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VS網際網路平臺:一場數據權屬爭奪戰

2020-12-19 新浪財經

來源:貿易金融

來源 | 證券日報

作者 | 杜曉彤 李穎超

數字經濟時代,銀行難掩「數據」之渴。

「銀行正在失去獲客的陣地,金融不再發生在我們的網點,金融發生在場景中。」有業內人士如是說。

與頭部網際網路平臺、政府機構合作將成為銀行重要的破局方式。但隨著數據安全與個人信息保護被提上立法議程,各家金融機構從合作平臺和用戶處獲取數據或將被監管高度關注,合規難度可能增加。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向證券時報·券商中國記者表示,未來對數據權屬的明確,或將對整個金融體系的數據中後臺建設帶來根本性影響,金融機構的數位化路徑可能發生改變。

不同立場之間的博弈

傳統業務模式中,銀行主要依靠客戶自身主動提供和上門訪談獲取信息。步入數字經濟時代,銀行的業務模式已逐步轉向圍繞數據來展開。「有了數據之後,就可以精細用戶畫像,業務更能夠實現精準營銷,也就是獲客。」有銀行從業人員表示,現在最重要的就是獲取數據,然後通過數據找到客戶、識別客戶。

然而,隨著數據重要性不斷提高,想盡辦法獲取數據的銀行也被部分用戶指責「過度收集個人信息」。

與此同時,涉嫌侵犯個人信息的合規性風險也在增加。據行動支付網發布的《中國個人金融信息保護執法白皮書2020》不完全統計,央行在今年開出的行政處罰罰單中,案由涉及「個人金融信息」的共181張,涉罰金額合計超過1.8億元,處罰對象包括銀行、證券公司、支付機構、消費金融公司等。

從監管處罰的情況來看,無論是處罰金額還是頻次上,銀行都是涉罰「大戶」。從銀行類型來看,涉及「個人金融信息」的相關處罰包括國有大行、股份行、城商行、村鎮銀行以及信用社等。也即是說,銀行在這類相關違規問題上具有普遍性。

部分業內人士認為,個人信息收集泛濫也是市場在便捷性和信息保護之間進行博弈後的選擇,而用戶作為個人信息的擁有者,也是促成這一結果的「合謀者」之一。「當前,我國民眾之所以能夠享受高度便利的金融支付服務,很大程度上都是用自身信息安全換來的。」有行業研究人士直言,「國人也習慣了用一定隱私的暴露來換取生活上的方便。」

用戶到底是願意讓渡隱私,還是缺少選擇權?亦有不同解讀。有法律人士告訴記者,用戶犧牲個人的一些隱私去換取可享受的消費服務多半可能是被迫的。「自然人並沒有主動願意犧牲個人隱私去換取享受的便利,很多時候是被動的。」

上述法律人士進一步表示,這也是立法導向的結果。「從立法角度而言,目前國內的法律體系在保護個人隱私方面不夠完善、力度不夠大」。

數據權屬待明確

從某種程度上來看,不同立場之間博弈的,其實是對數據權屬的爭奪。

「目前,各國法律似乎還沒有準確界定數據財產權益的歸屬,大型科技公司實際上擁有數據的控制權。」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日前發表演講時表示,中國政府已明確將數據列為與勞動、資本、技術並列的生產要素,數據確權是數據市場化配置及報酬定價的基礎性問題。

對數據權屬的討論由來已久。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網際網路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高豔東近日撰文稱,郭樹清恰好點中了當前數字經濟的命門:權屬未定,產業迷茫。

有律師向記者表示,目前數據權屬遲遲無法明確的主要爭議在於:經過企業處理形成的個人數據歸誰所有?

