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今日公布2020年11月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和工業生產者出廠價格指數。2020年11月,全國居民消費價格同比下降0.5%。其中,城市下降0.4%,農村下降0.8%;食品價格下降2.0%,非食品價格下降0.1%;消費品價格下降1.0%,服務價格上漲0.3%。扣除食品和能源價格的核心CPI同比上漲0.5%。1—11月,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比去年同期上漲2.7%。2020年11月,全國工業生產者出廠價格同比下降1.5%,環比上漲0.5%。
文章通過分析CPI與PPI月度差值和公司企業盈利能力、上證指數的關係,得出結論:當CPI與PPI月度差值為正或者正差值趨勢擴大,或負差值趨勢縮小時,公司利潤上升,上證指數上漲;反之,當差值為負或者負差值趨勢擴大,或正差值趨勢縮小的情況下,公司利潤下降,上證指數下跌。
CPI與PPI關係分析
根據價格傳導規律,PPI對CPI有一定的影響。PPI反映的是工業企業在生產環節的價格波動情況,而CPI反映的是消費環節的價格變化情況。
一方面,從產業鏈的角度看,其傳導方式分為兩條:一是以工業品為原料的生產,存在工業原材料→生產資料→生活資料的傳導;二是以農產品為原料的生產,存在農業生產資料→農產品→食品的傳導。2009年實行積極的財政政策,大力投資基礎設施,導致原材料價格大幅上漲,成為CPI上漲的重要因素,而2010年以來糧食、豬肉價格的上漲,也成為拉動CPI上漲的主要因素。另一方面,從價格鏈條上看,價格傳導主要分為成本推動和需求拉動兩大路徑。成本推動是指由上到下的傳導,生產領域產品的價格波動傳遞到流通領域,最後傳導到消費領域的相關商品;需求拉動是指由下到上的傳導,價格傳導是反過來進行的,由下遊商品向上遊傳導。
根據CPI和PPI的編制過程,我們可知CPI與PPI在統計口徑上並非嚴格的對應關係,CPI不僅包括消費品價格,還包括服務價格,因此CPI與PPI的變化在特定環境下會出現不一致的情況。但CPI與PPI不會出現持續處於背離狀態,這不符合價格傳導規律。價格傳導出現錯位的主要原因在於工業品市場處於買方市場以及政府對公共產品價格的控制。
CPI與PPI月度差值的定義及表現形式
雖然CPI指數和PPI指數的統計範圍有所不同,既包括順向傳導的產品類別,還包括其他的產品類別,但是依據CPI和PPI價格傳導機制的相關文獻研究,我們認為在整體上兩者都是順向傳導的。鑑於此,筆者假設CPI為整個經濟體企業的銷售價格P;PPI為整個經濟體企業的生產成本C,用CZ代表利潤,建立利潤模型為:P-C=CZ。
當消費者價格指數(CPI)的月度同比增長數據大於生產者價格指數(PPI)月度同比增長數據時,筆者稱作正差值,也即價格傳導過程中不存在阻滯現象,經濟體系中產品價格傳導順暢,代表整個經濟體企業盈利;當消費者價格指數(CPI)月度同比增長數據小於生產者價格指數(PPI)月度同比增長數據時,筆者稱為負差值,即違反價格理論常理出現的「倒掛」現象,代表著經濟體系中,價格關係出現阻滯,價格傳導機制出現問題,意味著整個經濟體企業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