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小夥在閒魚上買了10萬元充值卡結果不能用?法院這樣判

2020-12-23 環京津網

錢江晚報·小時新聞首席記者 肖菁 記者 黃偉芬 通訊員 拱法

杭州小夥阿星(化名)比較會「過日子」,比如他會從閒魚網站以比較優惠的價格購買一些購物充值卡。

2016年,阿星的手筆有點大,陸陸續續從閒魚上買了10萬元某充值卡,但是在購物使用時出了問題——商家拒絕承認這些充值卡的有效性,直接關閉了訂單。

10萬元呢,不是小數目,阿星訴至杭州市拱墅區人民法院。官司經歷了一審二審,最近才剛剛有結果。

▲美禮卡 圖片來自APP截圖

閒魚上85折買了10萬元購物卡

2016年,阿星陸陸續續通過淘寶網閒魚平臺以八五折的價格購買了上百張「美禮卡」,總面值為100900元,共計支付人民幣85765元。

「美禮卡」是貝因美集團有限公司發行的一種商業預付卡,可以在公司所屬的實體和網站上的門店使用,其中就包括了寧波「媽媽購」平臺。「媽媽購」是貝因美的全資子公司。

2016年7月27日,阿星用購買的美禮卡順利充值後,在「媽媽購」平臺上買了3部手機,花了98907元。

▲阿星充值後購買的商品為手機

阿星其實有自己的小算盤,他在閒魚上發現美禮卡居然有85折,那麼他用於購買手機,相當於只要市場價格的85折,買5部是準備拿來後再賣出的,由此自己可以賺取一個差價。

但是,阿星的這些訂單一直沒有發貨。再後來,訂單被媽媽購平臺單方面關閉,而阿星帳戶裡剩下的1993元也被凍結了。

購物網站說,這些充值卡正是我們被盜的

阿星多次給「媽媽購」的客服熱線打電話,對方回復都是「正在處理中請耐心等待」。這下阿星不幹了,不給我發貨,那就退錢唄。

「媽媽購」給出的理由讓阿星大吃一驚,退錢不行,你這個卡不是從我這裡買的,我們被盜了,我們也是受害者,不能退你錢。

原來,2016年7月27日,有人通過技術手段更改了「媽媽購APP」的信息,用1分錢換購價值1000元的「美禮卡」,而阿星在2016年陸續購買美禮卡,其中7月27日當天購買了98張、每張面額1000元的「美禮卡」,這98000元的「美禮卡」就是公司被盜的一部分。

「媽媽購」覺得,作為網站發現公司被「盜」之後凍結了這批「美禮卡」的相關帳戶是合理的操作,也第一時間通知了阿星,所以阿星應該向閒魚上的賣家追討損失。

阿星直接將「媽媽購」告上法庭。

阿星認為,我是通過淘寶網閒魚平臺購買的,我有交易憑證,也能在你們網站充值成功,當然是可以正常使用的。作為平臺,你既然關閉了我的訂單,當然應該把錢退給我。

▲阿星購買的美禮卡

法院認為阿星購卡屬於「善意取得」

拱墅區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後認為,由於「美禮卡」具備不記名、不掛失、可轉讓的特性,因此具有能公開、無記名自由流通的特性。

也就是說,雖然阿星不是直接在被告處購得該卡,但美禮卡經無記名自由流轉由阿星向淘寶網閒魚賣家通過合理價格購得,主觀上並無過失,「媽媽購」公司就負有保證充值卡可足額兌付的義務。

所以法院認為阿星的行為構成善意取得。

一審法院支持了阿星要求返還實際損失即購得的金額85765元的訴訟請求。

對於這個結果,「媽媽購」並不認可,他們覺得阿星怎麼就那麼巧能夠在公司被「盜」的這天購入大批量的卡呢。而且有人更改APP將卡1分錢購物屬於盜竊行為,是不是應該「先刑後民」呢。

「媽媽購」提起上訴。

▲阿星被中止的交易訂單

日前,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二審判決。

法院認為,美禮卡是一種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由貝因美集團髮型,在其旗下實體和網上門店使用。從法律性質上來說,該卡應認定為債權憑證,具有債權屬性。購卡者預付相應面值的款項並取得卡號和密碼後,即享有請求給付與面值相當的商品或服務權利。

阿星是一般受讓人,他難以判斷美禮卡實際來源,他用優惠的充值卡在網上購買手機,再賣出獲利的考慮,也符合常理。

而「媽媽購」公司凍結阿星的帳戶資金缺乏合同依據,原判決並無不當。

而那邊的盜竊案和這個民事糾紛屬於不同的法律事實,「媽媽購」公司也沒證據說阿星跟那個盜竊行為有關,所以以此提出中止,不予支持。

所以,二審判決駁回,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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