間隨意調整。該商行銷售作弊電子秤為不法商販提供了違法工具,社會危害嚴重,質監部門已經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立案追究刑事責任。
點評:使用作弊電子秤是違法行為,製售作弊電子秤更是要承擔刑事責任。消費者可通過使用「公平秤」等方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如若發現商家存在缺斤短兩等情況,要保留證據,及時舉報。
樊尊軍等人生產銷售假冒名牌洗滌用品案2017年7月21日,無錫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會同江陰公安局治安大隊成功搗毀了一家從事生產、銷售假冒「汰漬」、「奧妙」、「雕牌」等品牌洗滌用品的黑窩點,一舉抓獲了涉嫌銷售偽劣產品的犯罪嫌疑人樊尊軍、樊彪等人,並當場查獲假冒生產用攪拌機一臺、灌裝機一臺、封口機兩臺、縫袋機一臺、各類生產用原材料20餘噸及少量裝袋成品。
經審查查明,自2016年11月份開始,由樊尊軍、樊彪兩父子為主,在江陰市臨港街道璜土鎮篁村篁青路新橋頭北20米處租用300平方米的廠房,併購入生產洗滌用品的攪拌機、灌裝機、封口機等機器及生產洗衣粉所用的母粉、元明粉、鹼粉、起泡劑等,在廠房進行生產、灌裝、封口、銷售。犯罪嫌疑人樊彪在淘寶網站開設常州健尊商貿網店進行線上銷售;樊尊軍負責線下實體店銷售。為避人耳目,他們將生產時間定在凌晨4點至早上10點,並且不留庫存,均為先預定後生產,再通過車輛送貨、物流送貨、快遞送貨等方式進行銷售,銷售下家範圍覆蓋上海、蘇州、鹽城、無錫、常州、南通、鎮江等地,涉案金額達100餘萬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樊尊軍、樊彪被江陰市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宣榮梅被依法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董文平被依法上網追逃。該案被公安部列為2017部督案件。
點評:根據《刑法》第一百四十條的規定,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達到一定數額的,不但要受到經濟處罰,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雲錦堂酒業商行銷售假冒茅臺酒案2017年4月27日,無錫市工商局接到消費者投訴舉報,稱其在濱湖區雲錦堂酒業商行購買的24瓶貴州茅臺酒為假冒商品。執法人員立即聯繫貴州茅臺酒打假工作人員於當天進行現場檢查。
經查,當事人通過微信聯繫個人供貨商購進60瓶貴州茅臺酒,截至本局檢查之時,當事人已銷售48瓶,銷售總價52800元,現場庫存待銷售12瓶,貨值13200元。經茅臺酒廠授權委託人鑑定,當事人銷售的貴州茅臺酒全部為侵犯茅臺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檢查後當事人及時向消費者退還購貨款,由於當事人銷售侵權商品的違法經營額超過五萬元,涉嫌構成犯罪,該案依法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點評:消費者如果對購買的茅臺酒的真偽存有疑問,可帶上購買憑證向屬地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投訴。投訴受理後,茅臺集團的駐外打假人員會趕到並對消費者存疑的茅臺酒進行真偽鑑定。此外,消費者也可以將受質疑茅臺酒送往具有法定鑑定資質的專門機構進行鑑定。
上海梵洲商貿無錫分公司銷售「三無」食品案2017年2月22日,消費者孫女士向市食藥監局投訴,反映在恒隆廣場上海梵洲商貿無錫分公司購買的10瓶「蜜煉檸檬膏」(40元/瓶)是「三無」產品,要求商家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給予賠償。執法人員迅即進行調查核實,在商家經營場所貨架上發現尚未售出的另外4瓶「蜜煉檸檬膏」,經對比與涉訴食品系同批次商品。
經檢查上述產品屬預包裝食品,但未標示生產許可證編號等依法應當標明的信息。進一步調查發現,當事人是通過淘寶網購進的上述產品,且無任何合格證明材料,當事人認可與孫女士之間的買賣合同關係。經執法人員調解,商家將400元貨款退還給消費者,並給予賠償1100元。根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執法部門依法沒收當事人剩餘的4瓶「蜜煉檸檬膏」,沒收違法所得85.8元,並處以罰款10000元。