「例如,企業認為,針對用戶的個人畫像是凝聚了一定投入成本的產出物,所有權應該在企業。但如果這個數據指向用戶個人,被用於向用戶精準營銷,用戶是否有權要求企業刪除該數據呢?」

數據權屬問題也受到金融行業的高度關注,尤其對於正在數位化道路上探索的金融機構而言,明確其權利歸屬所產生的影響或許更加深遠而重大。曾剛認為,未來對數據權屬的明確,或將對整個金融體系的數據中後臺建設帶來根本性影響,金融機構的數位化路徑可能發生改變。

例如,數據權屬的明確將對數據使用權進行界定,或將決定金融機構的數據使用範圍。曾剛對記者表示,在當前數據使用權尚未明確的背景下,數據的實際控制權在大型科技公司手上,這導致了金融機構朝著這些壟斷流量、壟斷數據的頭部場景靠攏,數據資源也進一步向它們集中。

「這是因為目前對數據的使用是沒有限制的,也就是企業實際掌握數據的控制權。」曾剛進一步解釋,在這樣的前提條件下,各行各業的數位化轉型基本上圍繞這些掌握數據的企業展開。「換句話說,由它們去為金融行業賦能,實際上就是基於它們所掌握的龐大數據量,說是技術賦能,但技術誰都有,數據才是最核心的」。

外部合作數據引關注

據了解,銀行業的數據可以籠統分為來自內部體系和外部接入的數據,得益於銀行較為規範的內控體系,內部數據的保管較為嚴謹,接入外部數據這一合作模式則受到更多關注。

有大行人士告訴記者,銀行內部對個人信息的保管制度已經較為完善。具體而言,在客戶資料的保管上,客戶經理必須要設置密碼對其進行保管。「這方面管理很嚴,也會定時檢查與抽查,甚至搞突襲檢查。」此外,銀行內部也規定了員工不能在內部單獨查詢客戶信息,如果需要查詢必須在說明理由後由主管授權。同時,主管不能操作櫃員的系統。

不過,寧人律師事務所金融與科技委員會副主任馬軍認為,銀行這方面的內控僅側重信息保管方面,而對個人信息數據的使用仍缺乏完善的制度體系。馬軍介紹,銀行需要滿足網絡安全等級保護測評的要求,俗稱「等保測評」,「但這個測評側重於技術層面,對法律合規性層面缺乏要求」。

但隨著法律法規的完善,銀行業在外部合作的數據獲取與使用上,可能會獲得監管更高的關注。曾剛告訴記者,「未來如何強化對合作方的管理以及滿足外部數據合規性審查等,也可能是未來銀行需要重點考慮的問題。」

「近年來,銀行在網際網路端的業務發展迅速,內部數據很難完全滿足展業需求,因此一直在拓展場景、接入外部數據。目前,銀行通過自建場景獲取的數據還比較少,更多的還是與主流的頭部網際網路平臺進行對接以獲取數據。」曾剛舉例,比如現在廣泛討論的「開放銀行」,在與場景方對接的過程中,如果外部接入的數據提供方無法滿足數據安全和保護方面的合規要求,就可能將合規風險傳導到銀行。

「所以,強化合作的外部數據提供方可能是銀行下一步要去重點關注的。」曾剛建議,銀行在選取合作方時,可通過建立白名單等方式嚴格準入要求,同時在使用數據時也要緊緊圍繞監管要求來展業。

中小銀行或面臨更大挑戰

「一些中小銀行受限於自主研發能力,也在尋求其他利潤合作聯盟的方式和與金融科技企業合作,利用第三方的資源。」12月11日,國務院參事、銀保監會原副主席王兆星在「第四屆中國數字銀行論壇」上指出,這可能是下一步中小商業銀行選擇之一,但也蘊含很多不確定因素和風險。

曾剛也坦言,相對大行來說,中小銀行數據治理能力相對較差,在合規使用外部數據方面問題較多,加上在合作關係中不如大行強勢,可能存在更多的風險。「很多國有銀行、股份制銀行的數據治理很多年前就開始了。」他表示,大型銀行梳理和構建數據基礎的行動比中小銀行早得多,也走得相對更遠。

未來,中小銀行也應參考大銀行的一些標準,逐步建立起涉及外部合作準入的一些要求。「國家在數據安全方面也可能會出臺一些政策,去積極構建與之相應的一些風險管理要求,也能夠及時把在外部數據對接方面出現的風險進行有效防控。」曾剛表示。

「很多中小銀行的數位化做不起來,除了人才團隊、業務意識和技術因素外,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數據不過關。」亦有城商行人士表示,但銀行的數位化建設知易行難,就以數據治理為例,不僅需要漫長的工作積累,還需要內部協同。

