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7日 07:16 來源:中國青年報
參與互動本報上海10月26日電(陳衛鋒 鄭崗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王燁捷) 都說孩子是父母的心頭肉,但對家住上海浦東的姜某夫妻來說,房子似乎更重要一些。因對動遷房析產判決不滿,為了奪回房子並多要補償,姜某夫妻在他人慫恿下,將11個月大的女兒扔在了法院執行局,揚言「沒房子住,就讓法院養孩子」,以此向執行法官施壓。近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浦東法院」)對姜某夫妻作出了處理決定,被執行人姜某被司法拘留十五日,姜某妻子王某因在哺乳期免於拘留,給予批評教育並具結悔過。
姜某原住上海虹口區,上世紀90年代,他與外地來滬工作的劉某結婚。2011年,隨著老城區改造,姜某一家居住的老公房被動遷,分到了位於浦東的三套動遷房及數十萬元的安置款。他們於2014年離婚。之後,劉某向法院提出分家析產訴訟,要求分割相應財產。經浦東法院判決,三套安置房中的一套歸劉某所有,同時,劉某應向姜某等支付補償款40餘萬元。
姜某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判決生效後,姜某拒不搬出該房屋,其間另娶王某為妻,並於去年年底生下了女兒圓圓(化名)。為了討回房屋,劉某無奈再次起訴姜某一家,要求其搬出房屋、協助辦理房屋過戶手續並賠償物業及租金損失,浦東法院判決支持了她的訴訟請求。
判決生效後,姜某仍然以種種理由拒不遷出。劉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承辦法官顧悅考慮到姜某家有幼兒的情況,並未立即採取強制措施,而是多次上門做工作。但即便如此,姜某一家依然拒不搬出。眼看姜某沒有半點搬離的意思,劉某趁他外出之際,組織親戚收回了房屋。
得知房屋被前妻收回,姜某一家大為不滿,夫妻倆帶著只有11個月大的女兒來到執行局,向法官要求討回房子,並讓對方增加補償金額。
之後,姜某夫妻見要求得不到滿足,把女兒扔下掉頭就走,並揚言「沒房子住,就讓法院養孩子」。
對此,浦東法院執行局啟動了突發事件應對機制,將圓圓送到了臨時看管機構,同時責令姜某夫妻前來法院接受處理。二人也意識到已犯下大錯,很快趕到執行局。
面對法律制裁,夫妻倆對自己的魯莽行為表示悔過,並表示接受法院的判決結果,將配合對方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據浦東法院執行局局長王志根介紹,近年來,部分被執行人為抗拒執行或發洩不滿情緒,將未成年人、老年人留置法院的情況時有發生,企圖以此對法院施壓,給法院執行工作造成了嚴重幹擾。對此,浦東法院執行局一方面積極爭取社會力量的協助,通過加強與相關青少年幫扶中心、養老院等機構的合作,暢通人員救助渠道,實現人性化安置,另一方面,加大打擊力度,對這類故意妨礙法院正常公務的違法行為予以嚴厲打擊,有效震懾相關違法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