點評:當事人涉嫌經營標籤不符合規定的預包裝食品,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依法受到了行政處罰。消費者在購買預包裝食品時,要注意查看包裝是否註明生產日期、廠名廠址、生產許可證編號等信息,一旦發現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食品,及時向食藥監部門投訴舉報。
許似超冒用大師名義銷售紫砂茶壺案2017年3月15日,宜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舉報稱當事人許似超正在銷售冒用「中國陶瓷藝術大師」李昌鴻和「高級工藝美術師」江建翔姓名的紫砂茶壺。執法人員於當日對當事人位於宜興市丁蜀鎮雙橋村的出租房進行檢查,當場發現冒用「李昌鴻」姓名的紫砂套壺5套、紫砂茶壺27把、紫砂生胚壺(尚未燒制的茶壺)167把,冒用「江建翔」姓名的紫砂茶壺12把,用於製造冒用他人姓名的紫砂壺的印章1枚,以及配套的證書、茶杯、筆套、託盤、筆洗等紫砂用具。
經立案調查後查明:當事人於2016年年底開始,聘請「工手」製作茶壺,並分別在茶壺底部擅自蓋上「昌鴻制陶」和「江建翔」的印章,然後將茶壺分別配上偽造的李昌鴻和江建翔的證書、照片等對外進行銷售,使人誤認為是李昌鴻和江建翔製作的茶壺。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商標法》《產品質量法》等法律,宜興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了沒收違法所得900元、罰款50000元的行政處罰。
點評: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五條第(三)項:「經營者不得採用下列不正當手段從事市場交易、損害競爭對手:擅自使用他人的企業名稱或者姓名,引人誤認為是他人的商品」的規定,依法受到了行政處罰。
江陰名思堂教育信息諮詢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2017年7月14日,江陰市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反映江陰名思堂教育信息諮詢有限公司在其自行製作的宣傳單上發布「名思教育 CCTV 央視中學生頻道教學服務中心」等內容,以虛假的內容宣傳其提供的培訓服務所獲得的榮譽等信息,同時發布「名思教育學員中考進步率99%」等內容,對培訓效果作出明示的保證性承諾,並以部分學員的成績作為培訓效果的證明,違反了《廣告法》的規定,構成發布虛假廣告,被市場監管部門處以罰款5萬元。
點評: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五)項的規定,依法受到了行政處罰。消費者切莫親信廣告內容,對於言過其實、誇大其詞的廣告內容要提高警惕,一旦發現廣告違法行為,及時向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舉報。
無錫市燒爺餐廳不正當價格行為案2017年12月25日,消費者王某投訴反映,濱湖區燒爺餐廳在大眾點評網開展促銷活動時,網頁上標示「僅售9元!價值10元的代金券1張、全場通用、可疊加使用」字樣,但其在濱湖區燒爺餐廳梁溪大橋店(總店)消費結帳時,被告知代金券最多只能使用10張,為此與店方發生糾紛。無錫市物價局價格執法人員就此進行調查。根據調查取證的材料,物價部門認定燒爺餐廳梁溪大橋店(總店)屬於不正當價格行為,依法對當事人的價格違法行為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點評:《江蘇省價格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經營者不得採用下列標價形式或者價格手段,誘騙交易方與其進行交易」第(六)項:「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收購、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前的價格承諾的。」該餐廳的行為屬於《價格法》第十四條第四項:「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規定所指的不正當價格行為。