「從根本上來說,中小銀行還是要提高自主意識,在個人信息保護方面加強技術與合規團隊的建設。」馬軍表示,一些地方性中小銀行「技術靠別人、諮詢也靠別人,自主意識特別弱」。此外,銀行體系內部常常「法務部門不管技術部門,技術部門不管法務部門」。

他說,「必須有兩部門的統一協調,銀行才能建立起較為完善的個人信息保護制度。」

法律制度尚待細化

當談到行業規範會不會對銀行的數位化轉型進展產生影響時,多位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合規是使行業變得有序的過程,能夠促使企業在有法可依的範圍內更好、更安全地使用數據,與發展是相互促進的良性循環。

一位支付機構人士表示,實際上,對於頭部企業來說,信息洩露事件對品牌和口碑都有負面影響。所以,「它們其實很願意提高合規能力」。亦有律師認為,「過去野蠻生長的狀態下,金融機構也非常擔心被罰」,如果法律法規層面逐漸完善,雖然會增加金融機構的合規成本,但其違法成本也會降低,「因為行業終於『有法可依』了」。

但目前,監管層面還缺乏更細化的規章和明確的分工。有法律人士表示,由於目前頒布的相關草案較為籠統,行政機關和執法機關如何分工等尚未明確,所以不排除會有多頭交叉監管。

馬軍也認為,從監管現狀來看,確實存在各部門管轄權界定不清,造成一些部門「各處插手」,結果出現「九龍治水」的問題。但他指出,多頭監管也不一定是問題所在,而是趨勢所向,因為個人信息保護制度的建立必然需要各部門分工合作。

劉新海表示,在一個基本的法律框架下,不同地區、不同行業對數據的積累程度和需求情況各有不同。「經濟發達地區,有些監管需要更加嚴格;經濟不發達地區可以寬鬆一點。支持其發展,每個行業也有各自特性,對數據敏感程度不一。因此,各部門、各地方政府後續結合各自特徵再推出細化的規章制度或許是更符合現實的考量。」

