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過駕駛經歷的朋友們都知道,自己的駕照就幾乎是司機的臉面,是駕駛技術、交通法規意識和駕駛員綜合素質的重要體現。每年只有12分,只要是違反了交通規則就可能會被罰款或者扣分,情節嚴重的會弔銷駕照甚至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闖紅燈就是一項嚴重的違規行為,對於駕駛員自身以及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都會構成重大的隱患。這樣的危險行為,司機朋友們都是會特別小心的,畢竟一旦造成事故就可能會背負全部的責任。「紅燈停、綠燈行」,這是大家應該掌握的基本常識。
關於怎樣會被認定為闖紅燈以及對於闖紅燈行為的懲罰措施,相信所有的駕駛員朋友們都非常清楚。根據交通法規扣分細則的規定,對於闖紅燈的駕駛員扣除6分並處罰金200元,被追尾造成闖紅燈的可以申訴。這樣的扣分力度是很大的,畢竟1年當中的滿分也就只有12分,一個周期內扣滿9分就要重新學習、扣滿12分需重考科目一。
沒有哪一個司機樂意自己被扣分,但是在東莞市就有一位網約車司機朋友主動闖紅燈、情願自己被扣分,而且是連闖3次。這位司機是怎麼了?當你知道事情始末以後,你一定會被他的精神所折服。原來該司機艾先生接到訂單是一家三口抱著一個嬰兒,但是上車後不久嬰兒就因病出現了昏厥,於是艾先生毅然連闖3個紅燈將他們送達醫院。
最終艾先生因為違反交通犯規被扣除18分並罰款600元,艾先生向交警部門說明了當時的緊急情況,交警說需要提供相關的醫院證明材料為佐證。正常來講,這有什麼難的?既定事實而已,又不是作偽證,司機幫助了自己,那麼幫助司機澄清一下事實經歷能夠讓交警酌情處理,豈不更好?但是,這一家子人並沒有,他們當面拒絕了作證。
這都是什麼事啊,不主動賠償人家網約車司機因自己造成的經濟損失就算了,不賠禮道歉也算了,警察找上門作個證也這麼難嗎?實在是冷漠到了不可思議的地步,絲毫沒有感恩的心態。這樣的行為被爆之後,網絡輿論當中也引發了各種猜測:有人認為該家屬不敢作證就是不敢見警察、不敢做筆錄,而這樣的人往往都是有犯罪汙點的嫌疑人。
司機艾先生稱自己並不後悔,救人最要緊。如果換作是其他正常人,我覺得都是會主動對司機進行感謝和賠償的,等孩子出院以後將司機師傅請到家裡吃個飯也是人之常情,畢竟司機艾先生也是爭分奪秒為孩子爭取到了儘量更多的搶救時間,這就是孩子的救命恩人。對於這一家子人的反常之舉,難免讓人生疑:這是通緝犯嗎?孩子是不是他們親生的?細思極恐,這不只是道德問題,更缺少做人的基本素養。對此大家是怎麼看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