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訊 「幼兒園能辦興趣班嗎?」開學之初,晨報熱線4249555就接到了讀者的諮詢。9月23日,合肥市教育局明文規定,舉辦興趣班是幼兒園保教活動的補充,但管理上卻有一系列約束。家長不妨仔細看看,寶寶上的幼兒園有無違規現象。
時間上,舉辦興趣班應在正常開園時間外(雙休日或工作日16:30以後)。幼兒園要面向全體幼兒,將16:30以後家長接送前這一時間段所有幼兒活動納入一日活動安排,尤其需要妥善安排未參加興趣班的幼兒活動。
不得以舉辦興趣班等為由影響正常的教育教學活動,不得降低不上興趣班幼兒的保教質量。
舉辦方式上,寶寶上不上,完全由家長拿主意。幼兒園、帶班教師以及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幼兒參加,也不得進行誘導性、誤導性、傾向性宣傳。
具體課時上,工作日內舉辦興趣班每天不得超過一個小時,雙休日每天不超過6個小時。每個幼兒每學期參加興趣班不得超過2個,每周參加興趣班不超過2次,每學期不超過32次。
至於上課的地點,市教育局說從2011年秋季起,舉辦興趣班原則上必須利用本園條件,在本園範圍內開展活動,原則上不得與校外機構合作辦班,不得外聘師資。
上課的內容方面,蒙氏、珠心算、速算、識字、外語等有小學化傾向活動統統不能有,不得舉辦須幼兒和家長購買教材、材料、產品或繳課題費、加盟費等帶有條件的興趣班,也不得以實驗、教研、合作辦學等名義變相舉辦相關興趣班。
教育局要求幼兒園主動公示收費範圍、標準和期限等,按標準、按程序收費,不得違規收費。
目前合肥市教育局正在對此進行專項檢查,如果家長發現有違規現象的幼兒園也可舉報。
包括媒體曝光在內,如果發現有確鑿的違規行為,教育局將取消該園當年所有興趣班辦班資格,並進行通報批評、納入年檢(評估)和過程性監管記錄等,情節嚴重的將調減幼兒園獎補資金、取消省市一類園等稱號,直至取消辦學資質等。
本報記者 張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