相關焦點

  • 企業數據之爭愈演愈烈 數據權屬歸誰所有?
    企業數據之爭愈演愈烈  談及數據之爭,6月份發生的菜鳥和順豐之間的「數據斷交」事件可以說是典型案例。這場事件不僅僅發生在這兩家企業,還波及了國內諸多企業。這場數據角逐背後,不僅僅是兩個巨頭的數據之爭,更是一場商業價值之爭。業內人士評價稱,雙方在這場爭奪裡面看中的是大數據背後的商業價值,因為這是一個金礦。
  • 引入「保險+銀行」或成網際網路金融平臺標配 恆昌牽手利寶保險及...
    越來越多的網際網路金融平臺選擇牽手保險公司。  繼陽光保險、中國平安、中國人保、眾安保險等與網際網路金融平臺進行業務合作之後,10月21日,恆昌公司與利寶保險北京分公司也宣布達成合作,雙方合作的領域包括信用風險評估與管理、信用數據整合服務等。
  • 上線銀行存管,對網際網路金融平臺意味著什麼?
    經過前期盡調、籤約、對接、開發、測試、數據遷移等一系列工作,專注於黃金珠寶供應鏈金融服務的粵盛金融於近日正式宣布上線了上饒銀行資金存管系統,合規建設再上新階。為了向用戶提供更優質、更安心的出借體驗,粵盛金融技術人員加班加點,夜以繼日備戰存管。
  • 直銷銀行、網際網路銀行與開放銀行概念比較
    隨著金融科技水平的進一步發展,網際網路銀行在創新、客戶體驗和推進金融普惠建設進程方面將顯示出比傳統銀行更具規模、更高效和更靈活的特點。  • 對數據和技術的要求。與直銷銀行業務相比,網際網路銀行可觸及的客戶群體和數據範圍會更多,全面的業務系統也要求網際網路銀行需要多個系統來支撐,對數據安全和隱私保護的要求也會更高,這就要求網際網路銀行必須具備非常高的技術水平以及全面的風險管理水平。
  • 南昌銀行「金e融」網際網路金融平臺今日正式發布
    人民網南昌10月16日電(顧子恆)今天下午,南昌銀行「金e融」網際網路金融平臺正式發布。本網從發布會上獲悉,南昌銀行此次推出了包括直銷銀行、投融資、P2P資金存管在內的三項核心服務,雖然國內直銷銀行上線數量已有30餘家,但南昌銀行推出集存、貸、代理、投融資、資管為一體的綜合性網際網路金融平臺,在國內尚屬罕見。
  • 我所經歷的大數據平臺發展史-上篇 非網際網路時代 1
    前言,這個數據平臺發展史僅是自己經歷過由傳統數據平臺到網際網路數據平臺發展一些簡單回憶,文章引用了歷史項目&平臺規劃架構,在這裡不做更深入描述。我是從2000年開始接觸數據倉庫,大約08年開始進入網際網路行業,那時在網際網路接觸到數據平臺與傳統第三代數據架構還是有很大的類似之處,隨著網際網路的突飛猛進,每一次的技術變革都帶來一場從技術、架構、業務的漸進式變革,到今天網際網路、非網際網路的數據平臺架構已經差異非常大。     回顧早期的企業環境,企業的生產與服務是一個很長周期,導致業務數據呈現一種粗粒度模式。
  • 銀行系入場後 網際網路黃金平臺「黃金錢包」還能領跑嗎?
    原標題:銀行系入場後 網際網路黃金平臺「黃金錢包」還能領跑嗎? 摘要 網際網路金融大潮漸退,對線上理財機構不全是壞消息。
  • 到網際網路平臺開銀行網點:詳解工行京東「B+B2C」模式
    傳統大行與網際網路金融巨頭BATJ聯姻近期成果頻出。繼百度金融與農行推出「AB貸」後,11月27日,牽手京東金融的工商銀行也推出了合作後的首個產品 「工銀小白數字銀行」。「這是業內首創的一種場景融入式的數字銀行,與在網際網路金融平臺上賣理財產品有本質不同。」工商銀行個人金融業務部總經理宋建華在接受專訪時對第一財經指出。
  • 網際網路銀行的發展趨勢與展望
    廣義的網際網路銀行既包括由民營企業發起設立的純網際網路銀行,也包括傳統商業銀行不設線下網點,通過搭建網際網路平臺等提供產品與服務的直銷銀行及獨立法人形式的直銷銀行。百信銀行依託網際網路和金融科技優勢,通諾「開放銀行+」的生態策略,發力場景金融,持續布局車生態,內容娛樂、新消費、大健康等場景生態,輸出可定製化API,賦能消費和產業網際網路平臺,構建金融生活生態圈。網際網路銀行的發展趨勢與展望一、精細化的客戶經營體系通過對客戶資源和銀行服務渠道的有效整合,精細化經營客戶,形成一體化的客戶經營體系。
  • 高德勝:銀行不會成為網際網路金融時代的「恐龍」
    餘額寶、微信理財通藉助各自優勢在傳統銀行的地盤攻城略地,以井噴之勢增長;「滴滴」打車與「快的」打車大把燒錢掀起搶客大戰,其背後是阿里和騰訊兩大巨頭爭奪行動支付入口的跑馬圈地。 關於網際網路金融的討論持續火爆。一時間「網際網路金融是一場革命」和「顛覆傳統銀行」等力挺之聲不絕於耳。當然也有冷靜觀察和客觀審視者,有呼籲對網際網路金融加強監管者,更有提出要取締餘額寶的反對者。
