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下午,廣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關於修改《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新條例的一大亮點是大幅延長合法生育的獎勵假期,即從原來的30日延長至80日,由此女職工產假從128天增至178天,剖腹產等難產的情況可增加30天,達208天。新京報記者梳理29個已修訂計生條例的省份發現,論基礎產假,廣東的208天為最長。
廣東生育獎勵假增加50天
目前,我國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明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因此各地在修訂地方計生條例時,均在98天產假的基礎上增加了獎勵假期,最少為30天。
去年12月30日,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通過了新修訂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廣東省成為全國第一個完成計劃生育條例修訂的省份。去年修訂後的計生條例中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獎勵假」。
按照此前這一規定,廣東省女職工產假最少為128天,包括98天固定假和30天獎勵假,剖腹產等難產的情況可增加30天,即158天。
此次廣東再次修訂計生條例。修正案稱,為提升新出生嬰兒照顧水平,進一步鼓勵群眾積極執行計劃生育基本國策,新的修正案草案將女職工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獎勵假,從30日延長至80日。
也就是說,廣東女職工順產可享受98天+80天獎勵假共178天的產假,剖腹產可享受98天+80天獎勵假+30天剖腹產假共208天產假。
正在休產假的也可享受新政
根據新條例,廣東目前正在休產假的女職工也可享受50天的延長假。即2016年9月29日後依法生育,以及在此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均可按新條例規定享受80日的獎勵假。2016年9月29日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已經休完的,不適用新條例。
新京報記者梳理發現,截至目前,除西藏和新疆外,全國29個省份均已經完成了計生條例的修訂,大多省份均不同程度地增加了女職工的產假天數。
這29個省份的產假可大致分為128天、158天、180天及以上三檔。廣東女職工最多可休208天,在這些省份中產假時間最長。
■ 焦點
河南海南生育獎勵假3個月
此輪計生條例修訂後,29個省份都取消了晚育假,將產假的計算方式調整為「國家規定假期98天+生育獎勵假」。目前,各省份的生育獎勵假為30天至3個月不等,各地女職工可享受的產假為128天至190天不等。
具體來看,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江蘇、浙江、湖北等7省份的產假為128天,即98天+30天。
河南和海南均在新計生條例中明確除國家規定98天假期外,產假再增加「3個月」,這意味著當地女職工最多可享190天產假。另外,黑龍江、甘肅則明確了產假總天數為180天。
新京報記者梳理發現,「98天+60天」的模式在各省份產假天數中佔主流,吉林、河北、四川等14個省份的產假均為158天。此外,陝西產假也是158天,但參加孕前檢查的可增加10天產假,剖宮產的增加15天,因此陝西女職工最長可休假183天。同樣的,福建產假天數為158天,最多能休180天。
廣東計生條例修訂後,女職工產假最多可休208天,相比部分省份的128天,多出了80天。
「經單位同意」三地產假可延
在29個省份的計生條例修訂中,北京、吉林、重慶還對產假天數設置了彈性規定,經女職工單位同意或批准,可以延長假期。
北京規定,女職工經所在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同意,可再增加假期1至3個月。吉林規定,除158天假期外,女職工經本人申請,單位同意,可延長產假至一年。重慶則規定,除128天假期外,女職工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產假期滿後可以連續休假至子女一周歲止。
因此,從理論上看,重慶產假可休的時間最長。
■ 追問
1、 廣東為何一年兩修條例?
去年修訂時間緊,此次修訂明確相關細節
去年10月底,十八屆五中全會公報提出「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政策。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修訂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此後,為保持與上位法規定一致,全國多個省份都加快修訂地方的計生條例。
新京報記者從廣東省衛計委獲悉,去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之後,廣東省是全國第一個完成計劃生育條例修訂的省份。修訂後的條例對生育政策、計劃生育管理、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流動人口計生服務管理等內容進行了修改和調整。
廣東省衛計委表示,該版條例的修訂堅持以人為本原則,從修訂進度就充分說明了這一點,儘早出臺,儘早讓群眾享受生育政策調整的成果。新條例刪除了很多與「全面二孩」政策不相協調的規定,省際間生育政策的適用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由當事人自行選擇適用等。
條例修改還根據上位法,取消晚婚晚育假,將原來的獨生子女母親產假調整為獎勵假30天。
廣東省衛計委一位負責人表示,因為修訂時間緊張,去年年底通過的計生條例重點修改了一些基本規定,對於再婚家庭生育及產假調整這些細節並沒有做出規定。因此今年再次修訂,對此前未明確的細節進行補充,對產假進行調整。
2 、廣東產假為何增加50天?
專家稱生育形勢未達預期,新政可促進生育
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李建新教授分析認為,全面二孩政策放開後,我國並沒有出現預期的生育反彈。由於生育成本和撫養成本都在增加,生育形勢未達預期。廣東省計生條例修訂後延長了產假,這個改變是促進生育的政策。廣東是改革發展的抬頭兵,應該在改革上走得更遠。
中山大學人口學講師王軍也表示,從廣東省的出生人口數據看,全面二孩的效應沒有預期那麼大。城市女性由於工作生活各方面壓力,生育意願不是很強烈。因此,廣東省立足於本身的情況延長產假。