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交易中,賣家或中介一般會要求購房者交一部分的定金,而在買房交定金前一定要注意一些事情,否則如果因為自己的過失沒有核實一些事情而毀約的話,那麼這筆定金就無法退還了。下面小編就告訴大家交定金要注意的一些事項!
(1)核實房主的身份
近年來,假房主騙賣或者一房多賣的情況經常出現,往往購房者付了定金和首付款,正準備過戶時才發現自己上當了,去找人卻又無法找到當初與自己籤約的那個人了。因此,購房者在交定金之前一定要讓賣家出具房產證,看看房產證上的名字和賣家的身份證是否一致,以此來確認賣家到底是不是真正的「房主」。
(2)核實產權共有情況
有些二手房涉及兩個或多個共有產權人,如果其中一人主張賣房,而另一方以不知情為由拒絕出售房產,那麼買賣無效。因此,購房者在交定金前一定要檢查房屋所有權是單獨所有還是與他人共有。如果是跟他人共有,就要了解清楚共有產權人是否同意出售房屋,並讓所有共有產權人籤署《同意出售證明》。另外,在籤訂二手房買賣合同的時候,所有共有人都要到場籤字,否則合同無效。
(3)核實房屋是否有糾紛
購房者在交定金前應了解清楚房屋有無其他債權、債務糾紛,以及是否處於抵押狀態,否則交完錢房子被法院查封會落得房財兩空。
(4)核實房屋是否正在出租
我國有買賣不破租賃的規定,也就是說如果出售的房屋處於出租的狀態,根據規定,在房屋出售後,房屋租賃合同繼續有效,同時承租人具備優先購買該套房產的權利。因此,購房者在交定金前一定要提前看好房屋租賃情況,不要因為租賃問題而影響房子的過戶,甚至產生更大的糾紛。
在這裡要注意,如果房屋正在出租中,購房者應當確認承租人是否已經與賣家籤訂買賣合同或者承租人是否已經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等事項。如有承租人已經與賣家籤訂買賣合同或者承租人未放棄優先購買權,購房人最好不要交定金。
(5)交定金一定要籤協議
購房者在交定金時一定要和賣家籤訂定金協議或購房協議書,不能只在口頭上承諾。因為如果沒有協議,定金就沒有法律效力。
結語:
二手房的價格比新房便宜,而且周邊配套較為完善,可以即買即住,所以現在越來越多的人在購房時會選擇購買二手房。但是二手房也有很多潛在的問題,而這些問題如果在交定金前不注意的話,不僅可能會導致定金無法退還,而且還會給以後的生活帶來很多麻煩,所以在購買二手房時,一定要了解清楚以上這些問題。希望小編整理的這篇文章可以為您帶去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