  • 銀行業深度報告:網際網路改變金融 | 網際網路數據資訊網-199IT | 中文...
    但我們這裡談論的是雙邊平臺的直接作用,就其間接作用來說,由於平臺為銀行提供了密切接觸海量客戶的機會,並為基於大數據的信用風險管理 提供了可持續的數據優勢來源,雙邊平臺反而是網際網路金融競爭的核心。3.5.1 平臺的競爭成為核心雙邊平臺將在網際網路金融的競爭中居於核心地位。原因在於(1)平臺是數據壟斷能力的唯一可持續來源,而數據資源是未來銀行信貸業務競爭的核心。(2)通過平臺,企業可以與客戶保持密切的接觸。(3)平臺具有明顯的自然壟斷性,這導致了贏者通吃的遊戲規則。
  • 從法律權屬看網際網路廣告責任歸屬
    一、現行法律中的隱性權屬概念現行《網際網路廣告管理暫行辦法》中,第三條規定:本辦法所稱網際網路廣告,是指通過網站、網頁、網際網路應用程式等網際網路媒介,以文字、圖片、音頻、視頻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者間接地推銷商品或者服務的商業廣告。此條隱含著廣告主對商業廣告內容具有「所有權」。
  • 北京銀行外部數據應用平臺——「京準查」投產
    近日,北京銀行自主研發的外部數據應用平臺——「京準查」成功投產,並啟動試運行工作,截至目前,已經完成32項存量外部數據遷移和122項新增外部數據服務交付工作。2016年以來,北京銀行依託大數據平臺已接入了24路外部數據源、近400項外部數據服務,涉及近8000餘信息項,外部數據的應用已覆蓋全行20餘個部室、7家分行。
  • 多重誘因驅動下 民營銀行存款佔據網際網路流量平臺「C位」
    據《國際金融報》記者了解,隨著銀行理財產品收益率持續下降,及「網際網路寶寶」類產品收益率連續多日步入「2」時代,民營銀行儲蓄存款逆勢殺出重圍,佔據網際網路流量平臺核心「C位」。  「高調」的存款  多家民營銀行儲蓄存款出現在平臺「新手推薦」、「熱銷榜」等顯眼位置,頗受關注  近日,《國際金融報》記者對多家網際網路金融銷售平臺進行梳理發現,。  例如,8月26日,記者打開京東金融「銀行精選」欄目,赫然映入眼帘的便是藍海銀行、億聯銀行等民營銀行儲蓄存款的產品推薦。
  • 微眾銀行:打造獨具特色的網際網路銀行智能營銷解決方案
    微眾銀行人工智慧部副總經理鄭文琛作為此次峰會的開場演講嘉賓,以《網際網路銀行的AI在線營銷》為題分享了微眾銀行作為國內首家網際網路銀行,其AI在線營銷和傳統線上營銷有何不同。 圖:微眾銀行人工智慧部副總經理鄭文琛現場演講 網際網路銀行中的AI在線營銷以小微企業金融為例:網際網路銀行沒有線下網點,怎麼找到目標客戶呢?
  • ...至少有95家銀行與網際網路平臺「合作」線上攬儲,其中也不乏國有...
    2020-11-30 08:43:55來源:FX168 【經濟日報:對線上攬儲要加強監管】有媒體梳理發現,至少有95家銀行與網際網路平臺
  • 從跨界網際網路實戰,看銀行金融科技蝶變
    主要包含:直銷銀行、新開設的民營銀行的網絡銀行渠道、開放式電子銀行等部分電子銀行、銀行與網際網路平臺的場景化產品合作和API、SDK級別業務合作、電子商務平臺、網際網路金融平臺、智慧型電話銀行、網絡支付及支付金融。開放銀行旨在支撐傳統銀行佔領場景,補足網際網路獲客、創新敏捷度這兩個短板。
  • 兩大航空封殺未授權第三方值機 大數據「金礦」爭奪戰硝煙瀰漫
    原標題:兩大航空封殺未授權第三方值機 大數據「金礦」爭奪戰硝煙瀰漫 摘要 【兩大航空封殺未授權第三方值機 大數據「金礦」爭奪戰硝煙瀰漫】業內人士認為,兩家航空公司
  • 微眾銀行案例分析及中美網際網路銀行與實體銀行差異對比
    3.直通銀行包括「微業貸」為核心的業務,向小微企業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二)業務特色1.連接海量用戶與金融機構的科技平臺依託騰訊的海量用戶,微眾連接個人客戶群與銀行,打造成一個聚集了金融機構資源的平臺。
  • 首家網際網路銀行平臺「互聯行」啟用域名ibchina.com
    易名科技(eName.cn)11月1日訊,阿里巴巴、騰訊等網際網路公司相繼加入申辦民營銀行之列,打響網際網路銀行的戰役。由深圳九九加一實業有限公司打造的國內第一家網際網路銀行平臺「互聯行」,已悄然啟用域名ibchina.com上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