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來自安徽黃山黃家炳實驗中學的高三女生,在網上吐露了她遭到同班3名男生下「春藥」,之後又被威脅如果找老師或報警就用「砒霜」毒死她的恐怖經歷。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然而,後續校方和警方對於此事的處理,以及學校一些學生乃至當地一些網民對於此案的看法,卻暴露出了很多令人感到毛骨悚然的東西。
警方則在一份情況通報中寫到:祝這些涉事學生「在高考中取得優異成績」...
另外,當網絡上對此案的關注早已撲天蓋地時,當地教育局竟表示不了解案情。而在這樣的局面下,受害女生在前天和昨天下午分別發表在微博上的兩條「聲明」,也就不令人再感到奇怪了:因此,雖然這件事發展到這裡,或許在很多人看來這個已經「結束」了,「過去」了,真正令人感到恐懼的部分,才剛剛開始...
還有唐文武的道歉信,他強調的是什麼?——「這真的只是一場惡作劇」。老師詢問他下藥動機,他說是為了「好玩」。拿下流當有趣。
實際上,有很多很多的校園欺凌案件,同樣因為沒有達到法定意義上的「違法」標準,所以即便受害人在精神上遭到了嚴重的創傷,加害者也可以輕鬆逃過任何法律的懲罰,甚至繼續過他們的好日子。另外,因為那三名下藥的高中生中還有未成年人,這更令我即便想在文章中曝光他們的名字,讓他們至少背負一些負罪感,也都面臨著來自「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法律風險...這起案件其實只是中國校園中所隱藏的罪惡的「冰山上很小很小的一角」的原因:因為有太多的案件根本還沒有進入公眾視野,就被「擺平」了。而即便有人找到媒體曝光,媒體也只能泛泛說說案情,卻不能曝光作案者的姓名,無法令加害者真正感到「肉疼」。在此給大家介紹:2015年3月,18歲的中國留學生劉某被其它幾名中國學生凌虐長達7小時,包括扒光衣服拍照、用菸頭燙乳頭,用打火機燒頭髮、強迫她趴在地上吃沙子、剃掉她的頭髮逼她吃掉等等。
留美學生凌霸案3名主犯3獲刑6-13年,刑滿驅逐出境。
試問,當我們國家眾多的青少年,常年在學校遭受各種精神上的欺凌,卻無處訴苦,加害者則不僅得不到制止和懲罰,甚至都無需承擔責任時,我們的立法難道沒察覺出這種不對勁嗎?我們更應該關注我們「法律和校園體制」中的漏洞。
把毆打和傷害視為「惡作劇之類的小事」,這就是中國校園欺凌愈演愈烈的根源。中國人喜歡息事寧人,喜歡大事化小,喜歡說幼子無知,提倡寬大處理。可是法律的意義難道不是給弱者提供力量和勇氣抵抗惡勢力嗎?
其中,全國人大代表劉曉翠要求修改刑法中14歲以下的青少年不承擔法律責任的規定,更是贏得了對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不滿已久的網民們的極大支持,在央視發布的相關微博上獲得了上萬條點讚,幾乎是兩會期間所有提案和議案中獲得點讚最多的一個!
如今的大學男生都赤裸裸的把調戲女生當樂子。網友@李思磐 曝光了一組「高校女生節」橫幅,簡直猥瑣的不要臉。
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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