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銀行、發改委、商務部等6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優化跨境人民幣政策支持穩外貿穩外資的通知》(下稱《通知》),其中指出,自2月4日起,境內銀行可為港澳居民開立個人人民幣銀行結算帳戶,用於接收當地每人每日8萬元人民幣以下的同名帳戶匯款。
《通知》在「便利個人經常項下人民幣跨境收付」方面中指出,將為個人辦理經常項下跨境結算業務,便利個人薪酬等合法合規收入的跨境支付;並允許境內銀行為港澳居民開立個人人民幣銀行結算帳戶,用於接收當地每人每日8萬元人民幣以下的同名帳戶匯款。
此外,《通知》也強調,此次雖優化跨境人民幣投融資管理,放寬部分資本項目人民幣收入使用限制,但境內機構資本項目人民幣收入(包括外商直接投資資本金、跨境融資及境外上市募集資金調回),不得直接或間接用於企業經營範圍外,或法律法規禁止的支出;除另有明確規定外,不得直接或間接用於證券投資;除經營範圍中有明確許可的情形,不得用於向非關聯企業發放貸款,以及建設、購買非自用房地產(房地產企業除外)用途。
據悉,《通知》中的各項措施將自2月4日起全面落實。中國人民銀行表示,下一步將會同相關部門做好《通知》落地實施工作,加強對商業銀行的業務指導,持續優化人民幣跨境使用政策,切實發揮跨境人民幣業務服務實體經濟、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的作用。
採寫:實習生 翁安琪 南都記者 餘毅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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