倍之優食品店宣傳食品保健功能退款案2017年底,無錫市食藥監局接到投訴,消費者楊某女兒反映,其母親在商家的宣傳下,購買了倍之優食品店的18盒靈芝孢子粉膠囊,其中8盒已帶回家中,剩餘10盒存放於商家店中,共付款6282元。因楊某女兒發現該產品是普通食品,而不是保健食品,所以與商家協調退貨退款,在沒有結果的情況下進行了投訴。執法人員迅速進行現場檢查並調查核實有關情況,確認商家對老人宣傳了產品的保健作用,存在虛假宣傳的行為。經調解達成和解協議:消費者將已帶回家中的8靈芝孢子粉膠囊退還店家,店家將6282元貨款退還給消費者。執法人員對該店虛假宣傳的行為給予批評、警告。
點評:近年來,老年消費者對健康消費的需求日益增長,而一些無良商家常以免費體檢、健康講座、免費旅遊和贈送禮品等活動為噱頭,誘騙老年消費者購買高價劣質、甚至是「三無」的保健品,在騙取金錢後逃之夭夭。老年消費者在購買保健品時,可以到正規的醫藥超市選購,莫貪小利,避免上當受騙。
南長區福泰房產中介公司擅自備案存量房買賣合同損害當事人利益案2017年9月30日,市民楊某向無錫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投訴,無錫市南長區福泰房產中介服務部未經本人同意,且未與其籤訂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的情況下,擅自辦理存量房買賣合同網上簽約備案手續,將其房屋出賣給不知情的第三人,嚴重損害了出賣方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經無錫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核實相關情況,投訴內容基本屬實。根據中介籤署《無錫市存量房買賣網上簽約系統使用承諾書》的相關約定,扣除被投訴人電子密鑰的誠信扣分6分,並進行一個星期的業務再培訓,培訓期間暫停其存量房買賣網上簽約權限。
點評:市民通過中介買賣房屋的時候,應當審慎選擇中介服務,可以在無錫房地產市場網上查詢已備案中介機構名錄,中介機構應當按《無錫市存量房買賣網上簽約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向買賣雙方提供 《存量房買賣經紀服務合同》和《存量房買賣合同》,買賣雙方也應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後籤字確認。
銀行擅自向夫妻一方提供對方帳戶信息引發糾紛案2017年4月,戈女士向人民銀行無錫市中心支行投訴,稱農業銀行無錫楊市支行工作人員強某在2015年利用職務之便查詢其在該銀行的帳戶資產信息並告知其丈夫黃某。戈女士同時提供了其前夫黃某與強某的簡訊記錄,證明投訴事實的存在。人民銀行無錫市中心支行接到投訴後立即對相關情況進行了核實。經調查,2015年8月,黃某與戈女士發生家庭矛盾糾紛後,找到其在農業銀行無錫楊市支行工作的朋友強某,詢問其妻子在該銀行的帳戶資產情況,並提供了戈女士的借記卡號和身份信息。強某考慮到二者系夫妻關係,便實施了查詢行為並通過簡訊告知了黃某。2017年1月,戈女士與黃某辦理了離婚手續。人民銀行無錫市中心支行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要求農業銀行無錫楊市支行依據調查處理結果,向戈女士賠禮道歉,並根據該行的內部管理制度對強某做出了罰款和相應處分。
點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九條第二款明確規定:經營者及其工作人員對收集的消費者個人信息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洩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本案中當事人擅自將消費者戈女士的個人帳戶信息洩露給其丈夫黃某,違反了《消法》的相關規定,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案例涉及圖片均來自於網絡)無錫智慧315平臺發布會上還舉行了「無錫智慧315平臺」開通試運行儀式。無錫市消保中心、無錫市消委會打造的無錫智慧315公眾服務平臺,依託網際網路+、大數據、視頻通話技術,建立消費糾紛快速處理通道,實現社會共治。
系統建立「先和解、再調解」機制:在消費者、經營者、有關行政部門三者之間構建互聯互通的維權綠色通道。具體有哪些功能?戳視頻了解
315,維權熱線全天受理!如果你遭遇了消費陷阱、行業黑幕等,
請勇敢站出來,
3月15日,
各職能部門在崗值守3·15維權熱線,
現場聆聽和解決消費者碰到的各種問題。
3.15在崗值守聯繫電話(原題為《無印良品被「點名」!無錫市工商局發布2017年度消費者權益保護典型案例》來源:無錫工商在線、消費指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